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國家是依德治國而不是依法治國(德大於法),會產生什麼結果?

心心family


有人問孟子說如果舜的父親殺人,舜會怎麼做。孟子說派人去抓(也就是執法)。再問舜真的會這麼做嗎?孟子說不會,舜會辭去天子之位。舜對待放棄天下就像丟棄一雙鞋子一樣毫不在乎。然後揹著父親逃到海邊,快樂的生活在一起,忘記了天下。

請問舜是誰

是天子。

天子代表什麼。

最高的地位,最大的權力。

如果舜想要用權力壓下來做得到嗎?

絕對做得到。

那舜為什麼不做?

因為作為天子必須執法。

那為什麼他不執法而是放棄天子之位。

因為內心真誠,自然而然不想父親受罰所以放棄天子之位。

那他為什麼不殺了其他人或者毀滅證據,讓這事死無對證而是揹著父親逃到海邊。

因為內心真誠,良知發生作用,要求自己不能做邪惡的事,所以揹著父親逃到海邊。

那被殺的人就應該受罪嗎?

不應該,所以舜會等父親死後去補償。

如果他的父親悔改,自願自首,舜會同意嗎?

會。如果不同意就是陷親不義就是不孝。不孝有三,陷親不義第一(讓父母因為你被人羞辱,父母快做壞事了你不勸阻)。阿意順從第二(也就是現在說的一切聽父母的,連父母叫你做壞事你做)。絕先祖祀第三(讓祭祀祖先的香火滅絕)。

那如果執法人員去抓,舜會反抗嗎?

不會,舜會每天去探望父親。

儒家並不認為可以違背法律。但是法律不能壓迫人性。所以當兩者衝突,我選擇在不違背法律跟自己的良心的情況下來順從人性真誠的情感。

為何以德治國,這跟人的一生最高境界是什麼有關。人的一生就是化被動為主動。你學習,工作,守法等等都是被動的。都是別人要求的,是你真正想做的嗎?所以人生就是要變成主動去學習,工作,守法,到最後變成孔子的境界從心所欲,不逾矩。我想做的都是應該做的,我應該做的我做的很自然。這跟西方的尼采說的一樣。尼采說人的精神有三種變化,第一變成駱駝,第二變成獅子,第三變成嬰兒。駱駝就是別人叫你如何如何。獅子就是我要如何如何。嬰兒就是我應該如何如何。

試問當所有人都瞭解自己應該如何如何,法律還有用嗎?當然這很難。所以需要法律輔助。

我以德治國,執政者以身作則,子曰子帥以正,孰敢不正。之後上行下效,所以孔子說君子德風,小人德草,草上之風必偃。所有人都應該修養自己,如果修養不夠做了壞事。我法律就上來了。這時就算他的親人也沒法跟我胡攪蠻纏。因為天下人都認為他應該受罰。

這也就是孔子說的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其手足。

如果依法治國然後放棄道德,好了。當戰爭發生那所謂的法律失去了效用,而我不講道德。你要打仗管得住誰呢?我就來了,錢,女人,勢力等等我都要。這社會不用外面打倒你,你自己先被自己人滅了。

所以你們不需要講太多,我設立符合人性的法律。再提倡道德。別人都能做到,你不能你就該受罰。法律作為底線讓你不要觸碰。提倡道德讓你不斷奮發向上。

所有認為法律制定嚴密就沒人違法的,你們應該看看老子的道德經,其中說法令滋彰,盜賊多有。只要你讓他找到一點漏洞或者你還沒規定的,只要你讓他知道沒有人監督他了,他就做了。如果你說一犯法就死刑。道德經說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雲天一角弱水三千


善於治國平天下的人物,真能隨處摘出治國平天下的新方法來。比如,倡導依德治國而不是依法治國,甚至力主某種程度的德大於法,是知識界近年來一個浩大的輿論思潮。

這也許真的不是文人們的閒談心曲。我們看到,在這場風行天下的輿論席捲中,有很多廟堂之上的阿爺們,亦或是這些階層豢養下的專家們,當然還不乏一些鬆鬆爽爽的西崽們,明明暗暗地成了“王之爪牙”,不竭餘力在推動它成為新的社會共識,乃至變現為機制設計。

國家治理與文明社會只能依靠法治來完成,這本是一個差不多全人類都已達成共識的的現代價值觀。答案在一百多年前都是現成的了,如今的一些專家,偏要躲來躲去,偏要尋東尋西,大做很多狗屁不通的文章,挖法治的牆角,將依德治國的四字匾額,懸掛在禮堂中央,號稱資政新篇。其臉皮的厚,也是合於古禮的。

