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ie_fz71
這個問題比較沉重,屬於社會問題……,因貧窮及重男輕女的思想,老一輩的人很多家庭都遇到過這種事情,
有的是養不起,所以把孩子給了別人,有的順便收點錢,這種行為我在思想上能夠接受
如果孩子被送到的新家庭因"新父母"心理變態而導致孩子身體致殘甚至死亡等行為,這一點,孩子的親生父母是否有責任從法律上來說應該不容易界定,
孩子送給別人以後就是別人的孩子了,個人以為法院即使追究也只會去追究孩子"新父母"的過錯,……在很多地方,事實如此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通過所謂的人販子把孩子賣掉,如果遇到的是個好人家那也罷了,遇到心理變態的角色孩子只能聽天由命,
有句話叫 : 民不責,官不糾……親生父母都不要孩子了,誰又來多管閒事?他們又如何能得知孩子現在的生活狀況?
奮鬥中41719
天空have天然藍
昨天我看到了一則新聞,一個十歲不到的小女孩被家長找到時,舌頭被割掉,雙眼球被挖掉,身體多處組織變形,處女膜破損,宮頸糜爛,這就是人販子的所作所為,對於人販子來說有盡同樣的辦法,想盡所有的手段滅掉所有的人販子都一點不過分,切保九百六十萬評平方公里的祖國的花朵健康成長,讓所有的悲劇不在重演,關建是國家法律法規的建全。
熊兆峰
不做回答,想死的更多就執行死刑,想被拐人員還有生存的機會就別瞎扯什麼死刑,不現實也會害更多無辜人。父母販賣和人販子販賣唯一的區別一個是親生的一個是人家的,其他的有什麼區別同樣是販賣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