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年婚俗

無論在哪個年代,結婚都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直到現在,阿姨爺叔們碰到面,聊起各自的小孩,還喜歡問:“這樁大事體解決了伐啦?”

回看一百多年前的上海,那些結婚的習俗的確繁複,同時也有一番現在體會不到的風土人情。從開始穿婚紗和西裝禮服的“文明結婚”發展到現在,形式上是越來越簡潔了,而這其中代表的甜蜜的感情永遠不會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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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妁之言和“大娘子婚姻”

清末的上海,居民來自各地,婚俗上大家各有本鄉習俗,但基本上大同小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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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定親,即訂婚。男方父母央媒求親,俗稱“討八字”;女方如有意,送出庚帖,寫明姑娘的生辰八字,稱“出八字”。男方請算命先生“合八字”。如和男方無沖剋而相合,就相親(即看雙方容貌),走人家(即走訪婆家)。男女雙方擇日各擺定親酒,訂婚手續才算完成。

再是納彩,男方向女方送彩禮、下聘金。一般送首飾、衣物、茶葉、吉祥草、萬年青。女方收彩禮後,以鞋、帽、眼鏡之類回贈。隨後迎送嫁妝。當時最時髦的嫁妝有被褥、衣服、箱櫥、浴盆、馬桶等。

一切妥當後,即走到最後一步:成親。男方租用花轎,紅燈引路,鳴鑼開道,吹吹打打到女方迎親。新郎新娘“拜堂”,在婚禮的掌禮人的頌詞指揮下,向天地、父母、來賓等行叩拜大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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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了當時的婚俗和生活方式的上海“小校場年畫”

這一天男家擺酒宴請賓客,稱“花筵酒”,吃好後“鬧新房”。婚禮後三天新郎陪新娘回家探親,女方家設宴款待,稱“回門酒”。

“通腳”

早在清末,上海便流行一種"通腳"的習俗:男女經媒人介紹定親後,為了要了解對方的人品和家境,在正式結婚之前,姑娘在媒人的陪同下,帶著禮物,第一次去拜見未來的公婆、長輩和丈夫。從此以後,姑娘便可以隨時去婆家(但不能過夜)。

起初,這種婚俗僅限於浦西,而且只有女方才擁有這權力,謂之“女通腳”,又稱“過門婦女”。後來,隨著浦西又出現“男通腳”,這種風俗也傳到了浦東。

像這種婚前可相互見面的習俗,別地是難以做到的。“通腳”風俗給了婦女一點選擇的餘地。如果男女雙方在串門時感到對方的家境、相貌以及道德品行等有不滿意的地方,便會有賴婚和退媒的舉動了。

解放前就流行“姐弟戀”——

解放前,浦東人結婚,習慣上新娘比新郎要大幾歲,當地稱其為“大娘子婚姻”。它不同於“二十歲大姐十歲郎,夜夜睏覺抱上床”的童養媳制度,而是指男子到婚齡時,娶的女子年歲要比自己稍大,故有“女大三,屋脊坍”,“女大四,頭觸制”,“女大七,哭泣泣”等說法,而歷代有文獻記載的婚姻年齡規定也都是男大於女。

而浦東人卻認為,他們這樣做,是因為以前男女成婚早,女大男的幾歲,要懂事體一些。即俗話所說:“長嫂當母,長妻當姐”。很明顯,其目的無非是讓女方多操持家務。關於這點,上海縣的七寶鎮很具有代表性。在那裡,當家人都是婦女而很少是男子。

另外,在舊上海部分地區有女無子的人家,為了養老送終,不絕香火,必須招婿入贅。這種婚姻習俗本不稀奇,別地也多見,不過這裡的女婿入贅後,必須為妻姓,生育的子女也是沿襲母親的姓氏,成為女姓家族的成員。

諸多結婚禮儀

一位老南匯人講了一些當地的舊婚俗。以前南匯各地方結婚的形式繁雜,主要有打鋪蓋、提箱、哭出嫁、拿嫁妝、挽手進洞房、吵新房、回門、滿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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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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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打鋪蓋

