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餘家A股公司股東拋出清倉計劃,是否應該加以限制,以便維護股民權益?

速讀財經


我國的限售股解禁後對股東的約束也有,但由於懲罰力度較弱,導致很多股東明知違規為了能鎖定利潤,也會清倉離場。

這反映了目前A股制度建設的滯後性,由於我國施行的是審核制,因此證監會有更大的責任維護通過審核上市的企業,這就是權力與義務的對應性。假設是註冊制,那麼證監會只是負責審核企業的硬性條件,就會大大減少審核中的主觀性,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上市企業的監督管理,讓投資者自己選擇投資的標的,那麼盈虧就更多是投資者自身的事情。

以我們國家目前的新股申購為例,目前只要申購成功就基本上不會虧錢,無論是什麼樣的企業,可以做到100%賺錢,而很多新股的價格遠遠同行業龍頭股的價格,這種價值和價格嚴重脫離的現象本身就是一種畸形,國際上沒有哪個市場如現在的新股申購一樣。

目前A股中,垃圾股加速退市已成定居,加上去槓桿和競爭加劇,一些股東即使股價非常低,也對公司的前期發展失去了信心,這一般多出現在一些經營較差的企業上,因此,面對這些大股東或者重要股東清倉的個股,我們要格外謹慎參與。

也希望我國的制度建設能更好的限制目前股東肆無忌憚的減持,損害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知仁而智


上市公司接連拋出清倉計劃,實際上與持股成本不對稱的因素有關。確實,對於上市公司原始股東,持股成本是二級市場投資者的十分之一乃至更低,即使二級市場價格大幅下行,原始股東依舊是獲利豐厚。由此可見,這實際上為A股市場原始股東持股極低、持股成本不對稱等現象敲響了警鐘,同時對於新股高溢價問題,同樣需要引起足夠重視,這也是影響到上市公司重要股東減持意願的重要體現,而普通投資者,最可能做的事情,就是儘量避免頻繁減持套現的上市公司,而除此以外,則是通過ETF等形式間接參與股票投資,這也是迴避上市公司減持風險的一種應對策略。


郭施亮


當然是應該加以限制的。如:規定持股限售的時間,每次或每年減持的數量,減持的價格等等。其實,這方面的限制現在也有啊,只是收效甚微罷了。

清倉式套現減持根源在於股票估值過高,這裡面兩個主要原因,一是發行制度,二是惡莊炒作。莊家炒作這事今天不說,因為是針對部分股票炒作。股票價格過高的原因在於發行時只有部分股票可流通,大部分股票不流通(限售股)。

以中國石油(601857)為例,公司於2007年11月上市,每股淨資產為3.29(數據來源中國石油招股說明書),發行價16.7元/股,而上市首日開盤價則為48.6元/股,當日最高價(也是歷史最高價)48.62元/股,遂即調頭向下。當時中國石油流通股約200億股,限售股約1600億股。可以試想一下,如果上市就是全流通,市場增加8倍的股票供應,最高價格還能達到48嗎?48、16.7和3.29的淨資產相比,這裡面的利潤得有多厚!每個持股的人如果思維正常的話都會考慮賣出持股鎖定超額利潤的。所以中國石油一跌就是7年,最低價達到6快多。

所以如果實現全流通發行,新股爆炒將會得到有效遏制,這樣股票價格大幅高於價值的現象,將得到極大改善。當股票價格與價值更接近時候,大股東或其他股東惡意清倉減持的現象自然會減少很多。




A股價值投資


投資最怕的就是黑天鵝,減持很多時候也是股價閃崩的黑天鵝,像最近 某家公司因為三大股東減持股價就跌停了。

我們股市減持有多厲害,讓我們看一組數據,從2012年的4463筆增長到2016年的8318筆;而2014年重要股東減持次數過萬,據此測算,當年平均每天發生超過40筆減持。每天40筆股份被股東減持,比IPO多得多,上市好像就是為了減持,而不是發展公司主業。

減持不僅在於多,還在於比例高,有的就是清倉減持,把公司丟給二級市場了。上市不是為了做大做強主業嗎?怎麼可以清倉減持呢?咱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如果原始股東都仰仗自己一元錢甚至更低的持股成本,從資本市場套現一大筆就溜走,資本市場存在有何意義呢。資本市場新增資金從何而來呢?

因此規範減持是牛市的前提,只要減持依然是那麼的多,牛市就是很難很難的。


杜坤維



毫無疑問,應該制定政策,限制減持。但是觸動利益比觸動靈魂還難。


A股為什麼牛短熊長,就是因為A股有幾大問題:

1.重視融資功能,不注重投資功能。融資就是上市公司融資圈錢;投資就是股市上漲或者是分紅。目前,投資功能提及很少;

2.大股東清倉式減持套現。大股東的成本極低,有些甚至是0成本,這些籌碼是這個市場最大的做空主力。目前減持制度沒有和業績掛鉤,基本上企業想的就是上市再套現,這種制度下,怎麼可能有長牛呢?

