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改革: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如何改革,人編如何設置

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沒有被劃分為行政單位,而是整體合併到農業農村局機關。

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確定,將財政部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等管理職責整合到新組建的農業農村部。為了實行上下對應,省市縣各級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一律整合,將其承擔的管理職能統一劃轉合併到新組建成立的農業農村部門。省級黨政機構方案已經獲批執行,明確了整合方案,市縣機構改革方案也提出了相應的劃轉措施。

至此,原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承擔的根據國家農業開發要求,負責對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申報、施工、管理、監督和驗收等職能,對應劃轉到同級農業農村部門,不再單設獨立的農業綜合開發機構。

原農綜辦為行政或參公單位的,統一連人帶編一起劃轉整合。是參公事業編制的,隨改革整體置換為行政編制,人員登記為公務員,這項工作要在2020年10月底前整改完成。如果原因實際情況,行政編制不足,或者機關人員超編,可以保留身份和待遇,調劑到其他單位。

機構改革: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如何改革,人編如何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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