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衛市清潔取暖實施方案》出臺

近日,中衛市政府辦印發了《中衛市清潔取暖實施方案(2018年-2021年)》(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到2021年,全市清潔能源取暖率達80%以上,縣(區)清潔能源取暖率達70%以上,農村清潔能源取暖率達40%以上。

《方案》要求,各縣(區)、各部門要加快推進熱電聯產、餘熱利用、成片小區集中供熱鍋爐工程建設,保障城鎮冬季採暖和日常供熱,在集中供熱不能覆蓋的縣城、鄉(鎮),發展清潔高效燃煤集中供熱鍋爐;加快建設天元錳業熱電項目,完成國電投中衛熱電改造工程,進一步擴大集中供熱面積。

同時,各縣(區)要大力推動取暖“煤改氣”,因地制宜、適度發展天然氣熱電聯產、天然氣分佈式能源,加快現有燃煤鍋爐天然氣置換力度,積極推進新建取暖設施使用天然氣;城鄉結合部加快城鎮天然氣管網配套建設,安裝燃氣鍋爐房、燃氣壁掛爐等實現取暖。

除此,各部門要對學校、商場、辦公樓等熱負荷不連續的公共建築,實施碳晶、發熱電纜、電熱膜等分散電採暖替代燃煤採暖;在燃氣(熱力)管網無法達到的城區,實施蓄熱式電鍋爐、熱泵、分散式電採暖;在生產工藝需要熱水(蒸汽)的各類行業,推進蓄熱式與直熱式工業電鍋爐替代燃煤鍋爐;在可再生能源富集區域,利用低谷富餘電力,實施蓄能取暖、供冷。

《方案》還要求,各部門要加快推進寧夏源林生物熱電聯產清潔供熱項目、中衛生活垃圾發電等項目,大力推進生物質成型燃料替代散燒煤,積極發展各種技術路線的生物質氣化及氣電多聯產,實施秸稈熱解氣化清潔能源利用工程等,因地制宜發展各種可再生能源取暖。

附:《中衛市清潔取暖實施方案(2018年-2021年)》全文如下

為了便於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等相關單位更好的理解《關於印發中衛市清潔取暖實施方案(2018年-2021年)》的通知》(衛政辦發〔2018〕176號)的有關內容,切實做好相關工作,現解讀如下:

一、出臺的背景

為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清潔取暖實施方案(2018年-2021年)的通知》(寧政辦發〔2018〕85號)精神,提高我市取暖清潔化水平,減少大氣汙染物排放,更好地推動全市清潔取暖工作科學有序開展,結合我市實際,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建議,反覆修改完善,形成了《中衛市清潔取暖實施方案(2018年-2021年)》。

二、總體思路

一是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建立全市統籌、部門聯動、縣(區)主責、企業主體、公眾參與的工作機制,明晰扶持政策,鼓勵採取市場化運作模式,廣泛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建設。

二是安全保障,清潔為先。統籌全市優勢資源,優化天然氣、電力等基礎設施佈局,加快建設完備的管網設施保障體系,提高天然氣、電力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比重。

三是因地制宜,統籌兼顧。按照“集中供熱為主、以氣代煤為先、以電代煤為輔”的思路,因地制宜,科學規劃,統籌實施。

四是先易後難,有序推進。綜合考量全市資源優勢條件,對配套資源有保障的地區,先行啟動清潔取暖計劃行動;對配套資源條件較差的地區,在保障民生取暖安全併兼顧群眾承受能力的情況下,積極完善基礎條件,有序推進清潔取暖工作。

五是多元互補,分類施策。在注重經濟性和可操作性的情況下,鼓勵利用天然氣、清潔電力、地熱能、餘熱、生物質、太陽能等多種清潔取暖方式配合互補的方式,滿足不同區域取暖需求。

三、主要任務

《中衛市清潔取暖實施方案(2018年-2021年)》共提出八項具體任務:

一是加快清潔燃煤集中供熱、工業餘熱供熱工程建設;

二是大力推動取暖“煤改氣”;

三是積極推進取暖“煤改電”;

四是因地制宜發展可再生能源取暖;

五是全面淘汰小型燃煤鍋爐,深化燃煤鍋爐全面達標治理;

六是全面提升熱網系統效率;

七是大力推進煤炭清潔利用;

八是強化清潔取暖政策措施保障。

各縣(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清潔取暖的重要作用,各縣(區)制定本縣(區)2018年-2021年清潔取暖發展目標,納入縣(區)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統籌組織實施,研究制定各年度清潔取暖推進方案,分解目標任務,落實到具體項目、具體部門、具體責任人,明確時間節點任務,建立獎懲機制,確保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中衛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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