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戶口怎麼遷回原籍?是什麼樣的戶口本?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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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意味兩人在法律上已經解除了婚姻關係,也意味兩人可以在經濟上、生活上有權利自由支配,不在受到另一方的約束、相互獨立。若兩人婚姻關係續存期,女方的戶口跟著男方在一起,現在離婚後戶口需要從男方戶口上遷回到女方戶口籍原地,需要具備哪些因素、準備哪些資料等給生活中遇到的讀者講解一下:

離婚後,女方可以把自己的戶口遷回原戶籍,必須具備一下幾條,若一條不滿足是不能遷回的。遷回的方式可以投靠父母、子女或者其他直系親屬,但是這個需要當地村委會(街道辦)出具你們之間的關係證明,然後去派出所出具準備好的資料就可以辦理。若如果你們雙方的戶口性質不同的話,就不能,你不能去當地單獨立戶,除非你有當地的房產證,目前部分地區在推行農轉非政策,那麼你可以按照這個政策在當地進行農轉非後能單獨立戶,不過需要你在當地有固定的住所(不要求房產證,租賃的房屋也可)或者固定工作就可以,具體可以諮詢下當地的村(居委)。

口遷回原籍的辦理程序

女方到男方戶籍所在地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需要提供本人的離婚證、遷回原籍地申請、村支部或者街道證明、戶口本、房產證等相關證件。比如,提供落戶地的工作單位的證明,可以將戶口遷回工作單位,也可以提供自己的固定房產證信息,可以獨立落戶。也可以提供直系親屬,把戶口落到他們名下。若以上都不具備,那就只能等民警的申請資料調查核實後,給你戶籍落到街道集體戶。

注:《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離婚後女方戶口遷回原籍需要的資料

要到遷入地派出所開具準遷證的,需要的資料:村委或街道辦證明、接收戶口的戶主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原件、複印件)、遷戶人戶籍證明、遷戶人戶口本和身份證(原件、複印件);遷出地派出所開具遷移證(準遷證第3聯),所需資料:準遷證、遷戶人身份證和戶口本;最後到遷入地派出所落戶即可。

綜上所述,需要考慮戶口性質是否相同,即是否都是城市或農村戶口。然後需要以投靠直系親屬的方式或者在當地有固定住所的方式,將戶口轉移回原籍。

希望可以幫助到生活中遇到類似問題的讀者,若有不足的地方,希望大家後續補充、完善。


山西人說故事


離婚了不是戶口什麼地方來,回什麼地方,你得搞清楚,戶口有法律法規,婚姻只是個理由。


長老83339889


戶口的遷移

一個是掛靠

可以遷回掛靠到你父母名下

不能自立門戶

想遷哪裡遷哪裡

第二就是

隨工作生活遷移

你要有穩定的工作

並繳納社保

遷回

還有就是人才引進的方式遷移


zong有diao民想hai朕


離婚了,不能以離婚為理由把戶口遷回去,如果哪裡是父母或親人所在地,可以根據當地落戶要求,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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