俗話說,“戲法人人會變,各有巧妙不同”。多少年了,還是這一套,看得我呆頭呆腦。


專家們依德治國思想的再提出,理由倒也光明正大,就是應對社會上越來越慘淡的道德滑坡現象。

因為我們確實“人心不古”,於是乎,在提倡國貨的聲中,中國奴隸制時代提出的那套依德治國的口號,也被一些專家們搞了整容手術,改頭換面,載譽歸來。這群專家們告訴我們,如今社會的問題,基本都是由於道德失範引起的,比如地溝油呀,比如毒奶粉呀,種種失德事件會頻頻發生,究其深因是由於國人缺德。

因此,他們給我們免費開出藥方,要提高大眾的思想覺悟,要加強民眾的道德水準與文明素養,提高全社會的文明程度,必須在法治之外,重新抬回德治的大旗。他們還特別意味深長地強調說,依法治國是有缺陷的,即使是好法律也不能保證結果就好,還必須要有賢能的人來運用法律去治理國家。

這通言論,客客氣氣,細針密縷,說的人又都是高級知識分子,是油光粉面的高等華人,是衣冠楚楚的博士和學者,“裡面個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踞著高座,昂然說法,單方面聽他們舌燦蓮花,真的會越聽越有理,甚至會感覺到一種豁然開朗的頓悟,一種思想革命的刺激,像聽了一場高質量的傳銷演講洗禮。

但是,你稍微仔細一想,也許就會回過神來:現今那些失德的社會問題,像假冒偽劣、像信用危機,像毒奶粉之類,論其核心,到底是個人道德覺悟不高,還是法治監管不夠呢?如果一個社會,法治真的健全,有真正公正的權威,有真正威懾的力量,還有人敢如此大面積集體知法犯法嗎?

因此,一個推論就出來了:一個社會和國家,假設法治建設都還在起步階段,就要鼓吹靠道德教化來改善經濟市場秩序,來淨化社會環境,到底是現實的憂國憂民,還是別有用心的幫閒威嚇 ?


戳穿皇帝新衣,德治這種思想,實質其實是人治。只是“城頭變幻大王旗”,弄了另一種可接受的說辭。

所謂德治,它試圖說服大眾的根本落點,就是說,即使是好的法律,也不能也不能保障好的結果,因此還必須像過去一樣,“選賢與能”,依賴這些優秀的人,相信他們的良知,託付他們運用法律來實現良治國家。

這套德治思路,在操作上的核心問題在於,它意在通過道德感化來治理國家的思路,其實就是希望依靠個人權威和崇拜來實行政治統治。它只能是一種冠冕堂皇的理念,而無法成為有效的治理實踐。因為德治是很微妙的東西,如果一定要說它是什麼,那麼它就是一種中庸之道。它的秘訣在於:有適當的人,對適當的子民,在適當的時候,出於適當的動機,作出適當的事情。一切分寸感和標準都掌握在統治者手中,社會的治理也只能祈禱治者可以英明神武,民眾的幸福生活也只能哀求他的大發慈悲。

所謂德治,其實也是“古賢之遺教”,像過去的“禮治”的口號一樣冠冕堂皇,而其實都是人治的障眼法。中國的政治文明,歷經專制——人治——法治的艱辛歷程。德治即人治化這一套戲法,我們過去不是沒有嘗試過,甚至不是沒有大搞過。中國曾也是世界文明重鎮,歷史璀璨,可到了近代卻淪落為“東亞病夫”,成了落後的代名詞,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長期的人治統治。這一套散棄在封建王朝亂墳崗上的殘骸,大眾還需要零零碎碎販運回來當寶貝嗎?

時代前進,教訓也已經那麼多了,人也應該是更聰明起來的。五千年來無數次的變革、革命、啟蒙,修修補補,可到頭來,彷彿又回到了夏商周時代的原點。這絕對不能說是制度的進化,而是中國歷史的軟肋。


中國人骨子裡都“素重人治”,但那麼多漫長而幽怨的實踐經驗,都足以一次次證明德治是多麼的不靠譜。

這個不靠譜,主要的著眼點,就是說:所謂依德治國,從施行實效上看,因為人性的不可信任,必然會在實際施行過程中,讓統治者拿崇高的道德標準去苛求民眾,而自身卻用下賤的準則滿足自己的貪奢淫慾;而從國家治理層面上看,所謂的依德治國,最直接的結局,是讓法治制約鬆懈下來,甚至是被消解為玩具布娃娃,從此墮入人治的冰窟,形成獨裁專制的局面,進而造就整個社會反抗、分裂與動盪。這些例子,最常見於中國的歷史,所謂秦皇漢武文景康乾,喊德治比誰都起勁,其實都是一家子。所以德治,把遮掩的幕布撤掉,就是家長制和臣民制。

