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愚昧還是無知?為什麼大清滅亡後有不少漢人寧死不剪辮子?

小小嬴政


個人覺得既不是愚昧無知,也不是奴性使然。


即便沒有辮子,國人在古時也有髮髻,打散發髻強行剪去,同樣會“很多人死都不剪”。無論頭髮被梳理成髮髻、紮上馬尾,還是編成辮子只不過是一種形式,您甚至可以簡單的理解為髮型不同,但其根本卻牽扯著“身體髮膚受之父母”這個幾千年來根深蒂固的思想。

《孝經》:“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他們只是“髮髻文化”傳承的鐵桿簇擁者,對“身體髮膚論”高度認可。

如果當時現場有專訪的話,相信大多數人都是這種念頭,而絕不會是因為效忠清廷,當時國人被奴役了二百多年,漢人受到旗人的欺壓從來就沒停止過,君視民如草芥,民視君如寇仇,國不知有民,民亦不知有國。最早排隊剪辮子的是滿人,為了加速避禍,還都改了漢姓。哪會有漢民傻了吧唧的為清廷留辮子。


看了下面這些文字,就會更加覺得百姓不可能是為滿清留髮。

著名導演英達就是滿族後裔,他本名為赫舍裡-英達。英達說,在那時候,有很多滿清貴族被老百姓在街上追著打,邊逃邊說自己是漢人不是滿人,如果有人在民國的時候說自己是滿人,一定會被老百姓打死的。

這些貴族中,有一個姓氏特別吸引憤恨,那就是葉赫那拉氏。因為慈禧就是葉赫那拉氏。在那個時候,葉赫那拉氏的貴族們壓根不敢出門,否則會被百姓群毆致死。

最後葉赫那拉氏把姓改為“那”和“南”。歌手那英就是葉赫那拉氏的後代,宿命啊。

大清入主中原後,強令“留髮不留頭”,再經過揚州十日、嘉定三屠等等大屠殺,辮子被強加於漢人頭上,但後來隨著時間的推移,辮子現象和中國文化中“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理念相融合,辮子變成了一個“零件”,身體完整辮子變成了其中一部分,甚至某些人被剪去辮子還要帶回家,自己死後也要帶著辮子完整入葬。

而從奴化角度來看:

被奴化人群是不分民族的。滿族、漢族、蒙古族等等都是為皇帝家服務的,維護皇帝家的政權,都是被奴化後學著被閹割的中華文化,國人的脊樑被打斷,這就是大清的“成功”之處。

當然,這也是封建社會(家族)政權高壓下的產物,有著久遠的歷史“遺傳性”,不是清朝獨有,但清朝可稱之為最。

這是一個連士大夫階層都“欲為奴才而不得”的時代,只有滿州近臣或被抬旗的漢人才有資格自稱奴才。士大夫階層尚且如此,普通民眾又能怎樣呢?

士大夫精神是文以載道,這個道,就是精神之所在,在清朝,這種精神也幾乎被滅絕了。

自唐宋起,民眾的“血性”程度就被降低了,受統治階層影響,流行的是忠臣孝子,遊俠這職業早早就絕種了,因為這符合統治階層的利益,便於統治。

到了明末的時候,百姓的奴性就比較強了(當然,奴性再強,快餓死了也不妨礙造反),但士大夫階層還好,見天噴的皇帝不要不要的,不管他們噴的對不對,也不管他們是不是因為黨爭,這種不怕挨板子,不怕丟烏沙,甚至不怕抄家殺頭的精神還是有的,並且清兵入關後,殺敵、自盡殉國的忠臣良將也非常多,不能只看那些投降派。

梁啟超也提及過,其時國人缺乏血性,為了警醒麻木世人,甚至還提及了切腹這種在中國古已有之的“血性”行為和武士精神。

總結,題主把標題帶入了自己意識傾向中去了,其實這道題應該拆為兩道題。

一、這是時人所受的傳統文化教育使然,是祖先留下的規矩,是百善孝為先中“孝道”的一種體現方式,守舊制其實也是守規矩,並不是說打破舊制不好,但在那個年代,您用現代的眼光去看很顯然是非常不合適的。

