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哪個好?

眾妙之門


德治和法治的有機結合才是最好的。就目前的中國來說,應當以法治為主,兼顧德治思想。

德治和法治已經爭論了上千年了。從最早的周文王“德佩天”,到秦統一六國時的“商鞅變法”,直至孫先生提出“三民主義”。我們不難看出,法治與德治從分離至融合,道德的觀點也在融入法律。

法的並不是勸人向惡。法是由統治階級制定的,用於維護社會秩序的工具。那麼也就出現了一個問題,法律的制定到底是以維護社會秩序的效率為主,還是以人民群眾的接受程度為主呢?

按德治觀點,道德作為判斷標準,如果使人人都能接受,人人也就願意去遵守。但道德觀點的不統一,卻使社會秩序的效率更低。不過德治可能會使實體正義高於程序正義,以道德的觀點來考量行為,可能更符合行為人的真實行為標準和意圖,對特殊情況下的行為進行個別分析。因此,有的人認為道德勸人向善。

而純粹的法治,是以維護法律的權威性和社會的秩序性為核心,不論是否能被接受,法律的權威制定性是不可違背的。秩序高於正義,程序正義高於實體正義。也就使得,法律在許多情況下被認為是邪惡,認為他勸人向惡。

法律的制定,在許多方面會使人民群眾普遍難以接受,所以在制定過程中也會考慮道德的觀點。可以說,法治是社會的治理中的絕對核心,而德治是對邪惡法律的監督,使法律在維護秩序的同時兼顧情理,讓道德來對法律的正確性做出判斷。


唉1507232


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哪個好呢?

我認為:現階段以法治國好。

1.目前我國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物質還沒有極大豐富,不能按需分配,人們的道德水平相對不高,不能做到夜不閉戶,道不拾遺,而且還有殺人強姦,搶劫盜竊等等犯罪現象。所以現在我國要全面實行以法治國,並輔之以德治國,把以法治國和以德治國有機結合起來,教育與懲罰並舉,輕罪者經教育能改之免刑責,重罪者必刑責,殺一人而教化千萬人。

2、當我國進入社會主義高級階段,人們的物質文化生話極大豐富,精神文明建設極大提高,全體人民的道德水平普遍提高,就可以全面實行以德治國,並輔之以法治國。


夕陽紅155908541


當然是以法治國好,道德是人們在長期的生產生活中,約定俗成的行為準則,有一定的約束力,但沒有強制力,沒有廉恥的人,完全可以不講道德,不受道德的約束。

法律是國家意志的體現,由國家制定和認可,並用國家機器強制實施的行為規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對國家範圍內的任何人都有約束力,並由國家來強力保證它的實施和尊嚴,對各類犯罪和違法,都有很大的震懾和約束。

而道德是輿論層面的約束,很多不道德的人反而會站在道德的高度綁架他人,為自己和小團體的利益混淆視聽,顛倒黑白。

治理國家需要健全的法律和公平有力的執行力,而道德做為法律的補充,可以規範人們日常的言行,對法律做為補充和輔助。

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離不開法律的支撐,也離不開道德的規範,一個道德淪喪的社會,法律一定是不健全,執行力也差,而一個道德良好的社會,也一定是一個真正的法制社會。


曲阜星


先說觀點:依法治國。

什麼是依法治國?瑞典是個典型。比如之前“瑞典警方把中國遊客強行拖至墳場”這一事件可見,警方堅決維護的是賓館的利益,儘管中國遊客已一再強調自己並非難民或非法入境。什麼叫法,這件事就體現得淋漓盡致了。賓館認為賓館範圍內是他的私人領地,神聖不可侵犯,他不願意收留中國遊客過夜,那是他的本分;警方亦認同賓館有權決定誰留宿,誰不能留宿,並堅決維護賓館的權益,且不把道德參雜其中,若另一方嘗試“硬碰硬”,那警方將依法行政——把中國遊客一家子丟墳場去。有人說瑞典賓館無德,若講道德,瑞典的乞丐都跑賓館大堂留宿,那還人做生意嗎?法,是一條明確的界線,告訴你,什麼事情你能做,什麼事情你不能做,若你選擇無視,將會受到何種制裁。若賓館方理解中國遊客一家子,同意其暫宿大堂一夜,這是德。若中國遊客考慮到自己留宿賓館大堂可能會對別人造成不好的影響而離開,這也是。德,用於律己,而非用於律人。而此整件中,中國遊客嘗試以德來挾持賓館,並要求賓館同意其暫宿於大堂,這種道德綁架在國內非常常見,也是一種較為有效且快速得逞的手段,卻在瑞典撞了南牆後,醜態百出,還試圖用輿論報復,噁心至極。


風跡8


當代人有個誤區,以為中國古代的以德治國就是隻講道德,不講法律!這真是天大的笑話,一方面說明中國人對自己傳統文化的無知,另一方面也說明了儒黑對儒家的斷章取義已經成功的讓國人形成偏見,喪失了自己的判斷力,變成愚民。

其實古代中國的以德治國,一個最重要的要求就是執政者要遵紀守法,廉潔愛民,不能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做違法亂紀,以權謀私的事!

以德治國的另一個要求,就是執政者要以民為本,不能與民爭利,“小人喻於利”,老百姓追求利益是正常的,但“君子喻於義”,你執政者不能與民爭利。像羅馬共和國時代,羅馬元老院的元老們利用羅馬的法律殘酷剝削羅馬的自耕民,雖然合法,但按照儒家以德治國的思想,當然是“失德”的,這也是羅馬公民最終轉向支持凱撒,羅馬從共和制轉向帝制的原因。

以德治國從來沒說不要法律,我寫這篇文章是基於良心,希望中國人不要被某些貨帶歪了!


