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16人被判刑!這三起惡勢力犯罪案公開宣判!

「法治」16人被判刑!这三起恶势力犯罪案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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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張家口市經開區法院共審結惡勢力犯罪案3件,給予刑事處罰16人,其中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重刑率達25%,懲處力度大幅高於一般刑事案件,為推進法治新區、平安新區建設提供了堅強司法保障。

11月13日,對被告人張某鋒、張某、呂某、謝某涉嫌犯敲詐勒索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經查,該團伙在未辦理任何經營手續的情況下,成立“大亨車貸”,從事非法車輛抵押借款活動,以虛高借款的方式向被害人發放貸款,之後單方認定或製造被害人違約,偷開被害人抵押車輛並藏匿,以此向被害人索要違約金、拖車費等費用,實施敲詐勒索犯罪。對被告人張某鋒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對被告人張某等3人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至兩年十個月不等,並處相應罰金。

11月29日,對曹某、朱某、雲某、李某涉惡勢力犯罪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經查,2010年至2016年間,被告人曹某糾集被告人朱某、雲某、李某等人以暴力、威脅手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逐步形成以曹某為首,人數較多、成員較為固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在張家口地區實施窩藏逃犯、非法拘禁、敲詐勒索、串通投標、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強迫交易等犯罪活動,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對被告人曹某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八萬元;對被告人云數、李某、朱某、趙某、高某分別以非法拘禁罪、串通投標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等罪名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至兩年不等,並處相應罰金。

11月30日,對李某峰等6名涉惡勢力犯罪案進行公開宣判。經查,被告人李某峰利用職務便利,在明知馬某、李某、劉某以租賃徵收範圍內土地搭建簡易大棚騙取徵收補償款的情況下,仍為其出具證明,四人均構成詐騙罪。此外,被告人李某峰、郝某、陳某還構成故意傷害罪,馬某犯尋釁滋事罪。法院根據犯罪事實、犯罪性質和情節以及對社會危害程度,判處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至十一年不等,並處相應罰金,並依法追繳被告人馬某、李某、劉某違法所得人民幣60餘萬元,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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