15元賭資要不回,漢中老漢卻被判刑!

南鄭一老漢因牌友欠其15元賭資,索要未果而與牌友發生衝突,沒想到造成對方輕傷一級的後果。經漢中市南鄭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6個月宣告緩刑1年。

2017年3月下旬的一天15時許,南鄭一六旬老漢王某某在其家附近一家茶館與他人玩牌,期間王某某向牌友李某某索要李某某打牌時欠其的15元錢,二人遂發生言語衝突,進而兩人撕扯在一起,撕扯過程中,王某某用膝蓋朝李某某胸部頂壓兩下,致李某某受傷。案發後,李某某經漢中市中心醫院司法鑑定所鑑定:李某某外傷致胸部損傷評定為輕傷一級。在審判階段,王某某又給李某某賠償經濟損失1萬餘元,王某某對其因小失大的魯莽行為追悔莫及。華商記者 周金柱 通訊員 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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