東風一起千帆動


這個問題問的就太過於片面了。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正如治國方略的兩條腿,缺了任何一個,都將使國家治理出現跛足的缺陷,最終導致國家生活方方面面的不盡人意和混亂無序。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換句話說,法律是道德最後一塊遮羞布。撕下這塊遮羞布時,就意味著靠個人自律意識來遵守社會生活規範的失敗,只能通過強制懲戒手段來規範人的社會行為。



從社會管理成本上說,道德自律約束是成本最小的管理模式。社會管理者制定出一套符合當時社會道德要求的行為規範,然後通過廣泛的宣傳,讓人們自覺遵守,以達到社會有序運轉的目的。要達到這個目的,社會管理者只需要通過教育機構潛移默化的薰陶和輿論機構不遺餘力的宣傳就可以了。總的來說,管理成本會小得多。但是,因為完全依賴於人的自律意識,這個對社會環境的配合要求很高。如果整個社會環境道德水平低下,那麼寄希望於個人的出淤泥而不染是非常不現實的。

相對來說,依法治國的社會管理成本支出會很大。根據社會生活內容的變化,立法工作也必須與時俱進,這樣就需要立法機構不停地工作,以便制定出適合當時社會要求的法律,從而指導規範社會參與者的行為。有了法律,還需要有強制執行法律的執法機構。鑑於法律體系的日漸細化臃腫,與之相對應的執法機構和相對應的工作人員也必然會跟著不斷膨脹。有法可依,執法必嚴,說到底也是需要投入很大的人力物力,還原事情的真相,以法律為準繩斷定孰是孰非,並非想象中那般容易。



雖然法治成本相對來說會大很多,但是因為法治規範的強制性和明確性,對於規範社會生活示範意義巨大,效果也會好於自我道德約束。所以,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二者必須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細究歷史,在古代社會,社會管理者以德治國的理念貫徹落實的都比較到位,三綱五常,仁義禮智信等等,這些都是古代社會宣揚的核心價值觀。至於說到依法治國,那就相當不樂觀了。說到底,不過是句漂亮的口號,其實質是以權治國。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樣振奮人心的說辭,在古代社會很多時候都難以真正實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似乎永遠是一個難以實現的夢。特權的存在,傷害了法律最核心的價值觀,那就是公正。權大於法的社會示範效應,最終只會讓法律淪為強者的幫兇弱者的噩夢。

大宋提刑官宋慈,面對官官相護腐朽昏聵的權力體系的無奈,正是法律面對特權時的孱弱無力,最後只得向權力妥協辭官歸隱,讓人不由得扼腕嘆息義憤填膺。紅樓夢裡的賈雨村,為何會受那葫蘆僧拿出的護官符的左右,最終徇私枉法草菅人命,一樣的道理。



所以,以權治國的社會危害是非常顯而易見的,必須堅定不移地奉行依法治國的理念,這樣才能讓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安居樂業,社會經濟高度繁榮。


翅倦雲


一位偉人對虛偽,務實的儒法鬥爭歷史,曾經講過這樣一段話:"歷代有作為,有成就的政治家都是法家,他們主張法治,厚今薄古,而儒家則滿口的仁義道德,主張厚古薄今,開歷史倒車"!精闢的論斷,真可謂是一箭封喉,讚揚了務實的法家治國思想,抨擊了極其虛偽的儒家思想,偉大又有一句詩更是一針見血,"祖龍魂死秦猶在,孔學名高實秕糠",此詩更加刺痛了儒家真虛偽,假仁義,假道德的劣根!

當今社會民眾,也都強烈的意識到,只有以法治國?國家才能進步,安穩,文明,強大,同時也意識到"以德治國"是虛幻的臆想,荒誕之辭,事實充分證明了這一點,文明國家,都是通過法治產生的結果,以法治國,也確實必會產生,高度文明的道德國家,這是早已不容質疑的現實了,,,


鑫挺83563181


論治國,說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都是偏離主題,非常侷限。依法治國的結果就是有法不依,產生少數既得利益階層和特權群體,社會矛盾加劇,以德治國結合依法治國就是騙局,結果就是全民缺德。現代治國不是向封建社會的古人學習,而是著眼未來,開發民智,實行民主。構建自由公平合理的社會,沒有民主就沒有監督,任何人都不要幻想在沒有別人的提醒的情況下,就能不斷的糾正自己的錯誤,理論上就不可能。


無奈75633862


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線,法無禁忌即可為。不要說道德。道德往往會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而使得人們變的無恥。西方法治國家很少有道德之說,只講你違不違法。比如佔座這樣的行為中國認為是道德範疇,一班不處理,結果無恥 霸坐的越來越多。西方法治國家對待他們依法辦事,直接驅逐,嚴重者拘留。自然這樣的人就少了。


魚翔淺底51


以德治國是本,依法治國是標!

精英們擔負起道德脊樑責任,大眾自然上行下效達到潛移默化效果。由此大多數行為自覺運行在道德範疇,就是大治;法律此時作用是針對個別突破道德範疇,進而越過道德底線行為的及時糾偏。

道德是一種無形的法律。它源自我們的傳統和現實的複習;很多人敬畏道德,但不敬畏法律,在家是孝子出門是浪子;也有不少人敬畏法律而無視道德,從來不曾犯法,但口碑極差。進而產生治理上的雙層差異,此時法律就是一種必要補充和手段。

道德和法律都是我們必須敬畏的行為準則。一個在心裡需要不斷潤化和豐富,一個屬於制度層面需要完善和強化。兩者結合兼治是一項繁重和長遠的課題需要政府研究推進,任何偏重都會釀成壞的社會影響。所以所謂治理藝術開始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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