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生孩子前我愛人一直上班,現在辭去工作給女兒看孩子,愛人的生活費應該誰來負擔?

地地道道的莊裡人


現在這個社會,只靠夫妻兩人是無法維持一個家庭的運轉的,夫妻兩人既要上班,又要接孩子上學,顯然是不現實的,就需要一方或雙方父母提供幫助。

你問題中說的是你老公有工作在上班,辭職是你老公自己提出來的,那麼給子女帶孩子,就沒有收入來源,屬於義務性質的,那麼子女肯定要提供生活費和必要的零用錢,滿足你老公的基本生活需求;如果是子女要求幫忙帶孩子,要求你老公辭職的,那麼應該提供生活費和必要的零用錢。

我個人認為不管是那種情況,父母幫助帶孩子只是道義上的,而不是必須要盡的義務,如果子女經濟條件較好,可以支付父母一定的報酬;如果子女經濟條件不好,但必須保證父母的生活費和零用錢。雖說親情不能用金錢衡量,但是人總要吃喝拉撒睡,都是需要錢,子女也不應該要求父母總是奉獻,還是要自覺支付一定的費用。


胡楊柳飄飄


我也是一個寶寶的媽媽。我生孩子的時候,我家老人也說要幫我帶孩子。但是我果斷的拒絕了。

首先第一是我覺得老人帶孩子跟現在的人可能有很大意義上的不同。所以我還是比較信任自己帶。

其次就是我覺得老人沒有幫我帶孩子的責任和義務。儘管他主動要求了,但是我覺得我還是拒絕她幫我帶孩子。

領孩子出去玩兒的時候,發現有很多家的孩子都是姥姥在帶。而且一般情況下,孩子都是不給老人生活費的。當然這一部分的老人基本上的家庭條件都是不錯的。

但正常來說,如果是老人幫兒女帶孩子的話,我覺得兒女是一定要給到生活費的。現在每個家庭養孩子的費用都是不小的。老人年齡越來越大了,以後算錢的能力也少了。所以給生活費,這個應該是必須的。


理想被現實打死了


您的愛人辭掉工作去幫忙帶小孩有和女兒商量過嗎,還是自己做主去的?

如果是自己主動要求去的,那就該馬上去徵求女兒那一邊的意見,可能女兒那邊早就考慮好了帶小孩的問題根本就不需要您愛人的幫助,您愛人的好心可能還會給他們的家庭帶來煩惱。

這件事的直接關係人是女兒,決定權也在他們,女兒那邊如果不需要幫助就不要去給他們添亂了,再要錢就更加說不過去了,自己還吃虧不討好。

如果您女兒那邊需要您愛人的幫助,那麼接下來的問題是需不需要問女兒拿生活費,這個問題直接涉及到的人是您和愛人,你們有權選擇要還是不要,不管出於你們的什麼私人考慮如果您和愛人選擇不要,那就什麼都不用幹,就這樣維持現狀就可以了;如果選擇要,那就得去找您女兒那邊談一談了,最好是商量出雙方都可以接受的解決辦法;如果談判不成,自己這邊有自己不願意再繼續去幫忙的考慮,也是可以選擇拒絕繼續去幫女兒帶小孩的,畢竟外婆沒有義務幫帶外孫的。

純屬個人意見,僅供參考,希望可以給到您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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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確實困擾很多家庭也給很多家庭帶來矛盾和麻煩。

個人認為這種事情還是得看家庭實際情況而行,在國內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獨生女兒嫁出去、生了小孩小孩沒有人帶、女方媽媽可以過去一起幫忙帶、因為是獨生子女所有的愛都會往下傳包括金錢這是自然而然的、只有極少數父母會讓子女出錢、一切為了自己的孩子。

2、家裡有兄弟姐妹自己出嫁了生了小孩沒人照看、而自己母親也有自己的工作生活、這樣的情況就要徵求家裡其他成員建議、即使父母不要錢也要自覺適當的給父母補貼、因為父母在家還有其他子女要照顧到、不要讓兄弟姐妹父母為難

3、一種情況是自己經濟條件比較好的情況、請人不如自己人放心尤其是帶小孩自家人比較靠譜。反正都是花錢還不如錢給自家人又放心。

4、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父母條件比較好、那母親可以幫女兒一把、畢竟帶小孩也是由階段的、幫忙帶一下女兒也會感激你的、自己條件還行又是自己女兒錢不錢的都無所謂、一家人健康開心最重要

