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貸,讓我想起了以前的高利貸


首付貸,讓我想起了以前的高利貸


隨著樓市降溫的情緒嚴重,部分地區的房企重新退出了首付分期乃至是首付貸的方式來促進購房,首付5萬乃至是1萬都可以買房,對於購房者來講,不知道營銷套路的肯定會抓緊機會進場購買,然而進入之後或許就會發現,所謂的低首付也好,首付分期也罷,只不過是看似餡餅,實則陷阱的套路罷了。

現在首付分期最火的地方莫過於環京,當然這裡也有以全款購房者的方式,在這些個房價起伏較大的區域裡,違規操作的情況也非常的普遍,雖然有些地區已經明令禁止低首付乃至是首付貸的銷售方式,但是對於大部分城市來講,這種情況並沒有得到限制,而對於首付貸的套路,讓我們想起了以前的高利貸,或許僅僅是名字變得好聽了一些,但是本質呢?或許都是換湯不換藥罷了。

目前,市場上的首付分期主要是兩種方式,一種是購房者繳納一定的首付之後,剩下的一部分延期繳納給開發商,當然是分批次歸還,而且不用利息。當然也有的是全款分期,比如兩三年內歸還完畢,不用走銀行貸款。另外一種就是首付貸的形式,開發商以墊資的形式和金融機構簽訂借款,由購房者分期支付,當然期限一般都在一年以上,而且是有高額的利息,簡單來講就是首付需要從金融機構貸款,剩餘的房款需要從銀行貸款。而這樣的情況或許會出現不同的結果。

首先,第一種無疑是緩解了購房者短期的壓力,一時間週轉不過來可以通過這樣的方式,但如果是全款分期的話或許就要看項目本身了,因為擁有正規預售的項目一般是不會進行這樣的方式,往往是一些大期房或者是為了炒房而進行的更名房才會這樣,兩三年的時間,房子蓋起來了,購房者全款買了房子,接下來如果升值是可以交易,或許大部分炒房者才會選擇。其次,第二種情況購房者雖然短期內買到了房子,但是相當於額外揹負了首付的貸款,如果新房的貸款在首付貸期限內沒有下來的話,或許購房者的壓力不會很大,但是一旦出現雙重還款的情況,或許就不是這樣,而且現在的小額貸款是否是以前的高利貸轉變而來?或許每個人都有一個理解。當然,首付貸本身就是違規的操作,雖然有明確的禁止,但是高槓杆買房的問題依然存在,無論是監管的力度還是懲罰的力度都難以對開發商產生影響,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或許是最真實的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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