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呼籲家長把戒尺還給老師,初中段的學生適合打罵教育嗎?你怎麼看?

叔可忍嬸不可忍687


張口就暴露出是外行,把戒尺等同於打罵,偷換概念,很低級的邏輯錯誤。

1.初中段的學生適合打罵教育嗎?問得太奇怪了!因為無論哪個學段的學生都不適合打罵,也都不能打罵!

我國有《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人的界定是十四歲,按照常規,7週歲入學,6年的小學教育,初一的學生和部分初二的學生都小於14歲,屬於未成年人,如果老師打罵他們,不僅違規而且違法。要受到相應的懲處,這是紅線,絕對不可逾越。即使部分初二和初三的學生超過了14歲,但是他的身份是學生,根據《教師法》規定,老師不能體罰、打罵學生,也就是說,無論學生在哪一個學段,老師都無權打罵學生,否則就是違法,一旦被投訴,一定會受到懲處,這個絕不姑息。

2.必須腦補一下戒尺的含義

戒尺源於過去的私塾制教育,私塾的老師文案上的標配就是竹製的戒尺,用來懲戒違紀的學生,懲戒的內容涵蓋很廣,背不下詩文、對不上對子、沒有完成作文、上課不聽講、對老師沒有禮貌等等等等,懲戒的方式就是抽打手心,當然會有度的,簡單地說,就是控制力度去抽打,不是毒打!學生甘心承受,家長絕對認同,被懲戒學生的家長還會惶恐不安,一個勁兒的向老師道歉,暴躁點的家長,可能還有在家裡上演“男子單打”,或“女子單打”,或“男女混合雙打”。

到了現代,戒尺早已經成為棄物,退出教育舞臺,我們通常所說的“戒尺”是指戒尺所代表的懲戒權利,而不再是具象的抽打手心。也就是說,把戒尺還給老師,是指讓老師有對違紀學生懲戒的權利,當然不是指打罵。懲戒的手段要在法律法規的範疇之內,比如適度罰站,停課反思、公開批評、公開做檢查等等。

把心放在肚子裡吧,老師手中沒有戒尺,不敢打你家孩子,還給老師戒尺,老師也不敢打你家孩子。其實,現在,你就是想給老師戒尺,老師們都不一定能要。因為傷不起啊!


王老師教育新視界


無論家長還是老師,面對初中生,都應當選擇合適的教育方法。

而不是侷限在打罵的方式,具體的問題還應該具體分析。正因如此,也不能為了讓教育變得簡單化,而一味地杜絕懲戒。懲戒有的時候是必要的,僅僅作為一種提醒錯誤的手段。

在目前的課堂裡,是一定杜絕教師的懲戒的。一方面,少了懲戒,就少了很多種教育方法,教育看似簡單了很多。另一方面,教師並不是每次都能對懲戒拿捏到位。

然而教育本身就是不簡單的事情。為了讓教育簡單,實際上就是為了讓施教著更輕鬆罷了,因為這樣他們就不用整天苦思冥想那幾個搗蛋的孩子究竟用什麼方法讓他們具備責任心呢?而一旦允許懲戒的手段,問題的處理方法就會多樣很多,然而老師們也將辛苦很多。

而懲戒被杜絕的另一方面,有的教師也許會帶著自己的情緒到課堂。如果情緒很差,而對學生的懲戒又是允許的,那很可能會懲戒過度,那樣就不是對孩子的懲戒了,那就真的是施暴,或者霸凌了。沒錯,你沒有聽錯,就是霸凌,來自老師對學生的霸凌。

如何去懲戒?那是很難的一件事情,因為既要公正,又要有效到位。這將是一門藝術。

然而我認為,懲戒最大的作用是威懾作用。在對青少年的教育中,我希望懲戒是被允許的,然而在這種允許下,我們用不到它。

就像肖生克的救贖裡的那段臺詞一樣。什麼是權利,權利不是你能殺死多少人,而是你有這個能力,卻選擇不去做,這才是權利。

希望這個回答有用。




京缶愛教育互幫互助


首先,要糾正題主的問題:把戒尺還給教師,給教師適當的懲戒權,與打罵教育完全是兩碼事。

把戒尺還給教師,必須先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修改禁止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的各種禁令,並制訂《懲戒法》細則,讓學校和教師依法依規對問題學生予以適當的懲戒。

