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乘客遺忘手機聯繫的哥送回,被索要百元“跑腿費”後感到不滿?

jamie1987


雖然我們不能夠一切都用市場經濟的法則來衡量,但我認為在這件事情上司機並沒有大的過錯。蔡先生沒有必要用道德綁架的方式來指責司機,倒是蔡先生不妨去學習下民法中關於“無因管理”的知識。

  1. 出租車司機願意送回已經不錯了。出租車師傅是在工作期間,對他們而言,時間就是金錢。跑一趟浪費拉客時間不說,極有可能回去的時候還是空車行駛。對蔡先生而言,出租車師傅沒有矢口否認撿到手機,而是接聽電話願意送回,已經是普遍意義上的善良人了。師傅不說索要鉅額酬金,僅僅收點油費,至於在這裡念念叨叨麼?師傅要是堅持按照雙程打表,我都認為是合理的。要是稍微大點的城市,打表的價格遠遠超過100元了。
  2. 來講講我的親身經歷。之前一個朋友的水果5丟在車上,打過去司機倒也爽快,承認撿到了,但是開價2000的酬金。話說朋友的手機當時新的也賣不到2000呢,於是好說歹說,最後500塊司機把手機送回來了。有的時候自己問問,您手機裡的通訊信息值不值100呢?有的師傅也表示了,人都是將心比心的。有話好好說,現在也沒人貪心別人手機,不行了司機師傅給你交回客服中心,蔡先生願意請假自己去拿麼?沒有考慮自己半天的出勤獎金吧。
  3. 在法律上,這就屬於無因管理,司機索要一定的報酬並沒有錯。司機並沒有將手機送回的義務,既然蔡先生要求司機送回,那麼給與一定的報酬是必須的。當然了,要是師傅執意不還,那就報警吧。撿到東西不還就是侵佔了。

律師獨角獸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先說幾個小故事;

某司機拉了一位遼師大的教師和他的三位學生,到大連黃河路四海宴飯店慶生,下車時,將手機遺落在出租車上。這位教師聯繫司機時,車上還有一位顧客。司機答應將顧客送達後,就送還手機。等司機將手機送還時,這位教師接過手機,只是說了聲謝謝,連起步費都沒有付。

還是這位司機,從大連的香工街,拉載一位準新娘到大連的雅樂軒大酒店,為第二天的婚禮進行彩排。準新娘將兩件非常重要的婚禮物品,遺忘在出租車上,通過嘀嘀打車,聯繫到了司機,司機送回後,也是收到了兩聲謝謝,連一盒喜煙都沒有得到。

在這裡我想問問:司機不需要養家餬口嗎?司機不需要交份子錢嗎?司機做好事不需要成本嗎?

社會風氣的提高,不單單是拾金不昧者的責任。那些拿回遺失物品的“菜先生“們,他們的責任更大。在這方面國外是有立法的,“拾金不昧“者,會得到遺失物品價值的20%作為回報。只有如此才能改變社會風氣,人們才會樂於助人,真正體現“好人好報“。





孫忠漢不像壞小孩


感謝悟空提問!

關於手機遺忘在車上,讓的哥送回索要一百元這件事,已經過去了很長時間。

起初這位女乘客打電話讓的哥把手機送到某地,並承諾付該路段車錢。

想不到司機趕到那裡,女乘客又換了地方,讓司機再次送到第二個地點,所以的哥提出收一百元油錢,我想這也合情合理。

這位乘客是成年人,你完全可以預計到汽車來回奔跑會產生費用,既然答應了,就該爽快的付給人家,畢竟,的哥是依此謀生的,並沒有為你免費服務的義務,假如嫌費用太高,當時完全可以自己乘車前往,公交車也就幾塊錢。

所以,我想這位女乘客人品有點問題,也不知道的哥在送手機過程換了地方是不是故意的?換作我,說好在那裡等,不見到面我是萬萬不會擅自離開的!人家是來送你的手機,最起碼的尊重都沒有嗎?

對於這種人,我都懶得評論,也許只有她自己認為有優越感!自已認為是個人!群眾自有公論。

以上回答,個人觀點,請朋友點評!


