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安協作 失信被執行人“插翅難逃”

為制裁逃避執行等行為,威寧縣人民法院和威寧縣公安局聯合行文《關於人民法院和公安機關在執行工作中加強協作的意見》,該文件的實施,有力地推進了法院執行工作。

為逃避執行,被執行人張某某四處躲避,在執行中“玩消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近日,在威寧縣黑土河鎮派出所幹警的精誠協作下,威寧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幹警成功將張某某抓獲,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對其採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強制執行措施。

威寧縣人民法院受理的威寧富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執行張某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申請執行標的為11餘萬元,並承擔至履行完畢期間的債務利息。該案在訴訟階段,張某某就採取躲、逃的方式進行規避。在執行過程中,如何找到張某某成了擺在執行法官面前的最大障礙。

近日,執行幹警接到申請執行人的電話,電話裡申請執行人稱張某某乘坐貨車在雪山鎮街上出現,執行幹警隨即駕車火速趕往雪山鎮。不巧,當執行幹警驅車到達雪山鎮街上時,申請執行人告知執行幹警張某某已不知所蹤。執行幹警與申請執行人繼續查找到新的線索,得知張某某已經乘車行至黑土河鎮轄區,即將路過黑土河鎮街上。雪山鎮離黑土河鎮相距80餘公里,且多為山路、土路,倘若執行幹警追趕到黑土河鎮再找人,被執行人可能消失得無影無蹤。在這緊急時刻,執行幹警立即打通了黑土河鎮派出所電話,請求協助控制被執行人張某某。幾分鐘過後,黑土河鎮派出所幹警傳來佳音,已成功控制被執行人張某某。執行幹警立即前往接人並實施了上述強制執行措施。

“執行難”一直是困擾法院工作的一大難題,“被執行人難找”更是“執行難”突出的現實狀況。黑土河鎮派出所幹警不辱使命,對法院執行工作鼎力相助,使法院“執行難”查物找人工作邁進了一步,將上述文件精神貫徹落到了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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