3.沒有做空機制。只能買漲不能買跌,所以就註定了A股是個炒作的市場。


當然,A股才30年的歷史,不能要求和有幾百年歷史的美股一樣,但是A股也在慢慢進步,比如強制分紅,比如註冊制等。我們也相信,未來A股會慢慢和國際接軌。



螞蟻搬家周進文


上市公司股東清倉式減持當然應該進行限制。而更應該注意的是,11月份以來居然有這麼多家的股東拋出清倉計劃。雖然經歷了反彈,11月份上證指數最高也不過2700點,整個市場仍然處於低位。而低位清倉,並不利於實現股東利益的最大化。

個人認為,A股10餘家公司股東欲清倉,除了個別確實有資金需求的外,有三個方面值得關注。一是這些股東持股成本較低。整體上,能夠上市的都是些業績不錯的企業,由於這些企業在上市前後進行的分紅派現,其股東的持股成本非常低廉。即使股指或股價處於低位,其清倉仍然能獲取鉅額的利益。

二是作為上市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與上市公司會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繫。比如上市公司的經營情況、業績情況等,在上市公司披露信息之前,像我等小散是不可能知道的,而發起人股東則有提前獲得消息的可能。此時拋出清倉計劃,有利於其規避今後股價下跌的風險。

三是雖然股指處於低位,但某些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並不低,處於虛高的態勢,股東逢高減持意願強烈。

對於限制上市公司股東的減持行為,其實證監會已出臺了相關的條條框框,但上市公司股東的減持仍然兇猛。有鑑於此,個人認為,證監會應該對現行的制度進行完善,進一步收緊其減持行為,以保護其他股民的利益。


曹中銘股市觀察


我是十年股市投資者,在這個不成熟的市場,時間久了什麼事情都會遇到。

首先這個問題國家確實沒有相關的法律約束,清倉減持,確實應該有完善的法律約束。控股股東或者是管理層如果清倉減持公司股票後,那公司誰來經營,中小散戶投資者利益完全無法保障。還有一種情況,股份質押,也應該有明確的規定,不能允許控股股東或者是管理者大比例質押持有股份,其實這也是變相的清倉減持。

不管什麼樣的理由大比例減持肯定是不看好公司發展的,有的公司減持理由也是五花八門,諸如改善生活之類的奇葩理由層出不窮。拿人當傻子嗎?你要改善什麼生活需要清倉減持?

總之,這方面法律法規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中國股民不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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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散澄明之境


十餘家A股公司股東拋出清倉計劃,的確是應該對其進行限制,以維護股民的合法權益。

要知道更多的公司是在這次股權質押中面臨風險的公司,被政府資金剛剛解救就出現清倉計劃,這說明股東本身對公司的經營狀況不滿意,這個情況下救助有什麼意義,但是既然救助了,企業就應該履行職責,站在對全體股東負責的態度,好好的去經營上市公司,你既然不看好公司或者不想經營了,為啥要接受資助呢,這不是自相矛盾的事情嗎?

所以對這些不自覺的公司,應該拿起法律法規進行限制,否則大股東得救了,自己賣出跑了,留下來的全是股民買單,這怎麼可能呢,從情理還是倫理上都說不過去。

解決這些問題一方面是監管部門加大努力,還有就是投資人自己要學會保護自己,一般質押後股東清倉的公司質地都很差,是市場中的題材股和垃圾股的範疇,那麼操作的時候迴避這些公司就可以,也就沒有那麼多的糾葛了。


春意萌生


表面看是大股東的問題,實際上是股市立法工作的漏洞和缺位。人家就是奔著這一天的暴富而來,而制度上就起到了保駕護航的作用,允許通過這種方式暴富,在中國有一種很反常的現象,一說富就抨擊人們忌富,難道這種不勞而獲一夜暴富就很正常,要知道這是一種滅貧造富的反社會現象!


細妹陀爺爺噢1


怎麼限制?我們的監管層已經出了這個多的條條匡匡,這種現象不減反多?這說明了一個什麼情況,我覺得還是上市公司的這種融資功能沒有把它放到實體經濟中去,這是現在市場的基礎環境所帶來的,市場的大多散戶都不是專業的投資者,他看不懂年報,看不懂公司的各項基本面,他買入股票的靠的是感覺,什麼MACD又金叉了……只有魚塘的水清了才能看到魚。希望監管層一步步來治理吧,希望註冊制早日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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