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身亡保險賠償三十萬,公婆想要拿走全部賠償金,每月給兒媳和孫子一千元這樣合理嗎?

作家李媛媛


大實話:這主要得看保險的受益人是誰,如果受益人是公婆,那就沒什麼不合理的。

雖然購買保險是我們的一份生活保障,但是,當保險發生效果時,基本上也就意味著意外或者不好的事情發生了,並且,隨之而來的也會是一連串的麻煩和矛盾。

前幾天,就有網友給我發來這麼一個事情,故事說的是小李和丈夫結婚五年,丈夫是家裡的獨子,生有一個孩子,今年三歲了。但是,很不幸的是前一段時間小李的丈夫卻因為車禍死亡了,就留下他們孤兒寡母。但是,丈夫死後,丈夫的30萬元死亡賠償金全部被公婆拿著,公婆稱,如果兒媳想要改嫁,那一分錢沒有,如果一直帶著孩子在家過,那麼每個月則可以給一千元的生活補貼,等他們老兩口不在了,就把兒子的死亡賠償金以及老兩口的遺產全部給他們。

說真的,看完這事真的是很難讓人評價,一邊是失去了獨子的老兩口,一邊則是失去了丈夫和父親的孤兒寡母,都是苦命的人。

首先,從法律上來說,這個小李丈夫的身亡賠償金被公婆全部佔有是否合理主要就是看這個保險有沒有指定的受益人。如果說,這個保險的受益人寫的就是公婆的名字,那麼當小李丈夫死後,這個保險賠償金就是其公婆的財產,所以其公婆全部佔有並沒有什麼不對。並且,現在其公婆還每個月給他們母子一千元的生活補貼,也算是有情義了。畢竟,如果說要是兒媳拿著丈夫的保險賠償帶著孩子改嫁了,那對於老兩口來說,可就真的是悲慘了。當然,如果說,這個保險的受益人沒有指定是誰,那麼父母、配偶和孩子都是擁有一定的繼承權的。其公婆全部佔有,並且以此作為籌碼要求小李不能改嫁則是不合適的。

然後,從情感上來說,我個人還是更加偏向於站在這老兩口這一方的,畢竟,自己唯一的兒子沒了,老兩口的養老問題基本上也就只能是依靠兒子的這個保險賠償了。雖然,這樣做確實可能對兒媳婦兒不公平甚至說太自私,但是,如果不是生活逼到這個份兒上了,誰又會去走這一步呢?

不過,如果說小李也感覺自己帶一個孩子生活很難,並且丈夫的保險受益人也沒有指定是給誰,那麼我同樣也理解小李通過法律途徑從公婆那裡要回屬於自己的利益,這都應該被理解。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1)必須清醒地懂得“丈夫”的明細身份:公婆的兒子。妻子的丈夫。孩子的父親。

(2)所以,三十萬塊錢有條不紊地分配。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全方位保護“老、弱、病、殘”的弱勢群體為“初衷”!!!

(3)“死去的丈夫”永遠都是可憐年邁體弱公婆的兒子。這是不可更改的。名下必須分配十萬塊錢,任何人不得侵犯。

(4)“死去的丈夫”永遠都是可憐弱小未成年孩子的父親。這也是不可更改的。名下必須分配十八萬塊錢,決不允許任何人侵犯。“任何人”包括:爺爺奶奶和媽媽!!!

(5)“死去的丈夫”決不是已成年妻子永遠的丈夫。這也是不可更改的。名下分配兩萬塊錢安撫費。最主要的原因是:妻子是能夠、也必須“自食其立”的已成年人。與年邁公婆和弱小孩子相比較,已成年人的“妻子”不屬於“老、弱、病、殘”弱勢群體!所以不需作重點考慮。

(6)所以,任何事情,都要做得“得人心”,才不會起爭端。


丁香88577228


您好!這裡是眾和法律諮詢為您提供法律服務。

首先要看你所謂的保險賠償的性質的。如果是生前買的意外傷害保險,那就應該按保險合同來的。

(一)在保險單中指定了受益人的,一旦保險事故發生,被指定的受益人將取得保險賠償金。也就是說這是投保人生前對自己的財產所作的贈予,屬投保人生前已處分的財產,它不是投保人的遺產,它已成為受益人的合法財產,不能被繼承,也不能用來償還投保人生前的債務。如果你丈夫當時填的時候,就填的他爸媽的名字,那麼現在每個月還給你們一千元,已經是很好的了。

(二)是保險人在保險合同中未明確指定受益人的,在發生保險事故後理賠所得的保險金就成為投保人的遺產,可依法由投保人的繼承人繼承。如果是遺產,就應該按照順序來分就是。

但如果你說的這個保險賠償是死亡賠償金的話,那就又不一樣了。

死亡賠償金不屬於遺產,但是實踐中是按照遺產法定繼承的方式進行分割的,即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

你和你的孩子可以爭取你們的權益,但是畢竟是親人,最好還是先協商為好,不要因為錢的事情撕破臉最好,最後,希望你早日走出傷痛。

如果你還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添加頭條號私聊諮詢,或者在下方留言諮詢。


眾和法律諮詢


不是特別合理,但是表示理解。我認為應該按照法律規定劃分遺產,老人和孩子應得遺產由老人保管。妻子分得得遺產由她自行分配。至於是要改嫁還是要留下侍奉公婆全憑她自己做主。

