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家買房,我月工資五千給孃家兩千,婆家對我不滿,我孝順有錯嗎?

高麗允


這個話題折射出矛盾的根源,就是婚姻必須要門當戶對。孝順真的沒有錯,但是在自己的能力範圍之內為好。



我也是女人,我前幾年拉弟弟做傳銷,導致他丟了工作,家庭破裂,房子兒子都被女方拿走,看到弟弟消沉,苦悶,我心裡無比難受,可是當時我也出於低迷狀態。


經過了幾年的努力,我的工資己是你的幾倍,就在今年年初,我和妹妹媽媽各拿三分之一,給弟弟在四線城市買了一套房子,然後他結婚生女,看到他迴歸正常後,我也開心。

但這是在我和我妹妹的能力範圍之內,俗話說,救急不救窮。你工資只有五千元,而你每月給孃家二千,那麼你老公也給他媽媽二千呢?你們的小家庭呢?房,車,孩子教育費用怎麼儲蓄?相信你老公由於這事,他媽媽沒有少在面前嘮嘮叨,他己是煩到了極點。




孝順父母應該在他們急需的時候去資助,暫時他們年齡也不大,而等到你經濟條件上升到一定程度的時候,父母也老了,你在按月給父母也行,那時,不要說二千,只要條件允許,四千都行。

而現在的收入主要還是以你的小家庭為主,兩個人走到一起不易,組建了家庭,就有了責任,要相互尊重,這份尊重裡面就包括了老公既婆家人的感受,你照顧到了他父母感受,當你父母有事的時候,人家才能心甘情願的幫助,這樣也不讓老公受夾板氣,才能讓夫妻和諧,婆媳和睦!


反傳銷思怡


說說我老婆的故事!

就今年五月份,老婆借給了他爸四萬,說是要給小舅子買門面房!當時小舅子今年14,老婆懷孕七個月,我們剛結婚手裡只有五萬,做四維的時候照出孩子有腎積水,嚴重時發展到雙腎積水,左腎1.7右腎2.1!

家裡正是用錢的時候,你把全部家當給你孃家,你還當我們這個家是家嗎?!

是!你媽走了,你可憐你弟弟沒人管,可你呢?你是孕婦啊?!你肚子裡懷的是你的骨肉,不是石頭啊!為了照顧你弟,你在孃家每天過了十二點才睡,中午也不休息,還要早起做家務,你心裡還有這個家嗎?你爸掙得多,上面除了你還有四個姐姐,他能受什麼苦?你只顧著心疼你弟,你為肚子裡孩子考慮過沒有?!

說真的,要不是為了孩子,我絕對和你離婚!!!



怪咖說電影


孝順沒錯,但是你錯了!你根本不孝順呀!工資五千才給孃家兩千,你不孝呀,應該全給!對了,你老公的錢也全拿過來,給孃家!什麼,你們沒錢了吃什麼,花什麼?讓你老公問婆家要呀,實在不行,把房賣了!婆家不肯怎麼辦?離婚。!必須得離,你這麼孝順,他們這麼不配合不孝順不道德,不把他們踢了還留著過年呀!至於你,有了“孝順”的道德高帽,戴著過一輩子,也就可以無憾了!

再鄙視下道德婊!首先就祭出“孝順”的這一道德法寶,換句話說,就是她自以為孝順,凡是反對她的就是不孝順,這哪是提問,分明是婆家的質問與控訴!沒結婚,你的錢都貼孃家也沒問題,結婚了,你和老公的工資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是為你們的小家庭準備的,你和老公都沒權力自行處理。換位思考下,如果你老公自作主張把錢給他父母,你會同意嗎?!


老貓愛吐槽


看你這個問題,我想罵人,我有錯嗎?

第一:從法律上講,你已經結婚了,你的所有財產,無論你月工資是五千,還是一千,都屬於你和你老公的共有財產,你個人無權私自給任何人,包括你老孃!當然也包括你婆婆。除非你跟老公商量了,並且你老公同意了。

第二:從你的描述來看,你婆家買房,我不知道你是每月給2000,還是一次給了2000。如果一次給2000,在你老公同意的情況下,完全沒有問題,有錢還可以多給一點!但是如果你是結婚後,每月都給2000,那絕對沒有人不會有意見。如果我是你老公,我絕對不會允許!就算我有錢,我也不會允許!因為在男人看來,你的心不在我這裡!