二、與滿清無關,滿清已經滅亡了,憤怒的群眾滿街追打滿人,他們為滿清留辮子?那是笑話!請見圖三,他說的“祖宗”是誰?滿清?當然不是。


古今通史


不是愚昧,也不是無知,是對後果預估後,做出的最直接判斷和選擇。



大清還在時,隨意剪辮子是什麼後果?輕則笞杖,重則殺頭。普通百姓都知道當年清軍入關時留辮留頭的政策,故而都謹慎遵守。兩百多年時間,這種觀念驅動行為,行為形成習慣,習慣注入文化。本來就比較難改變。若不是清朝初期嚴酷的政策,留辮也很難做到吧。



大清亡了,民國號召剪辮子。大家注意,是號召,不是強逼。對於不剪的,多半是開導,勸誡,重一點頂多是批評。普通百姓又有幾個知道革命是怎麼回事?剪了,還有殺頭風險嗎?不知道。但不剪是沒殺頭風險的。沒搞清楚前,你說你是選剪還是不剪?如果民國頒佈一個留辮不留頭的政策試試!



那什麼時候才能搞清楚呢?就需要時間了,除了極少數封建王朝的利益享有者以外,恐怕老百姓已自發剪了。少數頑固勢力,不破壞新社會,可以不理。否則是用來被消滅的。有些人說寧死不剪辮子,此言差矣,因為他們都知道不會死,如果會死,恐怕他們不敢這麼說。


牧漁子


咱先捋一捋中國男人們頭上這條大辮子的習俗是什麼時候弄上的吧。

這事兒在373年前的某一天發生的,那一年是滿人入關建立清朝後的第二年,也就是順治二年的時候,當時的攝政王多爾袞看到政權已經差不離穩定了,漢人們基本都已經降服,在也掀不起什麼大浪了,於是一個罪惡的想法在他心裡醞釀而成,那就是向征服區的男人們發出一條強制性的政令《剃頭令》,這個命令很簡單,就是大傢伙今後不準在留漢人的髮型了,一律留滿人的金錢鼠尾的髮型。

為了便於直觀的理解,ps一下吳奇隆吧,哈哈哈哈,最初的清代髮型就是上圖的那種,注意,不是清宮戲那種髮量超多的,清初時期鬚髮面積就頭頂下部那一小圈,所以也叫做金錢鼠尾,隨著時光輪轉,到了清中末,蓄髮面積才越來越多,就像下圖左面。

然後,在這個政令的強行推廣下,清國的男人全都變成了這個樣子,這辮子一拖就是二百多年,直到1911年武昌的一聲槍響,大清朝這才玩完,於是革命軍也發佈了一條政令,那就是剪髮令,讓老百姓咔嚓掉那條醜陋至極的辮子,但是神奇的一幕發生了,此時的老百姓大多數竟然不同意剪掉,他們都處於一種懷疑的觀望態度,害怕自己作為出頭鳥剪掉辮子之後,萬一大清復辟,那自己豈不是又要被砍頭了,所以有這種想法的老百姓是一個普遍現象。畢竟辮子剪掉了不是一天半載能長出來的,所以他們的擔心實屬可以理解。


最後筆者想說一句話,雖然現在很多人頭上沒有辮子,但是他們心裡的辮子可是長著吶。



老豬的碎碎念


原本我打算敲敲代碼,看看百家講壇就睡了,但是我看到這個題,我就氣不打一處來,好,我冷靜,接下來我來說說我的看法。

首先,題目問的是那些誓死不理頭的是愚昧還是無知,就沒有別的選項了嗎,就一定是無知,是愚昧嗎?那些寧死不剪頭的漢人是墨守成規的人,他們不畏懼生死,將生死置之度外,他們信奉的是伯夷叔齊不食周黍而死。他們不是愚昧無知,他們是對規矩的遵守,對人格的看重。


身體髮膚授之於父母,古人看待頭髮的程度遠超現代人對髮型的追求,“頭可斷,髮型不可亂”,這僅是對美的追求,而古代的更是人格尊嚴的象徵。古代有一種刑罰是剃去頭髮,這對一個人來說是對人格的泯滅。清軍入關時“

留髮不留頭,留頭不留髮”的聖旨一下,自然是剪了頭。但那些誓死不剪頭的漢人精神是可嘉的,他們可以說的上是民族的脊樑,英雄的人民。再說到大清滅亡時,新文化的衝擊,讓那些對自己頭髮看重的人自然也不願意輕易放下他們看重的人格。


所以他們不是愚昧也不是無知,想反,在大勢所迫下他們依然不願放下他們所看重的尊嚴,他們絕不可能是漢奸,他們不僅不無知,反而是對中華文化的瞭解,

記住,歷史的評判始終是要一分為二,我們不能用現代人的想法代入問題!
(溥儀剪完頭髮後)