老孫1585769


自己犯了錯,最起碼的“買單”還是必要的,總不能指望別人“賠本”來替你買單吧!上個月我一個同事遇到同樣的事情。同事出差打車去機場,手機不慎落在出租車上。為了趕航班,同時用助理的手機和司機初步溝通後,就委託我來拿回手機。

我直接打電話給司機,他沒有否認手機在他那,說自己忙,暫時沒時間送過來(這當然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司機沒有拉到我們附近的客人,空車跑過來給我們送手機,這純粹是“活雷鋒”。而當今社會,就算別人真的是“活雷鋒”,只要你沒有潦倒到需要別人施捨的地步,不要企圖去佔別人的便宜。

我問司機現在在哪裡,司機說他現在在番禺,我一估摸,離我們大概30公里(打車大概100塊)。我就告訴了司機我們律所的準確座標,因為下午還要去看守所會見,我就說您如果方便,能不能麻煩上午給送過來。因為可能會耽誤司機的正常工作,如果是空車過來也要燒油,我說您這300元油費我們給出,就當打您的車來回了。


當然這類事情真的溝通起來,多少都會有點小曲折,反覆幾輪是必要的(司機嫌錢少的意思)。因為之前提到過我們單位是律所,失主是律師,司機也覺得不好糾纏。司機後來就說“你們先等著吧,我有空會過去。”

沒過十多分鐘,司機就打電話說已經到了,讓我下來取。我當時覺得好笑,因為從番禺到我們這裡,十幾分鍾是絕對到不了的。


既然別人已經送過來了,我當然也沒什麼好說的,下去取了手機,表達了感謝,支付郵費,皆大歡喜。

此類事情,個人感覺錯誤在自己一方,只要對方不是苛刻的提要求,錯誤的成本是需要自己來負的。即使對方真的是活雷鋒,非必要的情況下,我們學習雷鋒精神就好,沒必要佔雷鋒的便宜。


詐騙犯罪辯護金翰明


司機拾到客人物品應及時與主人取得聯繫,司機肩負的責任就是保證乘客的安全,同時也要保護好乘客遺落的物品以免遭受經濟損失。

對於蔡先生要求司機親自送回手機一事感到詫異,蔡先生為什麼不自己親自去取順便說聲謝謝呢?司機也是在工作送和不送是自願的,來回跑路還得油錢不是嗎?二者一個不親自取;一個送回要100元跑腿費,我覺得司機要100元跑腿費合情合理,蔡先生8分責任;司機沒有聯繫客人2分責任。


華174684508


先說一件我自己遇到的事情。

一次出發做火車,由於當時事情比較急,自己帶著大包小包的去火車站。因為時間比較緊迫,在坐出租車去火車站,到站後自己慌里慌張下車後,等到坐上火車,才發現自己的一個小包忘記在出租車上了。幸虧自己的一個備用手機也在這個小包裡,於是就打電話和出租車司機聯繫看上了。對於這種情況你會怎麼辦?

我是這麼做的:一是第一時間聯繫出租車,告訴他由於自己的不慎,把自己的包忘記在他的車上,非常感謝他能保管好自己的包;二是告訴他自己包裡都是有哪些物品,並且確認這個包就是我的;三是希望出租車司機能把這個包給自己郵寄過來,費用我出,並且給出租車司機一定的辛苦費,畢竟司機要找快遞公司郵寄我的包,浪費他的時間,我當時給司機的辛苦費是100元;四是我又給出租車司機所在的公司打電話,對他的拾金不昧行為表示感謝。我的做法出租車司機很認可,於是主動的把我的包給我郵寄過來。同樣的,我也答應給他的辛苦費付給了他,這是一件皆大歡喜的是事情。

之所以我這麼做,我是這麼認為的:

做為乘客,自己的手機忘記在出租車上,這是屬於個人失誤造成的,與出租車司機無關。對於遺留在出租車上的個人物品,雖然出租車司機不能佔有別人的遺留物,但是他們也沒有義務給你免費送回家,可以告訴你去領取的地點。如果你真的急著需要你的手機,那麼讓出租車司機給你送回,你給予司機一定的補償,這是正常的,也是應該的,畢竟出租車司機不是你的家僕、你的家人。具體費用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和出租車司機進行協商,如果距離較遠,100元也是不多的。

在我國,一部分人往往有一種“官老爺”心理、巨嬰心理、特權心理。不尊重別人的付出和勞動,遇到一些事情自己只能賺便宜,別人只能無償的為他服務,給他提供方便,讓別人做“雷鋒”,而自己只能做“受益者”。實際上這是一種自私的表現,一種“官老爺”的封建思想。


不忘初心匍匐前行


如何評價乘客遺忘手機聯繫的哥送回,被索要百元"跑腿費"後感到不滿?