第三:你用了一個冠冕堂皇的詞:我孝順有錯嗎?孝順沒有錯,但是你用這個來綁架就有錯。孝順父母天經地義,如果一個人工資僅夠吃飯,拿不出多餘錢,那她就不孝順父母了嗎?孝順可以多幫父母做事,多陪伴,多問候,不一定是要每月給2000。何況你每個月這麼點工資,就拿出2000給你父母。那你乾脆別嫁人了,好好在家陪你父母好了!把錢全部給你父母,多好!還沒有人跟你說東說西!既然嫁人了,就要有嫁人的樣子!


不知道說什麼,總之,如果要給你父母錢,跟你老公商量,讓你老公去給更好!而不是你去給!


白南風


首先,孝敬父母肯定是沒有錯的,我們只需要換位思考。

例如女方月薪5000,給2000,孃家。

等同男方月薪10000,給4000,公婆。

畢竟你孝順,不能讓別人昧著良心吧?

原本家庭年收入為18萬,這下變成10.8萬。

普通家庭正常開銷,哪怕婚前房子買了,但是小兩口要還貸款吧?以我們這為標準,房貸月4500,物業費300,電話費網費300,水電燃氣費200,油鹽醬醋米菜1500。這是維持家庭運轉最最基本費用,月6800,年8.16萬。

還算不錯,小倆口還剩2.64萬。

再計算養孩成本,我們小區幼兒園,一學期帶一頓伙食,普通班9800,英語興趣班11800。折算一年2萬!

恭喜這個家庭,從此走上巔峰人生,門別出,商場別進,應酬別去,任何節日跟你無緣,孩子也千萬別問什麼叫興趣班。冬天冷?你有資格冷嗎?你又資格買羽絨服?開玩笑的吧?

不過還有翻身的機會,除非你生女兒。二十年後重複,給你彩禮,月給你2000盡孝。然後你的女兒再變成如今的你。

如果不幸生了兒子。。。估計神仙也沒辦法了,沒有存款,連你兒子買房的首付都沒有,更別說什麼彩禮和娶妻生子了。你總不能指望憑你家那點財力培養一個人中之龍吧?那種優秀到25,6,7的年紀就能事業有成,有房有車?

其實吧,如此這般活著,何必結婚呢?想想不嫁,一個月5000全部孝敬父母都不會有人說,也不會有這麼多的壓力,還能過的很滋潤,該逛街買買買就買,該吃吃吃的吃。那多爽,還能孝敬父母,讓他們安享晚年,百年歸山還能親手操辦,再選個風水寶地,這才叫孝。

所以說,真的孝順,就應該別離開這個家,好好陪在父母身邊,畢竟父母養你小,你就應該養他們老,等百年仙逝,安排妥當,才算盡孝完畢!

最後有點不理解,新婚夫妻也就25歲左右,父母應該也不會超過50歲,難道就已經沒有了勞動能力?還是從嫁女兒那天開始就喪失勞動能力?開始需要養老了?我爺爺奶奶在老家,快80歲了也沒開口讓誰養,都是每次過節回去買兩桶食用油,給千八百的。還給我們家裝好多菜好多米,說城裡貴,家裡自己種的健康沒農藥。我兄弟幾個都買房子了,我爸去年回老家蓋了個小樓養老,說不給我們添麻煩。

所以說,除了孝順的度太偏執,還有就是父母到底怎麼做人的。反正我身邊的父母都是哪怕給不了孩子什麼,也不願意給孩子添麻煩,只希望孩子們在外面過的好,吃的飽,穿的暖,他們就開心。


Yuan點


看到一些男性和某些女性的回答真是呵呵了!女的結了婚就沒資格處置自己的工資了?搞清楚結婚不是賣給男方!究竟結婚後女人佔了男人什麼好處??讓你們養了嗎?父母養她那麼多年不用錢不用心血的??給2000怎麼了?誰管的著嗎?作為老公一個男的究竟對他老婆付出了什麼敢於指手畫腳???別拿房子說事,一文不值!所謂的家庭責任,你們就知道女人沒在婆家付出過?她的付出不值錢?看上面一堆狗屁評論說的好像女人的工資是男人的財產,男人的奴隸,婆家的私有財產??只是結個婚而已,不願意過就離婚!還人家的女兒!區區一點彩禮彷彿買了人家一生?大多數女方根本沒佔過男方彩禮的便宜!若是夫妻,要不就互相管著,要不就誰也別管誰,平等對待,不要只盯著老婆的工資,想想自己的錢花在哪吧!一開始就指責女方拿兩千給父母的,男人怎麼配有老婆?女人怎麼對的父母生養之恩!小氣鬼!如果計較的話就別結婚了,各過各的,就我說的,把人家的女兒還回去吧!