(你們怎麼看)


歷史內涵社


給大家講個故事:春秋時期,晉國是大國,魯國是小國。魯國要與晉國結盟。於是晉厲公派大夫郤犫去魯國訂盟約。郤犫聽說公孫嬰齊的妹妹很漂亮,就向公孫嬰齊求親,把這兒個作為結盟的條件。公孫嬰齊不敢得罪晉國,於是活活拆散妹妹與施孝叔一家,把妹妹轉嫁給了郤犫,從《左傳》的記載上看,妹妹是極不情願的,但那時女人地位低下,她只好求助於夫君施孝叔,她說:“鳥獸猶不失儷,子將若何?”沒想到施孝叔的回答讓她頓時如墜冰窟,施孝叔說,我不能因此去死或逃亡。女人無奈流著兩行淚水遠嫁晉國。

幸福的人總是幸福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不久郤犫因與晉歷公產生矛盾被殺,晉國人把妹妹又送還給施孝叔,妻子失而復得施孝叔本該高興,孰料當他得知妻子還帶來了郤犫的兩個兒子時,便急匆匆的把妻子堵在了國境的河邊上,將兩個孩子摁進河水淹死了。公孫嬰齊的妹妹大怒說:“己不能庇其伉儷而亡之,又不能字人之孤而殺之,將何以終?”(伉儷的典故就出自這裡),意思是,你不能保護自己的伉儷,又不能憐恤別人的遺孤而殺死他們,你將不會得到善終。

相信看了這個故事,大家一定會同情這個可憐的女人和他的孩子,而鄙視施孝叔。其實如果我們把不剪辮子的人比做公孫嬰齊的妹妹?辮子不就是她的孩子?而高喊剪辮子又何嘗不是施孝叔?其實辮子無所謂好壞,剪辮子的是中國人,不剪辮子的又何嘗不是?留了267年了,習慣了捨不得剪也是人之常情,反而說明這個人有人情味,念舊。至少也可以說是忠厚老實的。當年滿人入關漢人不能團結一致抵抗外侮,最終活下來的都留頭不留髮了。到了滿清統治滅亡,這些人的子孫一瞬間又都民族感高漲,好像不剪辮子就不是中國人了。這和《左傳》裡的施孝叔又何其相像呢。這樣的人又有什麼地方值得學習呢?


隨便123840952


既不是愚昧也不是無知,只能說這時候的漢人已經成功的被滿清奴化了,這種奴化表明了漢文化已經被閹割的徹徹底底,漢人已經對滿人統治中國,對長袍馬褂,對辮子,對“奴才”習以為常,也早已忘記曾經的大漢風骨,忘記了“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滿清統治兩百多年後,他們以“剪辮子”為恥,以“留辮子”為忠,可悲,可嘆,但這依然不是他們的錯,他們沒有權利選擇,他們只能被動的接受。若恨,就恨那些企圖毀滅傳統漢文化的滿清統治者們吧!


順治元年(公元1644年),滿清入關,開啟清朝一統之路,清軍接連擊敗李自成和南明軍隊,此時攝政王多爾袞在給故明官員百姓的諭旨中下令:“凡投誠官吏軍民皆著剃髮”,這便是滿清“剃髮易服”的開始。

順治二年,多爾袞再次嚴令“剃髮易服”,更下了“留髮不留頭,留頭不留髮”的死令,然遑遑中國,泱泱華夏,漢人幾千年來的文化又豈是幾句剃髮令就能改變的?無數故明百姓為保大漢衣冠,為保民族氣節寧願赴死也不願剃髮,於是滿清將屠刀伸向了這些慷慨赴死的英雄。

1645年江陰百姓為抵制剃髮令,在江陰典史閻應元和陳明遇、馮厚敦等人領導下進行反清鬥爭,堅持長達81天,後城破,全城17萬的軍民百姓除53人躲在寺觀塔上保全了性命外,皆戰死或被滿清士兵屠殺,這就是著名的江陰八十一日。


還是1645年,嘉定百姓為抵制剃髮令,在鄉紳侯峒曾的帶領下起義反清,後來城破,滿清士兵先後屠城三次,10萬百姓慘死,這便是著名的嘉定三屠

還有史可法在揚州抗清失敗後,滿清對揚州的屠城,造成八十萬揚州百姓慘死,經過揚州十日的屠殺,曾經的“淮左名都,竹西佳處”,曾經的“十里春風”已然成為人間煉獄!

