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個體戶給員工繳納社保,可用人不穩定,企業給員工繳了社保,員工卻不幹了怎麼辦?

龍捲風啊風


這個問題真的很現實。國家規定有僱工的個體戶,也應當給職工繳納社保。

可現實中,多數個體工商戶都不會給職工繳納社保的。有的個體工商戶覺得某員工非常好,覺得給她繳納社保能就是對她的特別照顧了。可是又害怕給職工繳納社保,職工辭職不幹了。

這種情況確實也沒有好辦法。

隨著社會的發展,社保繳費也越來越深入人心。很多職工在入職時就要求用人單位交納社保。

很多幹個體的朋友,都是對職工參保這個問題持可選可不選的態度。如果職工要求繳納社保,肯定不會將所有的社保費都要求職工全部承擔,這明顯是趕人走的節奏。多數情況是職工承擔一半,老闆承擔一半。比如,正常情況下發給員工工資是4000元,如果社保費用是1200元,這樣會給職工發3400元,老闆自己承擔600元,實際用工成本是4600元。這是最實際的。現在不少城市都出現了用工荒,招人很難,招趁手用的人更難。

實際上給個體工商戶打工,真的維權也很難。因為,個體工商戶沒有相應的會計帳,也就無法證明兩者的勞動關係。絕大多數情況,社保都會不了了之。

其實上面所說的都是違法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職工從入職當月起就建立了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包括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給職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給職工繳納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五種保險。

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的社保費用,不能轉嫁給職工承擔。但是用人單位可以跟職工協商工資標準情況,還要做到同工同酬。

如果只講法條也沒意思,這種情況下還是將心比心吧,只要你善待職工,職工也會善意回應你。存善心,做好事,這樣才會做大做強,難道不是嗎?


暖心人社


樓主您好,不論是任何企業單位,只要是經過工商註冊的任何小型微型企業,都有義務給員工購買社保,而且這也是2019年新政實施以後一個重要的改革方向。

當然購買社保,尤其是給員工購買社保是企業主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企業主都不能違背這一方面的原則。那麼因為這種個體工商戶經營攤販,他的這個僱傭員工流動性相對是比較大的,在這種情況下確確實實在自己購買了社保之後,可能就會導致這些員工不幹或者怎麼樣,但是這也是不爭的一個事實。

不能因為這樣的一個理由而拒絕給員工購買社保,這是不合理的,因為本身這個社保的費用你就是應該給員工買的,這名員工給你打工給你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你創造的經營利潤,那麼你就有義務去給他購買社保,因為他幹了幾個月,或者是不幹了,實際上這個社保還是他自己的,他願意轉那是他自己的事情,他不願意轉,那也是給他交的錢,對於你企業主來講,你盡到了你應盡的義務就可以了。


社保小達人


隨著用工制度的改革,員工工作崗位隨時隨地變動,因用人不穩定,社保繳納問題使得業主不知怎麼是好?有的員工本單位工作不幹半年了,甚至更長。人已去了別的單位,原企業還繼續給離職人員繳納養老保險。使原企業成為冤大頭不堪重負!

這樣有的企業和公司,就上馬了一批土政策新規定,只好扣留工資,對於時間短沒有上班的,繳納社保部分就以工資頂底。對於長時間不上班人員,企業就暫時先給繳納,等個人辦理離職手續時,將社保在內的費用一塊算清,待補齊後再辦理離職手續,只好這樣彼此處理。

也有的企業和公司,在怎樣留住員工上動腦筋下功夫?提高工資和各項福利待遇,減少離職人員。使得員工在本企業長期工作下去。


房師宏


這幾年經濟大環境不好,確實中小微企業都很艱難的生存,但是每個企業招聘的人員都是按實際業務量定員的,絕對不會多養一個閒人,不可能你只有一百萬的業務量你也招聘了幾十個人在做。

既然招了員工,給員工繳納社保就是必須的,如果員工只工作了半個月覺得不合適就走了,企業也不會給他繳納社保,即使到社保局建檔了也是不用繳的,而一旦工作了幾個月或半年或一年,那麼員工在工作的這段時間裡,肯定是要享受社保福利的。企業付出的也只是員工在工作期間的費用,沒聽說哪個企業對只在公司上了一年班,就給該員工十五年的社保的。

合計利用人才,制定高效工作流程,拓展公司業務量才是企業發現的根本之道!


邊城伢子1983


這個問題問的非常好,在現實過程當中確實存在這個問題,特別是針對那些銷售業務以及相關的操作崗位,尤其會出現這種人員不穩定情況。

確實存在這個問題,入職之後給員工辦理社保繳納公積金繳納完之後,員工在企業裡面工作經過一週兩週發現自己與企業並不匹配,與企業的工作氛圍,與同事的溝通不太融洽,等等各種情況都有可能導致員工自行離職。

特別是當下九零後、零零後員工在企業中一言不合,就有可能提出離職,導致離職的人員不穩定性加劇。

這個問題也給大家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是給企業的管理者提出了新的要求,那麼提出哪些新的要求?

