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遊客喪命案(上)

新加坡遊客喪命案(上)

1991年6月,新加坡籍華人陳進園,到中國大陸旅遊時,在牡丹江郊區被刺死於荒野中。中國警方在偵破此案和為死者尋找親屬歸宿中,花費了巨大精力,表現了極端負責的精神,贏得了新加坡官方和死者家屬的高度讚譽。讀米

來路不明的男屍

6月15日早晨6點,牡丹江市郊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常青同志的家。他剛起床,看看錶,為能夠睡上個整夜的圇覺,感到很滿意。好像就是針對他這個念頭來的,急促的電話鈴聲響了起來。樺林派出所急報:早5點多,鐵路煤場更夫在煤場附近的田地裡發現一具男屍。他急忙洗把臉,走下樓,車已經在家門口等侯了。

郊區分局出動了3臺車,包括刑警隊長等共15人,到達現場。在常副局長指揮下,開始勘察。不久,市局崔局長、李局長也趕到現場。

死屍位置在樺林火車站南面,煤場圍牆東南角外,距圍牆約30餘米處的田地裡。死者半側臥,全身是血,胸部被刺30餘刀一隻鞋甩在兩米之外,腰間有半截扯斷的腰包帶,身上各處錢物皆無,看情況死者的衣兜被兇手全部翻過,所有的東西都被洗劫一空,連個紙片都沒留下,通過對現場及周圍的痕跡勘察,初步推測發案時的情況可能是這樣:兇手與死者共同下了火車,走到煤場,沿東圍牆外的小毛道行進,到牆角沿牆向西拐,又走了近40米,兩人停下,因糾紛而動手搏鬥起來,現場留有雜亂足跡一片,牆根下有血滴,牆上有擦拭過的血跡,地面上還遺留有一個紅色打火機,兩張山東篷萊閣旅遊門票。此處初步判定為第一現場。被害人掙脫後,沿原路回跑幾步,被兇手抓住,二人停留,地下留有血跡,約有5毫升血。被害人再次掙脫,沿原路繼續回跑到拐角處,再次被抓住、停留,又遺留下血跡。然後被害人又向南面的田地裡跑,約30米,再次被兇手抓住,按倒、壓住用刀刺,留下大量血跡。這30米共發現四趟足跡,排除沿壟溝行走的兩趟為過路人足跡外,另兩趟雜亂腳印為死者奔逃、兇手緊追留下的。並提取到一枚較清淅的花紋足跡。大家逐步擴展向外尋找,在現場南面一千餘米處的山腳下,又發現了這種足跡。上山、翻山、下公路,足跡消失。

新加坡遊客喪命案(上)

死者約30歲左右,身高1.63米,瓜子臉、高顴骨、厚嘴唇,留著小鬍子,膚色較黑。上身穿灰色三緊式夾克衫,白色帶黑條襯衣,下穿藍色牛仔褲,土黃色制服短褲,煙色老闆式皮鞋。從死者的長相和衣著打扮,以及現場留下的蓬萊旅遊票來看,死者不象是本地人,甚至不像是東北人。死者從何而來?怎麼會在這裡被殺?兇手又是什麼身份?…一連串的問號在常青副局長的腦子裡閃現

屍檢後認定:被刺約30刀,深淺不一,是一種兇器所致,兇器為單面刃水果刀。創口為右肺5處,左肺3處,心 尖1處,肝3處,頸部2處切割傷。造成血性剋死亡案情分析會上,常副局長在大家分析爭論的基礎上,作出如下判斷:從現場死屍地點看,二人系共同由火車站沿小路行走時,停下作案。牡丹江路過樺林鎮的火車,為0點15分進站,停1分,估計作案時間為0點20分至30分,從兇手熟悉車站的小毛道、作案地點選擇的比較隱蔽看,說明兇手是本地人。在尋找方向上可以暫把流竄犯排除在外,集中在樺林鎮人口中尋找。兇手逃竄所留下的足跡,是一種旅遊鞋印,一般只有年青人才穿這種鞋,由此推斷兇為30歲以下的年青人。兇手殺人所用的兇器為水果刀,不是專門作案殺人所用的刀,所以可以認為,兇手並非掛號的流氓歹徒,所以不必把注意力放在有前科劣跡的歹徒身上兇手系一人,當然也不排除另有同夥在遠處策應。兇手與死者肯定有某種關係。從死者的物品全部被掏空看,又說明兇手竭力想掩蓋這種關係,有意阻撓我們查清死者的身份這些分析,大家認為比較全面,初步為下一步的偵破指明瞭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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