結婚前一天,新娘的紅綠被頭縫好後,用一匹土布把被子、枕頭等紮成鋪蓋。多的十幾條、幾十條,稱“被山”。

2

提箱

準備好箱櫥以後,父母把給女兒的被頭、土布、衣裳等遞給新娘的阿哥阿嫂,由阿哥阿嫂一件件放入箱櫥裡。

3

哭出嫁

提箱時,母女流淚哭泣,母親哭的是辛苦養育的寶貝女兒要離開家門,女兒哭的意思是感謝爺孃養育之恩等。

4

拿嫁妝

結婚前一天或當天,男方到女方來拿嫁妝,取嫁妝的人必須要等女方家請他們才能進門,然後燃放鞭炮,發送嫁妝。拿嫁妝的人必須朝東或朝南方向走,半路上不能轉首,也不能停下來,而且要兜遠路給人看,叫“兜青龍”。

5

回門

結婚第三天,新娘回孃家望爺孃,叫三朝回門,新郎備了禮物,陪同前往。但天黑前,新娘必須趕早回婆家。

6

滿月

結婚後第四天,叫小滿月,新娘依然回孃家,當天回婆家。過了數天,孃家兄弟到男方家邀請,新婚夫妻回孃家,叫大滿月,新郎必須當天回家,新娘住上幾天後由新郎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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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上海的婚房佈置

上海古時的風俗十分注重傳統,繁複的六禮儀式,包括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及親迎。由提親、訂下婚約,以至婚禮期間,都有賴媒人當中間人,聯絡男、女兩家及協辦婚禮儀式,所以之後必定要答謝媒人促成姻緣之恩。

那時不是所有人家都能負擔為新娘子做裙衫的花費,所以不少農村姑娘出嫁時,都會身穿紅色長衫或大紅套裝,代替裙衫。

新郎出門前,都要先在孃家吃一碗以蓮子、百合煮成的甜羹,代表女家希望女兒出嫁後能過甜蜜生活的願望。在送嫁的過程中,女家一位屬全福之人(即父母雙全,與丈夫和睦且有子女者)的女性長輩,或女司儀,撐起紅傘伴著新娘走,以保護她不受妖邪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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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儀在新娘出門時要多帶一雙全新的繡花鞋,待新娘登上轎子後,便為她更換新鞋,表示新娘離家嫁作人婦,不會帶任何屬於女家的東西到夫家,寓意將以後的生活交託於丈夫手上。

上海興起“文明結婚”

西風東漸,西方文明漸漸地影響了上海的風尚,上海傳統的舊婚俗也出現了一些變化。在婚禮上,新郎改穿燕尾禮服,新娘則穿起了白色婚紗禮服。這種不按照傳統禮制的新式結婚就是“文明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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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初期,大禮服和白色婚紗已傳入中國,但採用的並不普遍。真正使這一風氣風靡全國各大都市的,是1927年蔣介石、宋美齡在上海舉行的婚禮。同時,這個年代的男女青年,在思想上衝破了傳統,他們反對包辦婚姻,提倡男女社交公開、自由結合,倡導自由戀愛、文明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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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12月1日蔣介石與宋美齡在上海舉行新式婚禮,新娘披婚紗,戴花冠;新郎穿西裝禮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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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30年代左右的“文明結婚”婚紗照

他們通常會邀請校長、教師、社會名流等長一輩的學人擔任主婚人、證婚人,新郎新娘在主婚人的引導下握手親吻、相互擁抱,然後邀請參加者入喜席或茶話會。一些教會學校和新式學校也會願意無償提供教室或禮堂,支持他們的學生和校友文明結婚。

結婚禮堂

當時,上海出現了專為文明結婚服務的禮堂,如法租界紫來街(紫金路)是著名的紅木傢俱街,一家頗具規模的紅木傢俱店在老西門內關帝廟(相當於現在的復興東路955號)有一個紅木傢俱倉庫,他們利用倉庫開設“西園”,提供文明結婚服務。