1.在篩選簡歷階段

我們就需要做好一些工作,規範化科學化的篩選簡歷,按照一定的標準,比如按照崗位說明書進行完全的匹配,尋找匹配度非常高的簡歷。企業裡面招聘員工不是招聘最優秀的員工,而是招聘最合適這個職位的員工,只有合適的職位的員工才可以有很高的穩定性。

2.招聘面試階段

要設置結構化的問題。要對面試官進行相關標準化的要求。用人部門與人力資源在面試的分工是完全不同的,要做好科學的分工。有人不能主要在面試專業能力、管理能力,以及過往的項目經驗所擁有的團隊資源,行業資源,客戶資源等等。

人力資源主要在面試,組織匹配、溝通技巧,是否能夠融入公司的文化,目前現狀,已經穩定性等等相關方面進行溝通。確保匹配度很高。

3.入職薪酬談判階段

這個階段非常關鍵,候選人所期望的薪酬範圍,還要與企業所招聘崗位的薪酬範圍比較匹配;既要滿足用人部門的要求,又滿足候選人的期望。只有在一個區間範圍之類最後談妥的可能性才會高,才不會導致入職之後產生不穩定性。

4.試用期階段

這個階段就要用人部門和直接上級進行良好的規劃,如何對員工進行試用期管理,試用期期間制定良好的培訓規劃,科學的導師制度。加強員工的人文關懷,定期與員工進行面談或座談,確保員工的變化及時掌握;並開展多種多樣的員工文化娛樂活動滿足員工的其他需求。

只有做好了以上工作。才能讓員工順利通過試用期。試用期的穩定就能保證社保不會無用,企業的人工成本才不會較大浪費。

以上希望有所幫助!

六合同風,資深人力資源總監,擅長面試入職輔導,勞動法規輔導。


六合同風


前幾天去社保局專門諮詢過這個問題。社保繳納的標準是年度核定一個固定值!比如最低多少,最高多少。一年才有一次機會可以變動,但是發工資是根據每個月的績效進行考核的。也就是說每個月都有浮動的。這就讓企業不太好做。所以最後只會發生兩套帳,一套給稅務,一套自己用。不然公司沒法做帳!!!你們擔心的都不是重點


信用託管林


你的企業選舉了員工代表嗎?有員工代表大會嗎?有會議記錄嗎?規章制度經過了代表批准嗎?批准後有公示嗎?在勞動局備案了嗎?給員工培訓了嗎?培訓後考試了嗎?考試合格了嗎?員工簽名認可了嗎?什麼?有一項沒有?那我想怎麼上班就怎麼上班、想曠工就曠工,公司不能治我,否則公司違法!工資超過時間還沒發?馬上給你解除合同,索取補償金!公司還不能減少我這個月獎金!因為獎金是工資的一部分,否則就是剋扣工資!勞動法裡給企業挖的陷阱數不勝數,自己慢慢去領教吧,在專業的碰瓷者面前,中小企業太好吃了。


假大空虛縹緲


民營企業對員工沒有什麼約束能力,自身業務和發展都不穩定,根本沒有長久這麼一說,員工也都知道這些,所以只看能拿到手多少錢,其他都是浮雲。大部分中小微企業人員都是嚴重流動的,最後很多都變成了家庭和親朋型作坊,根本不可能有大的發展,只是為了生活,再帶上個緊箍咒,基本都會放棄繼續煎熬著做企業了。社會生活成本本身就非常高,尤其是一線二線城市,有些成本高到無法想象,比如幼兒園,成都這樣的城市,私立幼兒園的價格能吃掉一個普通家庭50%-80%的收入。你會說為什麼上私立,我來說給你聽,公立幼兒園是收費合理,但是接受能力有限,尤其現在生二胎,一個600-700戶的小區才能被抽到4個孩子上公立。這些成本都會轉嫁成為員工工資。所以民營企業要養的不是員工,是部分不合理的社會成本,工資成本的不能滿足,本身就帶來人員流動非常大。


崔崔58347245


我們長期被這狀況困擾,工人穩定性很差,幾天半月,長的幾個月,他們是跟著工作走,也是攀比工資走,說走就要走,根本不會籤合同,走的理由五花八門,反正你不同意也走,久而久之就成了業界俗成,因為是普遍現象,大家的報價成本也就忽略這部分,(降低成本競爭或適應市場價)並不是企業吃了這部分不給買,如果只你企業買按市價經營會虧,如果上漲報價又做不成生意,也很多償試買,但因斷續工人也覺沒意義,讓他分攤少部份更不願意買,說自己有新農保,同時企業實際可操作性也很差,


李210932517


本來應該是職工和用人單位商定全部待遇,職工跟據自己的情況在屍籍地或定居地交社保。現小企業的訂單不是固定的,人才也要流動,社保各地又不通,明顯這不是為職工考慮,只是想把企業和職工之間的一部分錢先扣到你社保局手裡,至於以後職工有沒保障,你社保局自己都心理沒底,或者就沒有考慮過二十年後,一個交社保的養三個退休的是怎麼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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