5、最後一種情況、不想帶、那就不用這麼糾結了、直接說明


暗槓吖


嫁出門的女,按我們地方規矩,可以幫兒子帶孩子,大多數不可以幫女兒帶孩子。除非女兒的公公婆婆都不在了。

女兒沒有公公婆婆幫忙帶孩子,孃家的父母願意出手幫忙帶孩子,女婿可以不給工錢、應該要自覺給生活費,估計你女婿要麼很窮,要麼很摳門…

你愛人已經辭職了就倒貼幫女兒帶幾個月孩子吧,這是心疼女兒剛生孩子的份上,等女兒帶孩子熟練了,你就叫愛人重新再找工作,再也別幫女兒帶小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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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己經是錯誤的開始,你能選擇的情況是如下兩種:第一,讓你愛人和工作時一樣和女兒商量支付工資給你愛人,否則只能放下帶孩子的局面重新去外面適應工作。第二你女兒除了給你們的生活添加了麻煩讓你們的規律和經濟狀態被打亂的局面不能就這樣拖著,你和女兒以商量溝通來解決,看能否有別的辦法比如送往你女兒其他親戚處。因為你們和女兒都沒有能力的情況下,面對這樣的局面不可能不改變。且你女兒事實是佔用了你們的工作時間,所以大家商量的結果就是女兒反正都需要支付一定經濟請他人來照顧,不如付錢給父母中的一位,當然是大家都要尊重彼此的情況下,女兒合理支付是一定的。另外一條出路就是當你們和女兒都不能兼顧的情況下,只能送給別的親戚方便的那裡來度過一段艱難,當然是也一樣要支付一定金錢來幫忙渡過這樣的艱辛局面,總之你們都必然選擇一種狀況,不可能在你們沒有退休金的前提下不工作完全不管不顧自己的狀況去給予女兒幫助。因為你們和女兒的錯誤就是在經濟能力非常欠缺的情況下迎來需要解決的經濟問題,最大的麻煩是你們自顧不暇的情況,大家必須商量好如何讓這樣的局面圓滿些而不讓家庭矛盾在日常積累下去。大家一定要把不舒服的狀況都在家庭會議中解決一個比較折中的辦法。


柿識


如果真的是連生活費都成問題的話,可以直接向女兒提出,適當給點,女兒生活條件不太好的可能會傷感情,懂事的話就會自覺給了。

要是你的收入夠維持生活的話,還是別提了,可能就是三年的時間,孩子上幼兒園了就可以上班了。

現在都是一個孩子,在孩子需要的時候,多付出一些,我想是知道感恩的。





我的牛牛叫艾米


我現在還沒有孩子,不過以後會面對這個問題,所以仔細的思考了一下。

我認為通常情況下母親幫女兒照顧孩子,母親的生活費應自身和女兒共同分擔。但是擼主這個問題比較複雜,母親是專門為了這個事情辭職了,擼主應該認為這個錢該由女兒承擔才會這樣提問吧。但我認為道理沒有本質變化,如果女兒要求母親辭職,女兒就應該充分考慮母親的經濟情況,多承擔或者全部承擔;如果是母親主動辭職幫女兒,那就應該是事前母親充分考慮自身的經濟情況,如果希望女兒多承擔或者全部承擔,雙方可以協商,不要先斬後奏理所當然,給女兒需要考慮經濟情況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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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在辭職前不是就該談好了麼!如果是你女兒要求的,那要求她給生活費也沒毛病,但金額要事先協商好!如果是你愛人自說自話自己決定的,完了再要求生活費,女兒可以直接拒絕,大不了讓你愛人再回去工作就是了!我也是醉了,你女兒是抱來的?你家很缺錢?小夫妻困難的時候,父母拉一把不是理所當然,哪個父母不幫孩子啊,你現在跟孩子如此計較,以後也別怪孩子跟你計較,人心換人心,你怎麼對待別人,別人就怎麼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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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不該辭職,因為媽媽應該已經工作10多年了吧?可能再過幾年就退休了,等退休之後,就有退休金了。女兒生孩子,可以休假照顧她幾天,但不要辭職,請保姆照顧她一個月,第二個月她自己可以照顧孩子了。老公每天下班回家,也可以幫忙煮飯,炒菜,洗碗,帶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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