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女友讓我對她女兒視如己出,我讓她女兒遷戶口改姓,否則休想

我和女友是大學同學,我們相愛了4年,畢業那年女友把我帶回去給她媽媽見面,不料她媽媽嫌貧愛富,覺得我家裡沒有錢就以死相逼讓女友和我分手。

後來我傷心鬱悶就一心顧著事業,希望可以忘記失去女友的痛苦,5年後我通過自己的努力成立了一家小雜誌社,收入可觀。幾年來由於忙於事業,年齡也漸漸大了,從來沒有找過新的對象。一次偶然的機會,我遇到了前女友,我們坐了下來,女友聊起了她的往事,原來女友現在離婚了,因為前夫愛賭博,不得已離婚了。現在她帶著一個女兒。看著女友憔悴的面容我不由得心生憐憫。

大概是前女友把我的事情和她媽媽說了,她媽媽就找了一次機會請我去她家坐坐,意思是想讓我和她女兒複合,她說她承認她當初是嫌貧愛富才讓她女兒嫁了別人。我在想既然她知道錯了,也就過去了,確實這幾年我沒有忘記過前女友,我也考慮著複合。我們也開始慢慢交往。

一次她們母女在廚房裡的談話卻讓我忍無可忍,女友媽媽對女友說讓我籤婚前協議,把我的公司和房子過戶到女友名下,並且對她女兒視如己出。原來女友媽媽到現在還是打著別人的主意,愛財如命,看來我也不能忍了,想讓女友女兒要我視如己出,這是不可能的,除非遷戶口,改姓,我想她前夫也不肯。女友的媽媽也不會打我公司和房子的主意了!

二婚女友讓我對她女兒視如己出,我讓她女兒遷戶口改姓,否則休想
二婚女友讓我對她女兒視如己出,我讓她女兒遷戶口改姓,否則休想
二婚女友讓我對她女兒視如己出,我讓她女兒遷戶口改姓,否則休想

女友就是這麼沒主見,其實我應該慶幸當初離開了她,也慶幸沒有這樣的丈母孃,這次我就是捉弄一下她們,讓她們焦頭爛額,再離開她們,你們覺得我這樣做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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