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和贍養以及財產協商不好,能判離婚嗎?

眾國興


夫妻感情破裂,確實過不了日子,走不到頭,有兩種離婚的方式;第一步,是雙方協商離婚。協商不成,意見不統一。第二步,才是起訴到法院依法判決離婚的。

現在分清楚什麼叫贍養關係,什麼叫撫養關係,以及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贍養關係和撫養關係是相輔相成的,缺一方而不能成立。也就是說,夫妻有共同的責任和義務,將未成年的孩子撫養長大成人。孩子長大以後,父母年老了,需要贍養的時候。依據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孩子對父母就有幫扶的責任和贍養的義務。孩子和父母之間存在著撫養關係和贍養關係。所以,夫妻離婚協商對孩子的撫養問題是成立的。

贍養問題是未來孩子對父母的事,不是離婚雙方誰該贍養誰,也不是誰該贍養對方父母的問題,離婚後各回各家,各養各爹媽。所以,是不需要協商的。

夫妻的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期間內用共同的收入,添置的動產和不動產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對於共同財產,雙方都有平等的處置權,使用權,贈予權,在離婚的時候應該各佔一半。

正因為雙方協商不成,才是上訴到人民法院走法律程序離婚。在法官認定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的情況下,才會依法公正的判決對共同財產的分割,以及劃分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責任,而且是離婚雙方不可推卸必須履行的義務。法院是會判決離婚的。


老蔣閒言


網友,你提的問題我現在就答覆你。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第二種,有人民法院判決離婚。乙方撫養孩子的。甲方拿撫養費。贍養費是各自贍養自己的父母。與另一方沒有關係。






山東農村那些事


財產有爭議也可以判決離婚,離婚後雙方再另行起訴!


王律師的法律工作室


答案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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