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村縱火報復案(上)

新立村縱火報復案(上)

1990年7月28日上午9點多鐘,北安市公安局接到勝利鄉派出所的電話,報新立村黨支部書記張洪祥家房子被縱火點著,人好象也死於非命。呂局長,張副局長帶技術科、刑警大隊各一人前往。一小時後局裡再次接到呂局長一行的電話,說剛才接報的是一起特大縱火案,令刑警隊立即全部到現場!陳隊長帶16人火速啟程。

張支書家是磚房,進門便是外間走廊,分東西兩間住房,後屋為廚房。殺人縱火現場在東屋,仍保持原樣。張支書倒在地上,身上被刺二十餘刀,其愛人倒在炕邊,上身被刺十餘刀,小女兒死在炕裡頭,12歲的外甥女死在炕邊與洗衣機的夾縫中,身中數刀。姿勢似逃狀。兇手殺人後,從廚房拿來一大捆苞米秸放在張的屍體上,然後將一桶豆油澆在上面和炕上被褥及其愛人屍體上,點燃後逃走。後屋廚房也同時被澆油點燃。火熊熊燒起來,火舌從地上、炕上,直向窗子爬去。頓時,吞沒了半間屋子。但是,其後火勢卻愈來愈小,大概是由於屋子較封閉的緣故吧。

今天早上將近7點鐘,一個社員來辦事,敲門無聲,只見窗子縫從裡往外冒著煙,推開正門,濃煙滾滾瀰漫,隱約地還看到有人倒在地上,便慌忙到派出所報告

火已將地板燒漏一大塊,人也燒得焦頭爛額。但被刺的刀口依然清晰可見。經檢驗,所有刀口為同一兇器所致。行的時間為昨晚11點至1點之間

村辦公室裡,呂局長。張副局長主持案情分析會,大家發言後,呂局長綜合了以下幾點結論:一、初步斷定為報復殺人,因此其他幾種性質的殺人可能基本被排除。二、作案者是知情人,與張支書熟悉。因為生人是無法深夜11點以後敲門進去的,加之沒有撕打搏鬥痕跡。三、作案者膽大手狠,估計為年輕人。四、可能為一人作案,因為所有刀口為一種兇器,而嚴重報復案,也極少有同夥。

新立村縱火報復案(上)

接著他安排人員對全村所有的人在昨晚11點至1點時的活動進行調查瞭解。在調查中注意以下四種人。1.與張支書平時有矛盾和怨恨的。2.昨晚11點不在家的。3本村有劣跡的。4平時心狠手毒的年輕人。

下午3點,初步摸上來兩個有前科劣跡的年輕人。一個姓劉,一個姓王。平時他倆偷雞摸狗,打架鬥毆,有在一定條件下捅刀子的可能。

這時,呂局長決定兵分三路,第一路,在新立村設破案指揮部,由呂局長和張副局長坐鎮指揮。並將剛趕到的刑偵科的同志充實其中.第二路,負責對現場進一步勘察和對屍體檢驗等技術工作。第三路,由刑警隊陳隊長帶十餘人,將兩名嫌疑人帶回到北安,進行傳訊,以擴大線索

現場勘察到下午,又有一個新發現:在焚燒張支書的屍體的柴灰中,發現了兩枚手戳,一枚是女青年鄒××的,一枚是男青年張××的。張××是張支書的鄰居,在勘察中得知他當時不在家中,據說在北安打短工。人們可以做這樣的推測:張××以打短工為掩護,竄回村來作案,並將手戳遺留在現場。張熟悉支書家的情況,以鄰居的身分也能在深夜把門敲開。種種跡象表明,張××是一個重大嫌疑人。呂局長令張副局長立即返回市內拘留張××,並將其作為一號嫌疑人進行傳訊。同時,協調對前兩名嫌疑犯王劉x的審訊工作

張××被拘留後,對其周圍進行調查,有人曾看見他身上帶著一把匕首。張的嫌疑進一步增大。

傳訊問他發案當晚在何地,他說住在朋友家,並承認他有一把匕首,就放在他睡覺的床下,去人尋找,匕首卻不翼而飛了。

張的嫌疑繼續增加。幾經查找,終於將匕首找到,原來被鄰居家的小孩偷去了。對匕首的鑑定化驗結果,卻完全排除了此匕首曾用來作案的可能。對張××連續審訊,進行了一天一夜。張××對發案當晚及第二天早晨的活動細節,進行詳詳細細地交代,經與其朋友核對,完全吻合。而以前兩名嫌疑人的審訊,也沒有什麼進展。反而從側面證實,王、劉二人也沒有作案時間。三個有價值的嫌疑人都有全“吹”的可能,整個案子陷入“絕境”。而基層幹部被殺害,其政治影響是相當大的,地委副書記孫洪志同志指示:一定要在8月3日前偵破此案。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同志也都來過問,並慰問參戰的幹警。地區公安局的領導也將盡快從黑河出發,前來指揮破案工作。黨政領導和上級關心支持,既使專案組全體同志受到鼓舞,同時也增大了壓力。儘管大家都已是連續工作了兩天兩夜,但仍然繼續奮戰,沒有一個睡過一小覺,餓了就到食堂裡吃碗麵條。指揮部那夥人更苦,屋裡蝨子、跳蚤成群,餓了只能吃碗包米碴子粥加大豆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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