因為禮堂布置大部分使用紅木傢俱,於是被稱之為“紅木大禮廳”。以後,不少旅社、大飯店也利用自己的場所提供文明結婚服務,到上世紀30年代,上海的文明結婚蔚然成風。

上海的出版印刷機構仿照西方的婚約文書印刷所謂的“結婚證書”,由分散在大街小巷、街頭巷尾的菸紙店銷售,當事人在印刷品的空格上填寫新郎新娘名字、籍貫、年齡,以及介紹人、證明人、證婚人、雙方家長的名字,加蓋鈐記,就是一份像模像樣的結婚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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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婚禮”

1935年4月3日,上海的57對新人參加了在新江灣新市政府大禮堂舉行的全國首屆“集團婚禮”。在婚禮上,新人相互二鞠躬,然後向證婚人鞠躬。證婚人向新人授贈結婚證書和紀念品,致婚辭,最後全體新人與證婚人一起合影留念。集團結婚也成為上世紀三四十年代期間影響較大的一種新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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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婚禮”上的新娘

“一紙婚書”的前世今生

從1911年的《大清民律草案親屬編》,到1950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實行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結婚證書作為一段婚姻的證物,訴說著中國婚姻制度的滄桑鉅變。

民國時期的結婚證不僅有新人的名字,證婚人、介紹人也一一列入其中;建國時期強調男女平等,體現在結婚證書上便是寫上“自主自願”的字樣。

古時的婚書

據史料記載,古時候的婚書在訂婚時便已籤立,婚書的內容包括:男方家庭請求締結婚姻的通婚書,和女方家庭允諾的答婚書,以及男女雙方各自的真實情況。婚書一旦締結便取得了民間的認可和法律的效力約束。

中國最早出現的由官方頒發的結婚證則出現在清朝,稱為“龍鳳帖”。男女在訂親之後的7至10天,雙方應當去當地縣衙領取龍鳳官帖並納稅交款。帖上的內容包括:定婚人的姓名、年齡,雙方家長、主婚人和媒人的姓名,而且均需簽押、蓋章,以示鄭重。經官府認可,蓋上大印,證明婚姻已經取得合法手續。

民國時期的結婚證書大多印有“偕老百年”、“百年好合”、“以白頭之約”等美好祝願,以及男女雙方的姓名、生日時辰、證婚人、介紹人等內容。此時的結婚證書上女方姓名完整,開始體現出男女雙方地位的平等以及對婚姻自由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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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底黑字、大紅鑲邊,民國三十七年的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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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飛花開,民國三十五年的結婚證

民國的結婚證書上有這樣一段話:“謹以白頭之約,書向鴻箋,好將紅葉之盟,栽明鴛譜。”結婚證本是良緣永結的伊始,是兩姓聯姻的證物;是雙方共結連理、風雨同舟的意願,更是男女盟訂齊眉、同心偕老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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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有“雙方自願”字樣的一張1955年的結婚證

建國之後的婚姻制度堪稱婚俗史上的里程碑,當時頒佈的婚姻法中明確規定:“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主義婚姻制度,實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權利平等、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民主主義的婚姻制度。”這一里程碑式的跨越體現在結婚證書上便是寫上“自主自願”的字樣以示婚姻的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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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的結婚證,“自願結婚”四個字緊跟男女雙方的姓名之後

1950年6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民政局在社會處增設婚姻登記科。1952年12月22日,上海市各區民政部門開始辦理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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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提籃橋區人民政府辦理婚姻登記處

最新版本的結婚證則於2004 年由民政部統一監製,棗紅色、燙金字,採用安全防偽水印幣紙, 證書上的內容僅包括雙方姓名等基本信息以及雙方合影2寸照片,崇尚簡潔。

結婚照:幸福和甜蜜的象徵

結婚是人生中最幸福的時刻,為了把這幸福的記憶永遠保存下來,就有了結婚照的誕生和流行。一張張結婚照,定格著一對對新人的幸福,也記錄著婚俗的變遷。不知不覺間,結婚照已歷經百年。新人成家後,多將結婚照懸掛在牆上,以示幸福和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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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結婚照