這件事兒,應該說沒啥!自己的手機遺忘在了出租車上,能夠找到下落已屬萬幸,何況,又聯繫的哥給送了回來,即使的哥不索要百元,乘客也應主動給人家付出必要的車費、汽油費,也可稱為跑腿費吧。這是人家不要也應當給的費用,更何況人家已經索要了呢?況且要的不多,也比較合理!難道乘客自己去找出租車拿手機,就不需要花錢了嗎?我哥哥前不久來太原,也是將手機忘在了客車上,到家後發現手機不見了,才想起是落在了車上,於是設法與司機取得了聯繫,司機師傅經過尋找,果然將手機找到了。於是我和讓朋友開車去找到司機將手機取了回來。取手機時為了表示感謝,要給司機師傅200元,可是司機師傅說啥也不要,也就只能向司機師傅表示深深的感謝了!與本題中所說唯一不同的就是:司機一個要錢,另一個不要錢。實際上仔細想想,道理還是可以清楚的。1、司機師傅辛辛苦苦將手機給你送過來,人家是付出了代價的,所以這個錢,應當給!2、自己的手機丟失後,司機師傅不辭勞苦給咱把手機送了回來,就憑這送給人家百元感謝費,不算多!3、做好事收不收感謝費或跑腿費,完全取決於人家做好事的人,人家不要固然可以,但人家若要收取一定費用,也是應該的!難道你就忍心看著人家大老遠的專門跑來給你送手機,你卻認為理所當然,熟視無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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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把手機丟在了出租車上,司機放下自己的事,遠遠的把手機送還給失主,即便要了100元的開銷錢,失主都應該慶幸自己是遇到了好人。出租車司機可以有幾種方法來處理你的手機。一、通知失主到某某地方去取。二、交給某公信單位,由單位通知你去取。三、親自送給失主。四、品德不好的自己留著用,壓根就不承認車上有你的手機。誰能來證明你的手機是落在出租車內,而不是落在其它的什麼地方呢?我兒媳有次把兩臺電腦落在出租車內,好在是個小縣城,千找萬代找到了司機,人家就是不承認。報警警察說也沒有辦法讓司機承認。遇到這樣的司機那才真叫煩。我們應該為送回失主手機的司機點贊!收費是應該的,人家也有妻兒老小,需要生活。


一生好人2262


我覺得這位乘客的做法欠妥!首先,你是成人,自己手機遺失車上,是你自己的責任,到達終點,也就是說你和司機的運輸合同已經結束。司機提出感謝費,合情合理,因為給你送手機過來,會影響出車,會燒油,產生成本,你不給費用,就是自私,為什麼人家要為你的過錯買單,免費給你送過來?更何況司機靠這個養家餬口。如果你的手機遺失在公交車上,或者火車上,飛機上,請問他們會給你送過來嗎?他們都是交到公司,還得你自己去詢問,你去的路上不耽擱時間,不產生車費嗎?出租司機也可以把你手機交到他的公司,你自己去拿,所以你如果覺得人家協商費用,你不接受,可以這樣處理。人,應當懷著感恩的心,相互理解。公民撿到物品理應歸還失主,這是公民的義務,但是我們也不能批判為此付出時間,成本的司機。


每一天活的充實


這個蔡先生就屬於端起碗來吃肉,放下筷子罵人的主兒,這種行為令人不恥,是一種典型的道德碰瓷,如果下次誰再撿到蔡先生的手機,那麼直接扔掉最好,省得被他狗咬呂洞賓。

我們一直都在感嘆世道的沉淪和人心的冷漠,為什麼呢?不就是因為有太多蔡先生這樣不講規矩的人嘛。我感覺這名出租車司機做的已經很不錯了,起碼沒有獅子大開口漫天要價去訛詐你,難道開車給你送不費油嗎?難道人家的時間不是錢嗎?你可要知道,對於出租車司機來講,跑在路上都是錢。

蔡先生自己把手機落在出租車上,這不是出租車司機的錯,而是你自己的疏忽導致,錯誤是你自己犯下的,你無權要求任何人為你的錯誤買單。如果出租車司機人家願意不收任何報酬的送還給你,那是他風格高尚,但是人家能夠收點跑腿費給你送回來,我認為他的行為舉止也不低下,你有你的處事原則,人家也有自己的處事原則。就像你拿出一百元跑腿費一樣,都是雙方達成一致的協議,而你為什麼在拿到手機後又把人家發到網絡上呢?

芸芸眾生,誰也沒有資格對任何人進行道德綁架,選擇做一無私的人和以我為中心的人,是每一個人的權利,其它人無權干涉和品頭論足。

我認為蔡先生已經嚴重侵犯了出租車司機的隱私,他應當為此付出代價,也正是因為蔡先生這樣的人存在,才讓這個社會變得冷漠,為什麼有那麼多的人不敢扶老人了,不就是遇到太多像蔡先生這種以怨報恩的心負之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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