其實,不用陰陽怪氣,也可以說明白:讓國家的法治體系健全、完善,並在此基礎上力求立法公平,執法公正,本身就是最大化也是最優化的依德治國方案,根本無需多此一舉另立名目。再說的淺白一點,法治就是民治,民治就是德治。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馬雲爸爸一樣的闊人,還是村頭乞討的王二;讓所有潛規則都曝光在陽光底下,這些舉措對於民眾來說,就是最大的仁慈和正義。

表面上,這樣的機制很冷血,但是它對於一個國家公平公正、文明秩序以及道義上的穩定,是最有力的保障,也是大眾最擁護的治國方針。惟有用思想的力量,才能徹底戰爭劍的力量。


所以說,平等公正就是最大的德治。因此,要實現公平正義的社會,要想德治的理想見效,最要緊的不但不是以德治代替法治,而是推進法治之國的養成。

所謂德治,是封建背後射來的毒箭,是先前的事,又有了新的經驗。制度的進化,本身最可怕的是有強烈的路徑依賴性,往昔的傳統、制度、意識即便已經落伍,但會陰魂不散,時刻想著捲土重來。

任何國家,如果有國民不敢堅持法治,要麼是因為愚蠢,要麼是因為怯懦,不敢正視事實。好在愛新覺羅氏離開龍椅畢竟已經上百年了,據說紫禁城也早已被粉刷一新,所以專家們口中的德治,喊一喊倒也沒什麼。

最怕的是,厚厚的城牆內,人還是那個不靠譜的舊人。對付一切魑魅魍魎,法治就是做好、最便宜的照妖鏡。

2018,11,25,晚閒談

感謝大佬們賜閱。會勉力每天都寫三兩篇隨感。歡迎關注、點贊、留言批評——雖然我是不會改的

劉愚愚


結果一定是遍地虛偽、專制獨裁。

以德治國,這是典型的烏托邦,這既是反人類的,也是反科學的。

依法治國雖然也有缺陷,但是有明顯的依據,清晰的尺度,易於識別,便於執行。法律即便有不近人情之處,但是可以通過不斷地實操,加以矯正和調整。

以德治國看上去高尚完美,實際上是模糊了事實和感情的界限,必然為陰謀家所利用,獨裁者所操縱,導致徇私枉法,甚至導向以人治的極權。

以德治國的歷史案例同樣俯拾皆是,多數成為專制政體的說辭和工具。

期望出現自律的道德聖君,是不可能的,同時恰恰是禁錮在人們腦海的魔咒。

請相信制度的力量、制約的精髓、法治的精神、科學的理性吧!


胡川徽永不馴服


以德治國——人治——獨裁——專制——法西斯——戰爭——災難!必須依法治國,必須依憲治國,必須民主憲政,必須民主憲政聯邦,把法西斯獨裁專制消滅在萌芽狀態!


高舉公民的話語權


德,本就是一個沒有邊際的標尺。而法卻是最底線的約束。

暫且不談法,就論德。

德的範圍就超級寬泛,我今天就講兩個,一個是“孝”一個是“淫”。這兩個中國人最願意提,最喜歡評價的。在孝的方面,舉一個簡單的例子。

一家人,兩個兒子。大兒子就是普通員工,每個月賺5000塊錢,小兒子是個老闆,每個月賺幾十萬。

大兒子每個月給老人2000塊錢,本來已經很盡力了,可是,小兒子一個月就給1萬塊錢。

這時候就有人評價了,還是小兒子孝順,大兒子德行不好!說的有沒有道理?從錢上看,很有道理啊!可從收入比例上看,卻沒有道理。

同樣,大兒子就是普通員工,每個週末都可以去看望父母。而小兒子業務忙,倆三個月才回去看一下父母。結果又有人說,大兒子孝順,小兒子德行不好,只認錢不管爹媽!

那麼各位看官,你們說,到底是大兒子孝順還是小兒子孝順呢?

再說“淫”這個字。

還是舉個例子。

一群男生坐一起,這時候過來一個美女。這幾個男生表現不一樣。

有吹起口哨的,有眼睛一眨不眨的,還有入定如老僧的。還有膽子大,去要微信電話號碼的。

怎麼評價這幾個人?難道要電話號碼的就是淫賊?還是老僧入定的就是聖人?誰有能保證入定那個不是心理在意淫?

現實當中多少人在沒有扒出來的時候,貞潔牌坊立著,就差當聖人楷模了,可一旦爆出來了,人設崩塌!

