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法院:疏忽大意匯錯款 不當得利須返還

近日,湖南省保靖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不當得利糾紛案。

“法官,破產安置金在廠破產清算後去年已經給賈某鬆了,今年的49140塊確實是我們失誤重複打的,但他就是不退,你講這是個什麼理……”原告保靖縣某某廠代表激動的說到。

據悉,被告賈某松本系原告保靖縣某某廠職工,2017年12月21日,保靖縣某某廠破產清算後將屬於被告賈某松49140元破產安置金全部發放至其賬戶。2018年9月28日,因原告疏忽大意,錯將49140元的破產安置金以支票的形式再次重複發放至被告的銀行賬戶。原告發現後多次聯繫賈某松要求退還重複破產安置款無果,故訴至法院並申請財產保全。

2018年11月20日,法院依法公開審理此案,審理過程中,該案承辦法官瞭解案情始末後再次向雙方當事人講解了相關法律法規,並耐心組織調解工作,最終被告表示願意返還不當得利,雙方達成被告賈某松於2018年11月30日之前將49140元重複破產安置金返還給原告保靖縣某某廠的協議,案件順利審結。11月29日,保靖縣某某廠在撤銷對賈某松財產保全申請後,得以取回錯匯的重複破產安置款。

文章出處:保靖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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