我這樣分是有一定道理的,我表舅活著的時候對她老婆百依百順,可是他出車禍死了後,她老婆帶著他的錢就改嫁了。因為錢都是他老婆在管,我三爺爺也不知道她到底有多少錢,為了孫子的撫養權我三爺爺也沒有強求她把錢拿出來。

男人死了後,兒媳婦跟公婆的關係就會變的非常微妙。碰到比較好的女人會留下照顧孩子侍奉公婆,更多的是會改嫁。如果不早做打算,等兒媳婦改嫁後,老人獨自撫養孩子壓力會比較大。

不過話說回來,最好還是好好溝通,不要把關係搞得太僵,否則不利於孩子的成長。不管兒媳婦改沒改嫁,對於孩子的成長,母愛不能缺席。


嗨鏘學長


如果不從親情的角度考慮,兒媳執意去法院申請裁決,鐵定能勝訴,完全可以一次性拿到部分賠償款。

但是,老人的顧慮也不是沒有道理。他們最擔心的是兒媳拿到大額賠償款以後挪作了他用。他們的心意是希望兒子用生命換來的這筆錢用於保障孫子以後的正常生活。

老人的想法從表面上看是對兒媳婦的不夠信任,但深究本質,其實是對孫子的在乎和重視。聰明的兒媳一定會考量多方面,眼瞻長遠,不會把事情做得“恩斷義絕”。

所以我建議,最好不要撕破臉皮,傷老人和孩子的心,這場事故過後,剩下的家人都是傷心人,尤其是老人和孩子。

可以訂個公開協議,將這筆資金單立一個賬戶,存摺放在老人那裡,密碼在孩子媽媽的手裡。每月支取一次,或每年支取幾次。如果誰單方面毀約,再去法院起訴不遲。

這樣,既可以讓老人放心,也可以讓孩子的媽媽省去許多麻煩:就算以後改嫁,男方也沒有理由惦記這份錢款;親戚朋友什麼的也打不著這筆錢的主意。


天地因我而一色


🚨其實這個問題最關鍵的一個點就是丈夫留下的保單上面,到底有沒有寫受益人?

🚗,如果保單上面有明確的寫上受益人的話,那麼這個保險金,就是這個受益人的個人財產,它既可以對抗其他人的阻攔,又可以對抗投保人生前的債務。保險公司是不需要其他人的同意,可以直接的將保險金給受益人的。當然,如果這裡的受益人是未成年人,那麼就需要通過他的監護人了。

🚕,當然,如果保險單上面並沒有指定受益人。那麼這個時候呢,就會有他的法定繼承人去進行分配。作為法定繼承人就是父母,配偶,還有子女。所以這個時候公公婆婆是有權,但他們也沒有完全的控制權。

🚐,最好能夠提前跟保險公司溝通,以上是個人觀點


愛講大實話的黃小黃


首先回答不合理,一方是男方父母,有贍養的責任,一方是妻兒,有丈夫撫養的責任!人已經走了,這部分賠償金如果逝者沒有遺囑寫受益者,那這部分錢就要合理分配,逝者父母一份,妻兒子女一份,如果子女未成年,那子女部分由妻子保管,因為妻子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具體的分多少有自己人協商決定。

像出現這種情況父母沒有其他子女的,那為了考慮養老最好是平分,如果有其他子女,那就少分點,畢竟白髮人送黑髮人心情很悲傷,有再多的錢又有什麼用,但終要生活啊!老人其實最擔心的是孫子以後的生活!畢竟女人還是要走的!大家都退一步,畢竟都是一家人,錢也不多,多點少點算什麼呢人都沒了!


奔跑的小孩25


丈夫去世,公婆將30萬賠償金全部拿走,每月付孫子一千元撫養費,此類做法不合理。說白了公婆就是生怕兒媳改嫁所為,我認為應走法律順序,公平公正判處得出結論,才是解決問題的最合理的好辦法。


靠山4


公婆的心裡如果覺得兒子是自己養大的,對他們有贍養的義務,這筆錢理應由他們來支配,想留給兒媳和孫子的數目也是他們說了算。

就沒有道理這麼做,一個男人首先是兒子,成人之後有了自己的家庭,還是丈夫,是父親。

如果是因為不放心,怕兒媳再嫁後帶走,不留給孫子,而孫子以後的成長教育都需要金錢,老人可以起到監督的作用,卻不應該全部據為己有。

在法律上來說,這筆錢應該是老人,兒媳,孫子都有一定的比例分配。


輝輝smily


不合理!但是和這公婆有理講不清!還要去法院起訴公婆,你丈夫是公婆的兒子,你丈夫死了,得到的賠償款有公婆一部份、也有你孩子一部份,你如果沒有收入來源,也有你的一少部份!這筆賠償款分配的時候,就分的清清楚楚的了!但是你公婆把錢抓在手裡,不給你們是不對的!!!但是公婆又不肯分給你們,你只有去法院起訴公婆!要求拿回屬於兒子和你的那部份!法院會公正處理好這件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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