學無止境8323


在二線城市下的小縣城打工,去年這剛買房,房貸每月2100多點,老婆在家帶2個小孩,兼職的話每月大概有2000多點外快。本人工資平均7000多點,年初P2P雷潮,雷了25000,剩餘存款13000元,十月份老丈人心臟要安裝起搏器,開口就叫我和他兩個兒子平均出10000,罵孃的心都有了,我買房的時候一聲不響,沒一個電話,大舅子借的錢催了幾次,也沒還,當初可是他們開口問我借的,小女兒出生第一年,回老家,老婆回孃家,想放丈母孃那邊過個夜,也不讓(因為老家房子一年沒住,要打掃衛生),要叫我帶回家給我媽帶,還有老婆那邊親戚給我小女兒滿月的份子錢都是給到我丈母孃手裡的,她也給我貪掉了,想想心裡憋屈啊!要不是老婆真的太好了,老早就離婚了


項248344462


大實話:像你這麼孝順的人結婚就太虧了,不結婚的話就可以把賺的所有工資都給孃家了。

我們常說,嫁人不嫁鳳凰男,娶妻不娶寵弟魔。最近就在網上看到了這麼一件事,是一個女性網友對家庭關係的抱怨。我們可以簡單梳理一下:說的是小李和丈夫結婚三年了,婚前婆家出錢買了一套房子,結婚以後小李每個月工資是四千塊錢,老公的工資是八千,房貸每月五千由老公來還。不過,小李孃家還有一個還沒結婚無所事事的弟弟,所以,結婚這三年以來,每個月小李都會給孃家打過去兩千塊錢貼補家用。婆婆對小李的做法很不滿,因此婆媳關係就鬧得很僵,但小李卻感覺自己孝順父母沒有錯。

誠然,我們為人子女是應該孝順父母,但是,我們也應該明白對父母的孝順應該是公平的,並且還應該是在自己的能力範圍之內。就拿這件事來說吧,小李每個月拿出自己工資的一半給孃家人,如果是孝順的話,那麼作為丈夫來說,也是應該拿出自己工資的一半給自己的父母的。而如果兩口子都這樣乾的話,別說養孩子還房貸了,那這個家的日子就沒法過了,所以,小李這種種行為屬於對自己的家庭不負責。

然後,就小李的婆婆不滿小李的做法,然後對小李進行抱怨這件事來說。個人認為也是正常現象。雖然從現實角度來說,小李和老公才是一家人,兩口子的事就應該由兩口子來解決,婆婆本不應該插手的。但是,那畢竟是自己的兒子,看到兒子養著這麼一個一心向著孃家的兒媳婦兒,那做母親的說兩句也是應該的,再者說了,小張也是應該叫婆婆一聲媽的,而當母親的批評幾句兒媳婦兒不對的地方,這也正常。畢竟,小張在這件事上做得確實有點過分了。

所以啊,當我們結婚以後,我們一定要分清主次,要知道自己也有自己的小家庭要養,而像這種基本上把全部重擔都推到丈夫一個人身上的做法就真的是太自私了。畢竟,從法律上來說,婚後兩個人的工資也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像這種大額支出是應該經過夫妻二人同意的。如果自己藉著孝順的名義去做這事,說難聽一點,那就是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你太孝順了,我也是女的,我比你掙的多,也沒有每個月給我爸媽兩千。

我都是逢年過節給雙方父母等額的錢,平時我父母如果有需要也會給,如果父母生病會根據實際情況給的更多。

但是,日常生活中,父母有吃有喝,我的錢都是自己支配,我還有老公孩子,把錢給了父母,我臨時用錢怎麼辦?

自己的小家不需要計劃買車買房等大額支出嗎?

如果老公也每個月給他父母兩千,你又怎麼辦?

在雙方父母需要的時候,別說給兩千,給兩萬,二十萬也是應該的,我也會毫不猶豫。



葉子葉公子


如果在不影響家庭正常開銷的情況下不要太過於去計較,去年我老婆家裡修房子,我拿了五萬,老婆去借了三萬,信用卡刷了兩萬,今年結的婚,老婆把結婚我家裡親戚給她的茶錢,我爸媽給她的改口費,我又貼了五千,她把借的三萬還了,然後她每個月工資全部還信用卡,我每個月給她500零用,家裡開銷沒讓她出一分錢,每個月的房貸,生活開銷都是我一個人負責,比較理解她,她單親家庭,她爸爸一個人把三個孩子養大,太不容易了,老婆對我爸媽很好,很孝順,她把我給她的零用錢和公司發的獎金在過母親節和父親節的時候給我爸媽買衣服,請我們出去吃飯。人與人相互理解一點好,不要太過於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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