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漲漲!江西城鄉居保養老金待遇調整

漲漲漲!江西城鄉居保養老金待遇調整

江西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聯合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提到:江西省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兩個機制”,為城鄉居保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調整提供明確依據。

據悉,江西省從2009年正式啟動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2011年7月試點範圍擴大到城鎮居民。2014年11月,在實現新農保和城居保兩項制度全覆蓋的基礎上,將兩項制度合併實施,在全省範圍建立了統一的城鄉居保制度。到今年10月底,全省城鄉居保參保人數達1876萬人,參保率達98%,累計為498萬城鄉居民發放養老金300.49億元。

為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江西省出臺《江西省關於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明確,根據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和江西省實際,確定全省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縣(市、區)政府對65週歲(含65週歲)至79週歲的參保居民,每人每月加發不低於3元的基礎養老金,80週歲以上(含80週歲)的參保居民,每人每月加發不低於6元的基礎養老金,關愛高齡參保群體;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在規定基礎養老金的基礎上,每多繳一年,在領取待遇時每月增發基礎養老金2%,鼓勵長繳多得。江西省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調整與國家同步進行。此外,江西省將城鄉居保繳費標準調整為11個繳費檔次,繳費檔次每3年調整一次。繳費檔次由個人自行選擇,鼓勵選擇高檔次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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