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神木通報15歲少女被害案:6嫌犯全落網,均未成年?最終會怎麼判?

睿爸快樂育兒


這幾個人因為未滿18週歲,所以誰都不會判死刑。我們也不會把他們養到18週歲,再拖出去斃了,所以,除非老天爺開眼,打雷劈死他們,否則他們死不了。

這個事件實際暴露的是未成年犯罪問題。

1、降低入刑年齡,我都喊了好幾年了。我們現在入刑的年齡是14週歲,未滿14週歲的,無論有多麼嚴重的罪,都不追究刑事責任,無論殺人放火強姦搶劫等等。

2、把我們現在關於刑事的年齡,都降2歲,我們未成年人犯罪率,尤其是低齡未成年人犯罪率可能將會大幅降低。 包括,入刑年齡有14週歲降到12週歲,重罪入刑由16到14,未成年人18到16。這樣法律的很多問題就都統一了,比如原來16歲以上自食其力的準成人問題。

我們現在有很多嚴重的刑事案件是12週歲到14週歲發生的,而都無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按照降兩年年齡的話,兇手就不會逍遙法外。


韓東言


案件具體情況還未通報,作案的具體細節也沒有公佈,犯罪嫌疑人雖然未滿18,但是有文章稱被害女孩曾經人士他們,並且稱之為姐,哥,大致可以斷定以滿15週歲,未滿18週歲,(刑法規定14週歲以上承擔故意殺人,綁架等惡性到最的刑事責任,16週歲就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滿14未滿18週歲,應當從輕或者減輕出發)在刑法上,這個年齡是可以承擔刑事責任了,尤其是對於殺人,綁架,強姦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等10項犯罪行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已經構成綁架,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者故意殺人,但從本案一些文章看,屬於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綁架,強迫賣淫,非法拘禁等數個罪名,幷包括惡性犯罪,雖然會減輕處罰,但是數罪併罰,和為首的犯罪嫌疑人都會受到大陸最公正得審判!

我相信法律會懲罰這些目無王法,缺乏管教,無惡不作的畜生!


我是azhuang呀


哎,這個問題我是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從內心來講,我希望這幾個小混蛋被活剮,但事實是做不到的,雖然性質極其惡劣,但根據現有的法律條文,確實奈何不了他們。幸虧已經超過14了,可能還是得承擔一定責任,但死是死不了的。

其實現在有些東西,是不是真的那麼正確,不好說,比如說打擊遊俠,廢除“俠”的存在。從戰國開始,墨家的“俠”其實是一個很好的東西,但後世“俠以武犯禁”,逐漸被世俗社會所禁止,為當權者所不容。這在現代社會有一個詞語,叫做“私力救濟”,即以組織或社會公德為標準,以私力對犯錯者進行懲罰,但這種行為受到當政者的反對,因為這侵犯了他們的權利,所以後世逐步被禁止。

如果現在有俠,也許這個事情就好辦得多,直接處理了,簡單有效,也符合民眾的期望。

從私心來說,這些人渣怎麼判都不為過,但根據現有的法律,這些人死刑肯定不會,因為法律條文是禁止的,但是由於影響實在太過惡劣,最終更可能的是有期徒刑,不可能超過18年,因為有期徒刑上限好像就是18年。當然,我希望是越長越好。


江上一峰青


不論成年還是未成年,做出如此喪心病狂之事,就應該死刑,雖說未成年,但做出了成年人都不敢做的事,這樣的人沒有必要留在社會上,如果留在社會上,將來也是人民的敗類,社會上的人渣。


真情如歌1


既然邀我回答,我就說幾句,僅供參考:

一:兇手不會判死刑,只要他作案時未滿十八週歲,收監後改造是肯定的。

二:賠償受害人家屬損失是肯定的,不主動賠償,受害人家屬也會主動附帶民事索賠。

三:兇手無能力賠償,也不會改變兇手不會判死刑的結果,包括受害人家屬不籤諒解書的情況下。

四:一句話:是兇手的年齡保了他的命,天意!


只看風景嗎


放了吧!讓他們繼續危害社會!我們中國人就要讓中國人危害中國人!我們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都是保護犯罪分子的!請各位朋友們想想一個十五歲小女孩被六個人活活打死!是多麼殘忍?多麼血腥!多麼的可憐?請問!要是我們誰看見!誰不心疼?誰不流淚?取消未成年人保護法吧!


苦命人堯哥131180288


我要是女孩的父親,放下手上所有的事,不走法律程序,六個一個都不剩。


鋒水哥


媽的!

少女被脫光毆打致死,讓他們吃槍子太便宜了。

應該扒光扔餓狼窩裡去,讓狼把他們一口口肉活活吃掉,讓他們身體和心理產生深深的恐懼和絕望!讓他們感受下被害人的痛苦和無助!


撂壑


我就想問一句:中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究竟是保護誰的?是未成年受害人還是未成年犯罪分子?


隨意147205928


我覺得吧肯定是拿錢解決的,只要未成年人保護法不修改這幾個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出來依然會逍遙法外目無尊長的,出來之後只會炫耀他當初如何如何進去如何如何出來罷了,我希望未成年人殺人必須嚴懲兇手,不能說未成人就可以知法犯法,從輕處罰的說法,難不成想包庇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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