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戀愛該公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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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應該公開!


首先我們要釐清概念,同樣作為明星,偶像和藝人是有不同的。比如:


偶像:鹿晗、吳亦凡、蔡徐坤、範丞丞

藝人:李誕、彭于晏、陳赫、胡歌


兩者最重要的一個區別不是顏值(彭于晏胡歌不帥?),區別在於有沒有代表作品,說到底還是自身有沒有才華的問題,核心優勢。


李誕:大紅大紫的今天,誰不知道他有個女朋友,“靜香女孩”黑尾醬,雖然他前段時期因出軌風波招黑,但不會太大影響他的星途。


陳赫:抄襲大劇《愛情公寓》的男主,但好歹也是代表作。回顧陳赫星途,他不止公開戀情,還生有女兒了,乃甚至是個出軌渣男,但他依舊是粉絲心中那個呆萌耍賤,一副熱心腸的曾小賢。


胡歌:公開承認過的女友兩個,薛佳凝和江疏影。但這影響他的星途了嗎?並沒有。哪怕是車禍讓他俊俏小臉有點毀容(眼角),也不妨礙在《琅琊榜》大放異彩。


彭于晏:雖然有過緋聞女友,並沒有實質性公開承認的戀情。但假如有的話,對他事業也並不會有太大影響,因為他在廣大粉絲心中,永遠是自律、陽光、拼搏、運動達人的形象。


那什麼是偶像?


從早期走出去留韓的“歸國四公子”(鹿晗、吳亦凡、黃子韜、張藝興),到現在自力更生的《偶像練習生》和《創造101》,國內對於偶像,流量小生的打造越發成熟,洋為中用了。


說到底,這樣的偶像就是一個被包裝過的產品,賣臉蛋、賣人設的賺錢機器,而偶像保持單身,就是這個機器必不可少的屬性特點。


韓國是造星大國,他們深諳這個道理,所以在偶像出道之前,就會簽訂一個叫做“禁愛協議”的合同,明文剝奪偶像戀愛的權利。


你不追星的話,永遠理解不了粉絲的瘋狂,她們為偶像砸錢,萬萬張專輯地買,刷榜上熱搜,時代廣場上屏。她們親暱叫你老公,親吻你海報,擁抱你人形公仔入睡。


粉絲讓她們的老公封神,名利雙收,但現在你說你戀愛了,求祝福麼麼噠!你倒是想過沒有?你讓粉絲情何以堪?原來一直都在幫別人養老公嗎?呵,男人。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鹿晗了,曾經多火不用介紹了吧,多久沒聽過他近狀了?


這一切的根源,在於公開和關曉彤的戀情。導致最大的應援團,有著43萬粉絲的“朝鹿”個站關閉。曾經一票難求的演唱會門票,讓黃牛損失慘重,賤賣都賣不出去,最後還迫不得已取消了好幾站巡演。


眼看他起高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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