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會說徵地補償款要截留30%,是真的嗎?

村委會說徵地補償款要截留30%,是真的嗎?

“土地補償款被村裡截留了,這是合法的嗎?”

“村裡說,徵地補償都是給村裡的,怎麼分村裡說了算,我該怎麼辦?”

在接待諮詢中,京平律師常常會遇到被拆遷人有這些疑問。回答這些問題,需要了解徵地補償款的組成、分配規則,以及村裡提留多少是合法的,這樣才能在自己的心中有一杆秤,避免輕易被村裡的說辭“忽悠”。今天,京平律師就為大家對這一問題進行梳理,並整理了部分省份的徵地補償款提留政策,以供大家參考。

一、徵地補償款的組成及分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對徵地補償款如何分配進行了規定。

1、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2、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3、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其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在實踐中,最容易出現截留的就是土地補償費。村委會作為村民自治組織處理村集體公共管理事項,可以預留一定比例的土地補償費,主要用於村內的公共建設或者公益用途,但需要注意的是,具體能提留的比例是多少,不是村委會單方面就能決定的。

村委會說徵地補償款要截留30%,是真的嗎?

二、土地補償費村委會可以截留多少?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規定》第(十五)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土地補償費主要用於被徵地農戶的原則,制訂土地補償費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辦法。

對於土地補償費,村委會可以提留多少,目前全國並沒有統一規定,而是由各省自行制訂分配辦法。實踐中,集體經濟組織提留比例大致為20%至30%。下面京平律師為大家整理了部分省份土地補償費的分配政策,供大家參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規範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徵地補償費分配和使用的意見》規定,土地補償費以不得低於80%的比例支付給被徵地農戶或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本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成員,其餘部分留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徵地補償費分配使用監督管理的通知》

規定,村集體經濟組織不能調整承包地給被徵地農民,也沒有對被徵地農民進行安置的,必須將不少於75%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被徵地農民。被徵地農民如不需要統一安置,安置補助費全部發放給被徵地農民。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自治組織沒有條件調整數量與質量相當的土地給被徵地農民繼續承包經營的,土地徵地補償費應當按不少於70%的比例支付給被徵地農民。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農委關於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徵地補償費分配管理意見的通知》規定,2005年1月1日至本意見實施以前發生的土地補償費是否用於農戶分配,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決定,但分配給農戶的比例不得高於80%。本意見實施後,集體經濟組織土地全部被徵收,並且已經撤銷建制的,土地補償費全部用於農戶分配;尚未撤銷建制的,土地補償費80%用於農戶分配,20%留歸集體經濟組織。

《山西省徵收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徵地補償費分配使用辦法》

規定,土地被全部徵收,同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撤銷建制的,土地補償費80%分配給被徵地農戶;其餘20%平均分配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成員。土地被全部徵用或已確權確地到戶的土地被部分徵收或徵用的,其土地補償費以不低於80%的比例支付給被徵地農戶,剩餘部分留給村集體經濟組織。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實行徵地區片價的通知》規定,土地補償費20%歸集體經濟組織,80%歸被徵地的土地使用權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農戶。

《江蘇省徵地補償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但應當將不少於70%的農用地土地補償費支付給16週歲以上被徵地農民。

村委會說徵地補償款要截留30%,是真的嗎?

三、土地補償費被非法截留,怎麼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24條第7項規定,徵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方案,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依據該法第30條、第31條的規定,村委會實行村務公開制度,應當及時公佈徵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方案,接受村民的監督。不及時公佈或公佈的事項不真實的,村民有權向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反映,有關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應當負責調查核實,責令依法公佈;經查證確有違法行為的,有關人員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村委會說徵地補償款要截留30%,是真的嗎?

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提留徵地補償款,但這不是村委會一方說了就能算,必須經過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具體的提留比例依照各地規定。如果截留比例過高,如達到了50%,被徵收人就必須要仔細地權衡了!對於徵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方案,被徵收農民可以申請村務公開。若發現合法權益被侵害,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反映,或者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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