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女司機醉駕路虎扎進濱州湖!同車的仨朋友竟也獲刑

三個好友為己慶祝生日,“壽星佬”駕車赴約,酒足飯飽又駕車返回,未料車子失控而一頭扎進湖裡。案發後,不僅駕駛員被刑拘,就連乘坐的三個好友也犯了法。近日,高新區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對四人分別進行了定罪處罰。

大慶女司機醉駕路虎扎進濱州湖!同車的仨朋友竟也獲刑

網絡配圖

醉酒駕駛往往追究的是司機個人刑事責任,為何同乘的三位好友也要被判刑?這事還需從今年9月20日說起。

美女駕車赴宴 好友盛情喝大酒

9月20日,是家住高新區的崔子珊的生日。

那天,她的好友孫栩(男)、高麗(女)、李美(女)商量給崔子珊一個驚喜,就提前預定了高新區一個上檔次的飯店。快到晚飯時間,崔子珊接到電話,讓她去飯店。

此時,她仍然不知自己是晚宴的主角,打扮一番後開著一輛新的陸虎車出了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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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她一進包房,房間裡響起了“祝你生日快樂”的歌聲,還有禮花炮。朋友們如此用心,崔子珊被感動得熱淚盈眶。

吃飯過程中,起始崔子珊還記著開車不喝酒,後來大家推杯換盞,不僅喝了很多啤酒、紅酒,還喝了一些白酒。

除孫栩因感冒吃藥不能飲酒外,其他人都喝得迷迷糊糊,東倒西歪。

3個小時左右,生日宴結束,各自準備回家。

酒後起興強開車 醉酒駕車扎湖中

崔子珊晃晃蕩蕩打算駕車回家,孫栩上前勸阻不要開車,並極力建議她找代駕,或者把車暫時放在飯店門前,待酒醒後再行取車。

但是,已經喝高的崔子珊不聽任何人的勸告,死活不離開駕駛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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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不放心好朋友,其他三人便不約而同上了崔子珊的車,孫栩坐在副駕駛位置上。

崔子珊駕車行駛,打開車窗,涼風一吹,酒勁很快上來了,當車行駛至秀水路兩湖橋上時,醉勁發作,開車失控,撞斷橋欄杆,汽車一頭扎進了湖中。

案發後,幸虧有路人及時報案,被告人崔子珊及其三好友才一同被警察及周圍群眾救上岸。

公安人員給他們做訊問筆錄時,聞到了酒味,於是對他們進行了血液酒精含量檢測。

檢查結果表明,除孫栩外,其他三人均屬於醉酒狀態,其中崔子珊的酒精含量為107.9mg/100ml。

為義氣洗罪包庇 四好友均領刑

當公安人員詢問是誰開車時,大家不約而同停頓了一下,並隨後異口同聲地說是孫栩,孫栩也承認是自己開的車。

公安人員感覺事有隱情,就多方調查取證:分別從當事人的筆錄尋找漏洞,調取事發地附近及飯店附近的監控。

證據面前,幾人的謊言不攻自破。最終,崔子珊說了實話,承認車是她開的,且認罪態度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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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她的幾個好友見事情沒挽回餘地,也主動承認是自己的過錯,稱都是為了包庇好友崔子珊才這樣說的。

法院審理認為:崔子珊違反交通法規,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被告人孫栩、高麗、李美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作假證明包庇,其行為已構成包庇罪。

上述四被告人歸案後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從輕處罰;被告人崔子珊坦白,認罪、悔罪的態度較好;孫栩、高麗、李美三被告人系包庇罪中的共同犯罪;另外,四被告人認罪、悔罪,且對其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並無重大不良影響。

據此,法院遂以危險駕駛罪對被告人崔子珊判處其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以包庇罪判處被告人孫栩、高麗、李美均為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

法官提示當重視 醉駕入刑莫忽視

審理此案的李法官提示,雖然醉駕入刑已七年多,但在現實中,仍有一些人心存僥倖心理,以身試法,最終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同時,案發後,要進行理解對待,不要因哥們義氣而為他人洗罪,幫助他人逃脫刑罰,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不僅沒有幫助朋友或親人,反而自己還犯了罪。給自己的人生留下永久的汙點,得不償失。(文中人名全為化名)本報記者 陳春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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