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萬!金華這家號稱“存錢獲利”的公司被處罰了!

今年7月,金華市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稽查大隊執法人員在賓虹路某廣場5樓的某老有所樂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碰到一名85歲的老年消費者在家屬陪同下和該商家

發生爭執,情緒激動,該局人員即主動介入進行調解


40萬!金華這家號稱“存錢獲利”的公司被處罰了!


介入調查

向老年群體集資

經瞭解,該公司以“購買消費券獲得返利”的形式,承諾購買其消費抵用券,每萬元每年可獲取一分至一分六的利息,在老年群體中募集資金,涉及人員眾多,且金額較大,但最後商家並不能兌現支付利息。

立案調查

該局市場監管執法人員當即要求該公司終止與消費者王某簽訂的購買協議並現場退還王某為了獲取利息而購買的消費抵用券十餘萬元。隨後,金華市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稽查大隊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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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結果

經調查,該公司主營保健品銷售,因發現在當前中老年人的消費中,養生類保健品佔比較重,中老年消費者在購買保健品的花銷上非常捨得花錢,不是在這家買就是在那家買。

怎樣才能讓廣大消費者都選擇到當事人旗下的保健超市購買保健品呢

1、虛假宣傳

當事人即推出購買消費抵用券的形式,在實際營銷宣傳中對消費者宣稱該公司可以提供存錢獲利的服務,購買一萬元以上的消費抵用券作為本金,每年可獲一分至一分六不等的利息

2、敗露案發

當事人用上述宣傳行為吸引大量消費者進店購買消費抵用券,從而達到把消費者的錢先固定在當事人店內以求長期在店內消費的目的。大量消費者在以存錢獲利為目的購買消費抵用券後,被告知購買的消費抵用券只能用來購買產品,無法獲取當初宣傳所謂利息,所以就發生了現場糾紛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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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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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案發,當事人以“存錢獲利”作為對店內消費券營銷模式的宣傳,共有近百名中老年消費者被上述虛假宣傳吸引,抱著存錢投資的想法購買鉅額消費券,涉案總金額高達百萬元

行政處罰40萬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屬於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慶幸的是,在辦案人員的監督下,當事人在立案調查期間已全部退回上述消費者的購券金額,使消費者避免產生數額較大的經濟損失。同時為了堅定的維護消費者權益不受損害,維護積極健康的經營秩序,金華市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決定對該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40萬元的行政處罰


40萬!金華這家號稱“存錢獲利”的公司被處罰了!


最後金華市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再次提醒廣大消費者:

老年人注重養生保健無可厚非,喜歡投資理財也並無不可,但是需要時刻保持辨別是非的警惕性,避免讓不良商家將“特點”變為“弱點”。因此,投資前可以先和家人子女商量商量,也可以讓政府部門為自己的消費投資行為進行把關,以免上當受騙。如果發現有欺詐消費行為的,

可以及時撥打88900000、12315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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