清末民初,白色婚紗還未在國內亮相,當時的人們流行在花盆前或在八仙桌旁合影。上世紀30年代,西裝流行於上海街頭,迅速成為一種服飾時尚,那時的新娘身穿白色婚紗禮服,手持鮮花,頭戴白色頭紗長達五六米,新郎則身穿黑色禮服,白色襯衫,上扣黑領結,手捧黑呢高盆帽和白色手套。

真正名副其實的婚紗照則開始出現於上世紀四十年代前後,結婚照由教堂移至照相館,程序上也由在舉行婚禮後改為在婚禮現場拍攝,人數由集體婚禮合影變為只有新郎新娘二人合影。到解放初期,結婚照流行著軍裝、工農裝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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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五十年代婚紗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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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六十年代的結婚照

上世紀80年代拍結婚照時,新娘又穿上了潔白的婚紗,戴上了潔白的面紗,手拿塑料花,還要化好淡妝;新郎要穿西服,打領帶。再後來的婚紗照,一拍就是一套。拍攝時新娘要換好幾套婚紗。

曾經的配置:72條腿和三轉一響

上世紀六十七年代,婚事簡辦成了當時的新風尚。青年男女經過結識、戀愛,雙方自願結合,即可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領取法定證書,在法律上確立夫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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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七十年代的上海婚房佈置

當時,上海男女婚事都革命化。有的在婚姻登記機關登記後,就在單位舉行婚禮,由單位領導宣讀結婚證書,新郎、新娘談一下戀愛經過,再助興做做遊戲,親友吃些喜糖,婚禮就算結束了。結婚前,會找木匠給婚房訂做大木床、大衣櫃和桌子、椅子等木製傢俱,當時的說法是要湊夠“72條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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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代表性結婚禮物:雙喜茶杯和高腳果盤

到上世紀七十年代,在上海結婚的經典配置是“四大件”,又稱“三轉一響”,即收音機、自行車、縫紉機及手錶。這四樣在當時是家庭生活富足的象徵,也是女孩子出嫁的標配。

對那個年代的家庭來說,縫紉機十分重要,做衣服、縫被面全靠它。當年上海生產的很多縫紉機,如蜜蜂牌、飛人牌、蝴蝶牌等都是人們心中響噹噹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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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新娘帶著縫紉機的陪嫁來到新郎家中,就表明這個新娘將來是個心靈手巧、會過日子的賢妻良母。但當年的縫紉機很緊俏,要憑票供應,票子主要從市總工會到區總工會到企業工會發放給職工,工會一般也會優先考慮馬上要結婚的小青年。結婚後,家裡的縫紉機總會被擦得一塵不染,還要做個很講究的布套罩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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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轉一響”的年代,自行車也是最大的“轉”,大家都希望有輛自行車。有輛自行車,很神氣,上下班也較自由些,用不著擠公交車。

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自行車票比縫紉機票還要吃香。當然,自行車也要進行一番精心打扮,車座罩上帶穗的套子,車梁用布或彩紙裹起來,車條要繞上幾圈毛線轉起來才好看。車子被擦得鋥亮,快快地騎過去,在弄堂裡留下一路“丁零零”的脆響,引來一片羨慕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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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塊上海牌手錶,曾寄託了人們的夢想。在當年,幾個月的工資才買得起一塊表。那時,青年人總要到參加工作以後或籌備結婚時才會買手錶。一些男青年還時興為女朋友挑選寶石花牌手錶。老上海人辦婚事還會去買三五牌檯鐘,是因為這種檯鐘看上去厚重結實,經久耐用,有“一輩子”的美好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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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電視機還是稀罕物,所以那個年代上海人結婚,收音機成了新房裡不可缺少的擺設。收音機是“三轉一響”中唯一的家用電器,也是上海家庭最早擁有的家用電器。當年上海的青年人結婚大多會選購紅燈牌收音機,大紅燈籠高高掛,這個牌子聽上去喜慶、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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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文字來自:《夜光杯》、上海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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