滿清的三次屠殺,早已將那些有氣節的漢人屠戮殆盡,而剩下的漢人只能苟延殘喘,悲哀的接受著那不堪的“金錢鼠尾”。

據朝鮮派往清朝的使臣對朝鮮國王的報告裡記載“漢儀不復見,何日變中華?”他還說,當時的北京居民,見到他的衣服,低頭哭泣,神情悲慘。“見臣等著冠耳,指示其兒曰,此乃明朝舊制,垂頭而泣,見來慘然矣”。


就這樣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經過幾代人的“不懈努力”,大漢衣冠,髮飾終於被滿清統治者強行從百姓心中剔除了。

於是“金錢鼠尾”成為百姓心中認定的漢人髮飾,再加上“忠君”思想的影響,到了清末沒有接受西方思想的百姓當然會本能的抵抗剪辮子了。


鹹魚閒聊


在清末民初那個亂世,說愚昧也好,無知也罷,最終被愚弄和推在風口浪尖搖擺不定的永遠都是人心。憤恨也好,留戀也罷,被偏愛的永遠都不是貧苦百姓。或許時間正在磨平當初所謂“留髮不留頭”的慘痛記憶。或許大興文字獄的恐怖,在壓迫著當時文人的奴性。被愚弄的永遠都是像阿Q一樣的搖擺不定,今天是革命黨人,明天可能又成了滿清復辟的簇擁者。或許只有懸掛在茶館裡的那四個字“莫談國事”才是人們明哲保身的根本。

軍閥林立,各執一念,在封建頂峰壓抑了200年的百姓,你叫他們如何相信200年的清朝說沒就沒了。他們不是讀書人,也沒有現在信息這麼靈通。他們大字不識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們也不是滿清貴族,官居京城,每天遛鳥,吸菸,打麻將。對他們來說不過是每天收租的人,換了衣服,但是卻還是那一批人,口中的頂頭上司卻由大人變成了司令,將軍,或者某長。

時代風雲變幻莫測,今天的溥儀剛剛下去,中華民國的五色旗剛剛飄起。袁世凱就揚言要復辟帝制。還沒有喘口氣,張勳又迎立了溥儀。溥儀的龍椅還沒有坐熱,馮玉祥就將他們驅逐出了紫禁城。從北京到地方哪裡不是你爭我奪,哪裡不是餓殍遍野。就是連北京城裡的公子哥,都開始搞不清自己何去何從,更何況這些貧苦百姓。

對於這些百姓來說,滿清200年的壓抑,似乎已經植根在他們的心裡,或許這就是魯迅口中的“民族劣根性”。柏楊書中的“醜陋的中國人”。不論如何嘲笑,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論它代表什麼奴性還是壓抑,我們都不在乎。只是你們變來變去,沒有給我們一個準話,還不如我留下了這麼長的辮子,多年來積累下的情感。過兩天萬一我剪了,清朝又一次復立,那樣的生靈塗炭,我們可是承受不起。



看到題目略有所感,隨性一談。如有錯誤,歡迎指出。留言討論,我所願也。在那樣的時代,最苦的莫過於百姓人家。所謂興,百姓苦,亡,百姓苦。


紅雨說歷史


清朝入關時,攝政王多爾袞發佈了剃髮令,宣佈全國軍民百姓一律剃髮,併發出了著名的一段話,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就是因為這句話,南方江南地區掀起了轟轟烈烈的反清復明運動,南明永曆政權也開始了伐清大業,高潮時期,南明政權一度收復南方,拿下南京。李晉王兩蹶名王,震動天下。滿清政權甚至計劃撤回關外。可惜漢人們各自心懷鬼胎,內亂不斷。轟轟烈烈的反清復明運動被滿清政權的鐵騎鎮壓下去,原來抗清的人士也出現了幾種結局,不是抵抗而死,就是投降當了漢奸,剃了發保命,要不就是到了荒山中當原始居民。到三藩之亂後,國內基本已經沒有不剃髮之人了。數百年以來,一直這樣下去,小老百姓們一代一代傳承下去,滿清滅亡,很多漢人根本不知道以前發生的故事,當然會出現這種的局面。