對問題學生予以適當的懲戒,並不是什麼新事物,在很多發達國家都存在,並且有完善的相應法律。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當說服教育無效時,懲戒教育是必要的。很多學校的很多班級,往往因為幾個問題學生的存在,嚴重影響教學軼序,往往導致教師無法正常上課,從而侵害了其他學生的受教育權,影響了他們的學習。相信廣大家長不願看到這種狀況繼續下去。

誠然,要推出懲戒法,純粹為博眼球蹭熱點的所謂專家名人及無良媒體,肯定為反對而反對,第一個跳出來。問題學生及其問題家長也會跳出來反對。

據調研,用不著你來反對給教師懲戒權,廣大教師還不想要這個燙手山芋呢!真給了懲戒權不用,到時肯定也會招來一片罵聲。真懲戒出問題來了,被無賴家長纏上,不是鬧著玩的。別人家的孩子,犯得著教師如此操心過頭嗎?


春江暮雪觀天下


現在的問題不是老師該不該懲戒體罰學生的問題。而是學校老師對學生的要求有時候過度苛刻、隨意。沒有統一的懲戒標準,甚至到了為心所欲的地步。有很多老師懲戒批評學生,花樣刁難,不是為了通過適度的懲戒教孩子做人,而是為了在孩子面前顯示自己的權威,有的人甚至是為了從家長那裡得到什麼好處而刁難學生,還有的是借體罰批評孩子宣洩自己的情緒。

事實是,在學校裡,老師懲戒體罰學生從來沒有缺少過。

現在的問題是怎樣教給老師們做人,不要在學生家長面前傲慢,自感高人一等,從心裡不懂尊重學生,只知道強迫和打壓。所以要約束這種老師,不要讓他們為所欲為。現在的問題是如何適當約束、收回老師們為心所欲地批評、懲罰孩子的權利,統一懲戒標準。

學生犯錯當然應該懲戒,但是不應該是任課老師或者班主任,而應該交給學校裡的紀律委員會來管。這個紀律委員會,要在評估了孩子犯錯的主客觀原因之後,根據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在跟家長充分溝通後才能對學生進行懲戒。


skylwxll


要改未成年人保護法 如果這部法不改誰也不敢打學生 如果老師在教育中失去懲戒權 孩子們不會敬畏規矩 長大不會敬畏法律 神木事件就在眼前 如果老師在教育過程中手中有戒尺 那麼這些小畜生會那麼肆無忌憚?不光老師要有懲戒權 而且監護人監管不力使得未成年人犯重大案件的監護人要負刑事責任 今年短短几個月 未成年人殺人分屍的案件已經發生了兩起 難道這不是現行教育慣出來的?罰站都算體罰的教育能夠培養出遵紀守法的公民?鬼才相信


浩月如心


有些學生老師管了,會改變不好的習慣。老師有種說法,自己管不了的學生社會會管。而且,作為個人而言,初中甚至高中都不可能明事理,需要老師和家長酌情管教,過了這個年齡就來不及了。

所有人看一個現象,許多成年人都感激老師在自己讀書時的管教。真是誠心地問一下專家,說服教育真的能管好學生嗎?


初中語文新視野


養成習慣,樹立榜樣,談理想,談人生,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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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志武堂武館陳教


初中正是懵懂期,需嚴管!當然了,如果誰家孩子已經被寵成渣,估計真不適合了!因為這類渣會各種自殺……誒……


逍遙侯


這個的思維就有問題,老觀念先正己吧。


哈爾濱森


當老師就應當有獎懲權,只要是學生就得接受獎懲,這是不容討論的,至於什麼時候用,什麼情況下用,針對什麼層次用,由老師自行決定。學生不接受獎懲可以轉學,可以不讀,但如果進校就要接受獎懲,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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