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後分手,債務如何分配,孩子又該歸誰?

AHTV法治時空


在我國,婚姻分為合法婚姻和事實婚姻。合法婚姻就是經過婚姻登記機關登記並結婚組成家庭的婚姻家庭,事實婚姻就是雖然沒有經過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婚姻登記。但是男女公開同居,並組成了家庭。

不管是合法婚姻或者是事實婚姻,如果發生家庭糾紛要求離婚,都需要按照《婚姻法》的規定來處理有關婚姻關係和家庭財產。


同居分手後同居前的債務歸個人所有,也就是“誰家的孩子誰抱去”,與對方無關。同居後。特別是有了孩子後,因為家庭需要構成的債務歸雙方男女二人所有,需要雙方共同承擔。如果一方在沒有徵得對方同意,或者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構成的債務不是為了家庭開支,那麼形成的債務歸個人承擔。

對於孩子來說,哺乳期間的孩子回母親扶養。8歲一下的孩子一般情況下歸母親扶養,母親不適合扶養的除外。8歲以上的孩子撫養權問題,應該徵詢孩子的意願。用的原則是具體誰扶養,“一切為了孩子成長”!


不忘初心匍匐前行


我是肥東人,沒和對象領結婚證,現在小孩一歲多。兩人在一起前各自都有許多債務,現在想分手 ,請問律師,債務怎麼分配 ,孩子由誰撫養?

對於同居生活期間,為了雙方共同生活需要所產生的債務是雙方共同債務,相反的對於同居生活之前的債務,或者說同居之後一方產生的債務是其個人債務,另一方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這裡還說到了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處理是一樣的,對於非婚生子女撫養權的處置可以參考婚生子女,具體可以看孩子的年齡,孩子自己的意願,以及孩子父母的撫養能力、是否願意撫養孩子和孩子之前是由哪一方撫養的,要綜合進行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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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領結婚證屬同居關係,非夫妻關係。同居前兩人都有許多債務,各自的債務由各自償還。同居以後如果雙方又借有債務的,若是用於雙方共同生產生活的,屬共同債務,應共同承擔,原則是均等分配。不是用於雙方的共同生產生活,而是用於各自一方的,誰欠的帳誰還。

所生子女屬非婚生子女,孩子才一歲多,原則上由女方撫養,男方支付撫養費用。當然雙方也可協商解決,只要有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哪方撫養都成。如果孩子出生後女方就沒有管護,而是由男方或男方父母管護的,可還由男方撫養,而女方支付撫養費,至到孩子十八週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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