旅途中的小明哥


我們現在看這事情,當然就是愚昧無知。但在當時時代,可不是什麼愚昧無知,而公然剪辮子的人才是膽大包天,不知天高地厚,甚至是不要腦袋了。為什麼明明就是可笑愚昧,老百姓就是不願剪辮子呢?這要從歷史的邏輯中找原因,站在今人立場,那時老百姓的心理世界,我們可能永遠不懂。那麼當時的老白姓,到底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留辮子是滿清用武力強行漢人實施,漢人幾百年來在高壓下已經被整的服服帖帖。漢人本無留辮子習俗,滿人才有此習俗。滿清入關後,統治者固然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學習了不少漢人的儒家經典與治國方略,還有他們認為可以接受的漢人的風俗習慣。但漢人也要接受他們的一些東西,不幸的是,留辮子就需要漢人接受,不接受就是殺頭。“揚州十日,嘉定三屠”不就是當時江南老百姓不願脫掉漢服,不願留辮子而人頭落地,血流成河的嗎?用血腥武力好不容易強制實施了三百年,忽然一夜之間不用留辮子了,老百姓害怕反攻倒祘,萬一清朝復辟成功,剪辮子的人不又要人頭落地了。為留不留辮子問題而殺頭,多不划算!再說當時已經發生過張勳復辟,辮子軍進京的先例。況且當時軍閥混戰,亂世當道就是常態,不剪辮子在很多人心理還真是個沒有多少風險的較好選擇。

長期的奴化教育讓老百姓已經沒有了自主意識與獨立人格。本來蓄髮與剪辮都是自己的自由,但一旦動用國家武力並上升到人倫高度,老百姓就不由自主的缺乏獨立人格意識了。幾千年來,中國封建王朝裡就沒有公權私權相互區分一說。連老百姓種的土地都是國家的,國家是皇帝及其家族的。今天土地可以私有,明天皇上說沒收就沒收,遑論頭髮,哪裡就是你百姓自己的?皇上讓你留辮子你就得留辮子,沒有讓你剪辮子,你就得留上。在強大的皇權面前,老百姓就沒有私權一說。在這種長期的專制下生活勞作,老百姓養成的依賴性奴化人格,就不奇怪了。

中國長期的儒家思想教育也讓百姓極度愚昧盲從。儒家思想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綱五常”那一套,對於維護社會穩定秩序確有好處,但最大的壞處就是讓人沒有思想,甚至使人盲從與篤信到類似宗教信仰的程度。儒家講尊老與遵循先例一般是對的,但推向極端就不好了。例如儒家先祖孔子講:“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滿清正是抓住先聖孔子“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這套學說來以漢治漢,“以毒攻毒”,一入主中原就強迫漢人留髮蓄辮的。全社會上上下下相信儒家思想已經深入骨髓,相信孔子學說已經到了盲從毫不懷疑的程度。試舉一個女兒為孝敬父母將自己肌膚割下當治病藥物給長輩吃下的例子。唐朝陳藏器所著《本草拾遺》中首次談到人肉可以治療某些疾病。或許就是因為這一史無前例的說法,孝順的兒女在父母患病時,都心甘情願地從自己大腿上割肉以作為藥物。唐朝時期,安徽壽州安豐縣的官員李興的父親患了重病。李興就從大腿上割下一塊肉來,假裝是別人所贈,送給父親當作藥物食用。可是當肉送到時,他的父親已經病得不能進食,第二天就去世了。後來,著名文學家柳宗元為李興專門寫了篇《孝門銘》在全社會加以表彰。這樣的例子可不是一個兩個,自古代至清朝都由朝廷大書特書。可見,老百姓固然愚昧可笑又可憐,但如此心甘情願到義無反顧的程度,也說明封建禮教到了吸骨入髓的地步,正如魯迅先生在《狂人日記》裡所說的,中國幾千年的禮教,就兩個字:“吃人”。魯迅先生如此憤極,甚至說出要消除漢字,改寫拼音文字的主張,看似過分,實則是因當時我們沒有出身在那個時代,無法想象過去的典籍中,幾乎都教的是讓老百信如何守禮遵規,不得亂說亂動的愚智愚民那一套。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才會理解:為什麼大清已經滅亡了,老百信仍然拼死護著自己的頭髮,寧願掉腦袋也不願剪掉辮子。魯迅那一句話“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就是當時百姓群像的真實寫照。


大成律師鄒光明


多爾袞時代,頒佈佈告說:留髮不留頭,留頭不留髮,把不願剃(額頭)頭髮,扎(後頭)辮子的人都殺了,後來革命黨上臺了,便讓老百姓們剪辮子蓄頭髮,再後來張勳復辟了,又讓老百姓剃頭髮留辮子……,一會兒讓剪一會兒讓留,你們把老百姓都整蒙圈了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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