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區差供事業單位如果轉企業,科級領導幹部能調離嗎?

愛咋咋地856


事業單位改革中,部分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轉企,原事業單位人員如何分流?這些事業單位中,即有通過人事部門發文分配的正式職工,也有組織部門發文任命的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還有單位成立後招聘的臨時合同工,這些人員身份在改企後會有什麼樣的變化?

對於領導幹部和管理人員來講,在單位改企後,其職務會經組織部門重新任免,一般會調任到其他事業單位任職,或者調整為非領導職務,或者享受職務級別待遇。

對於通過分配或者招錄的正式職工,也會通過分流安置的方式,調整到其他事業單位工作。這類事業單位一般都會有主管部門,主管部門下屬還有其他全額事業單位。領導幹部和管理人員、一般正式職工,基本上大概率會分流到這些事業單位。退役軍人安置的工勤人員,也是一樣分流安置。

原事業單位的臨時合同工,要麼隨企改制,到新成立的企業重新簽訂合同,重新就業。要麼領取經濟補償後,自主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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