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政府確權的農村宅基地糾紛,法院能立案嗎?

螞蟻角鬥士


根據國土資源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每一宗土地的確權,要經過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實地測量、權屬審核、登記造冊、最後頒證確立權屬的法律憑證。按照《物權法》、《土地登記辦法》、《土地爭議處理辦法》、《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還有《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以及地方政府出臺的農村建房管理法規:

農村宅基地建設一律嚴格按照一戶一宅、現有宅基地面積高於規定的限額、戶口已遷出再回遷申請宅基地、土地權屬爭議、影響交通水利電力通信等設施、基本農田保護區。都不能申請宅基地的。也就說題主的答案是法院不予受理立案的,不夠成立案相關法律法規。

你只要符合沒有遷出原集體經濟組織(即村委)成員;土地權屬確立時的申請、登記、實地測量、審核、造冊時的確漏登漏記;歷史遺留遺留問題等等,可以向村委會提交書面申請、相關證明材料向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的土地仲裁委員會申請權屬確立、調解。沒必須要向法院申請立案,法院也不會受理的。【以上是本人觀點,如有不妥,請大家在留言區處留下你寶貴的意見,並積極參與評論,特邀請大家關注 碧原曙光,一起探討三農問題!】




碧原曙光


沒有政府確權的農村宅基地爭議,法院能立案嗎?農村宅基地確權就是把宅基地的確屬權和使用權進一步得到確認,使住宅戶依法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權,維護住宅戶的合法權益。

對於農村沒有確權的宅基地,如若,發生爭議可通過當地村委會進行調解,經調解無效後可通過法律程序進行立案仲裁。

由於宅基地爭議而引起的矛盾,通過法院進行仲裁後,可以得到解決,在宅基地無爭議時可要進行確權,保護住宅戶的合法權益。


志同道合179276449


按照當前的相關規定來說,沒有確權的單純宅基地理論上應屬於集體所有,集體成員可以依法申請使用權。農村傳統意義上的宅基地所有權在法律上已沒有效力。在一些地方甚至還有解放初期(上世紀五十年代)頒發的土地證,但一樣已失去法律效力。

當然,如果不是單純性的宅基地,這就要具體分析了。如地上附屬物形成的歷史時間點!還有與現在宅基地管理規定等。

總之,沒有確權的單純宅基地並沒有爭議可取,法院可能會拒絕受理。如果存在需要具體分析的情況,相信法院是可以受理的。

以上是農人對當前理論的認知!不過,農人仍然覺得相關規定缺乏必要傳承。一句不適時代需求便可推倒重來,真的讓人不敢維恭……


鄉下農人


網友,你提的問題我現在就答覆你。沒有確權的農村宅基地法院能立案嗎?沒有確權的農村宅基地。在法律上,國家是不承認的。只能認為是非法佔有。集體土地屬於村民委員會所有。集體成員使用。一個戶口本只能有一處宅基地。多這是違法。國家不承認。集體村民委員會還要收取你的佔用費用。如果有爭議。有村民委員會處理。法院是不會立案的。


山東農村那些事


現在的宅基地一般沒有什麼爭議的,在農村來說,都有最近發給的宅基地使用證,只有被別人佔了無名宅基地才會有爭議,這些都是由村幹部出面解決的事,如果是主人有宅基地使用證被別人搶佔了的宅基地才有可能鬧到法院受理射問題。


王者風範131544365


沒有政府確權的宅基地,要麼是被人耍了手腳,你想想農村宅基地權是沒房的農戶可建,國家劃撥的,沒確權的話是村組夥同有權人從中謀取私利。


田龍清


法律法規是公平的依據,確權是歸屬的證明。宅基地的爭議可以通過法院,根據法律法規解決,法院能解決一切的矛盾。公平正義的,裁決宅基地的歸屬權。跟確權關係不太大。


老狼王123


須先由政府處理,處理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訴。


童律師會客室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的原則,應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確權證據,法院方能立案。


長沙縣高橋鎮高橋綿繡


沒有確權並不等於沒成事實,有些事情是要以事實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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