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者交了錢但開發商稱被起訴不能履約,該如何維權?

lianzichen


買房子對咱老百姓來說是人生的一件大事,隨著越來越高的房價,老百姓買一套房子幾乎要傾其所有。就是這樣還有某些不良的房產開發商為了賺取更大的利潤,做出喪失基本良知的事情。

石家莊的小李就遇到了這樣一件事情:

三年前,小李在石家莊某地段以五千元一平方的價格買了一套房子,錢交了,合同也簽了,房子卻沒有按期交付。後來房價大漲,一平方漲到了一萬五千元。房價漲了,對小李來說,可是一件大好事。房子雖然沒有交付,但是白紙黑字的合同在呀!

誰知在小李偷樂時,卻接到了房產開發商這樣一個電話:

電話裡房產開發商告訴小李,說小李你買的那套房子我們又賣給別人了,你的買房錢我們會全額退給你,這事算我們違約,違約金合同上怎麼寫的我就怎麼樣付給你,還可以再適當的加點利息。

小李一聽當然是不願意,自己買的房子怎麼說沒就沒了?而且房產開發商所說的違約金,適當的利息加起來也抵不上房子漲價的部分呀!

錢交了,合同也簽了,房子怎麼就又賣了呢?原來呀是房產開發商看著房價越漲越高,覺得自己賣給小李虧了,於是就想出來了這樣的方法。因為違約成本是比較低的。

小李一怒之下將開發商告上了法庭,要求開發商將房子還給自己。

那麼問題來了,房產開發商故意違約,也承諾付給小李違約金。

小李的房子還能要回來嗎?

根據我國《合同第八條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而第一百零七條也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最後法院依法判決房子歸小李所有!

話說到這裡我要跟大家說幾句了,每個地方都有一些不良的房產開發商看到房價漲了之後,就公然撕破臉皮違約。造成老百姓買房更難,房價市場更加混亂。

關注頭條號天理法說,更多免費的法律知識分享給你


天理法說


如果購房受害者人多的話可以抱團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與國土部門尋求幫助,由政府有關部門與國土局牽頭協調解決。


微觀粵港澳


對這問題說的不清楚,無法回答


laohu007律師


問題描述不清晰,無法回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