所以說,以德治國,純是扯蛋,只能當成一種信仰,但用來約束人,那就是完全沒有規則。只有用法制,才能把人的底線束縛住。這個世界上就沒有一個活著的聖人,想讓人做到聖人標準,那隻能是死人。


白志雅


古今中外,沒有一個國家是以德治國。

專制國家以暴力治國。

民主國家以法律治國。

只有專制國家才標榜以德治國。

這是統治階級的騙術。

宣揚德能治國的人,要麼無知,要麼別有用心,


濱哥


看了那麼多說要以法治國的言論我非常失望,沒想到會有這麼多人沒有認清德治和法治的本末關係,應該德為本法為末,才是王道。如果過分強調依法治國,並滋生出如此大的意識市場也就充分解釋了何以重慶因潑婦公交墜江類似諸多事件接連不斷的發生的緣由了,為什麼這麼說呢?如果人們都這麼認為的話,我霸座咋了?我搶司機方向盤咋了?我玩弄兩女孩拋棄咋了?我向要飯的臉上吐兩口吐沫咋了?我犯法了嗎?法能管得了嗎?你說法在此時管用嗎?,只能眼睜睜的看著不守道德規範的人達不到犯法界限的隨意作惡。由此可以推出如此邏輯德治是防微杜漸式的提前防範,既是事物剛開始發生向黴變方向發展的時候所採取的預防措施,而法治是事物已經腐爛不堪後的一刀削除,結果是積累造就了許多黴變等待削除的事物(如果還不施以道德教化的話,即使此時去做也只多是維持現狀)那麼請問大家我們是喜歡都不黴變的紅薯呢?還是喜歡一個個黴變等待削除的紅薯呢?我們是喜歡人人道德情操向好的環境呢?或是喜歡可以放縱包容一下人性可以小壞不犯法既可為的環境呢?尚若非此,只能使距人類文明的進程越來越遠。此方面我已經在我的許多文章裡說過很多,如果有興趣或有異議的朋友可以到我的悟空回答裡看不讓見人的:德治與法制那個更適宜於治國的更多文章,有更多詳細的論述。其中也不是太完善喲!

在此不在謷述。感覺有爭議的地方我們可以交流共同提高。



天外來客222790859


人人講道德,處處高談闊論,實際上背道而馳。因為道德沒有任何約束力,越是以德治國的國家 其實越缺德,依法治國的的國家,處處按照規則辦事,人員的素質就越高,越有德。道德是虛無縹緲的東西,沒有任何約束力,道德講的太多,久而久之人就變得虛偽。所謂道德只能約束君子,而對小人毫無辦法。


老普82402271


題主這個問題其實不是一個問題,我們給他分開來談。首先來說以德治國還是依法治國,為什麼要制定法律,以法治國?說明道德起不到作用了,道德已經約束不了人們的行為了。人們慾望重了,私心大了,沒人會高要求自己,而是要首先滿足自己的私慾。所以道德失去了約束力。這個時候就需要法律了。這就是理治君子,法治小人,鞭杆子治驢。當一個政權渾然無道了,就會有別的政權去消滅它。就像武周代商。而題主的問題還有例如一個社會用道德治理國家,會是什麼樣的結果?題主這樣問肯定是覺得封建社會甚至當今依法治國並不解決問題。法律肯定不被公正執行。當然這是肯定的。封建社會依法治國,法律能否公正實施,完全要靠運氣,封建社會是專制統治,一切以最高統治者意志為轉移,所以法律能否公正,完全取決於統治者態度,碰到個開明有道德的君主他認為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那法律就能公正,碰到個不開明的那法律對統治階級基本就是虛設。 這說到依法治國了,依法治國取決於以德治國,以德治國能夠治理好國家,就不需要依法治國。當然要想以德治國需要一份信仰,一份人人認同,各階層認同的信仰,人人能認真實行的信仰。想想需要人凡事做到自覺是很難的,沒有信仰以德治國無從談起。而依法治國需要的是民主,沒有民主誰能保證法律公平的實施?執政者執法者,是不是都公正,這個誰也保證不了。民主怎麼來保證?民主還是要有信仰?執政者老百姓都有信仰,才能保證真正的民主。所以不管是以德治國還是依法治國,都需要信仰。也就是說想治理好國家,不管是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主義社會都需要一份信仰。沒有信仰一些都是空談,沒有信仰人們為了私利可以踐踏法律。





茅屋小譚


依法治國,越治越好。以德治國,越治越缺。

何故?

依法,就是包括每一個人都在法律的框架下行事,每一個人的行為都受到法律的制約。沒有任何一個人一個過任何一個團體的權威可以超越法律,任何個人或團體都沒有大於法律的權力。如此,則各行各業依法而各行其是,法律不禁止一切可為,法律禁止的絕不可違。社會必然走向一個良性發展的長治久安的道路。

相反,以德治國,德是什麼?誰來規定那些是德那些不是德?或者誰來規範監督大家的守德?或者如果社會不公平,缺德者制定道德標準讓沒有權力的人去執行,自己卻在德的大旗背後胡作非為,誰敢監督他們守德?

因此,依法治國是推動歷史進步的唯一正確的方式。而在大肆宣揚以德治國的背後,必然隱藏著阻撓社會進步、阻礙歷史發展、維護某種個人私利的不可告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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