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該不該和公婆住一起?

嘿喲屎殼郎


前天在這裡看到同樣的問題,有68條回答信息,我認真的把這68條回答信息都仔細看了一遍。認為絕對不能住一起有48條。認為最好是不要住一起的有8條.認為看婆婆性格而佔了10條。而認為住在一起很好的只有2條。

看到這樣的數據,這不禁讓我想起前段時間到醫院看望住院的姑媽,同病房裡那位80多歲的老奶奶。這位老奶奶是社區送來醫院的,而老奶奶到醫院住院的原因竟然是經常沒飯吃營養不良,來醫院的前三天已經沒吃過一粒米飯了,更讓人不解的是,老奶奶膝下有兩兒一女竟然沒有一人前來照顧老奶奶。這種社會現象值得國人去深刻的反省和深思。

很多人會說婆媳關係和孝敬父母是兩碼事。那我弱弱的問一句,公婆身體健好時你且不能與他們同住。你又如何能做好在父母年邁之後身體欠安之時對父母的悉心照料???

婆媳關係是一個一直爭論的話題。也許有人會說你是不知道我婆婆有多厲害。那我問你,你的媽媽對你厲不厲害?答案肯定是媽媽是疼你的。那我也告訴你:婆媳關係拼的就是誰會做人。假如你能對待婆婆像對自己的媽媽那樣,你婆婆還會這般對你嗎?

我自己的老婆就是很好的例子。我媽也經常在我那些三姑六婆面前說,我老婆比女兒對她更好。而事實也是如此。而我媽有什麼事也是根我老婆商量,很少根我和姐姐說。我媽也很樂意根我們住在一起,從來不會打擾我們夫妻的生活,還經常搶著幫我老婆做家務。

因此在我看來如果一個人真有孝順之心,那是不能拒絕父母同住的要求。除非父母自己要求分開住。婆婆只是一種換位的稱呼,如果你讓這種換位變成母女,那就只有媽媽這一種稱呼了。


小強說情愛


利,住在一起生活要輕鬆些,下班來家有飯吃,有家的氣息,大事小事有老人幫忙照應。

弊,婆媳算是天敵,極不容易相處好,你自付有容人之量,有哄老人開心的手段(家中兩面派,遇事偏向婆婆,公公,關起門來哄老公,吵架出門去吵)。

耍小手段讓家庭和睦不違反做人準則,也利於孝敬長輩,居室可以建議住在一起(當然事先可笑談間做些小約定,相互尊守,比如進房間敲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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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而定,正常情況下,還是各住各的,這樣很多矛盾避免發生!特殊情況,就只能特殊對待了!


小兒推拿敷貼


結婚了就不該和公婆一起住了,因為這畢竟是兩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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