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都持有尚方寶劍,二品袁崇煥為何殺得了一品毛文龍?

鄧毅君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先理一理這兩人的官職。

按說袁崇煥遠比毛文龍更受崇禎寵信,袁崇煥的官職應該比毛文龍更大。

其實不然,毛文龍就因為在後金後方給後金帶來很大麻煩的關係,在天啟年間就屢次加官。到天啟四年的時候就被朝廷升為太子太寶和左都督。太子太保是文職中的正一品,而左都督是武職的正一品。

袁崇煥雖然比較受崇禎寵信,但是畢竟崇禎上臺沒多久,上臺之後袁崇煥也沒怎麼發揮,他的官職是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其中兵部尚書是正二品,右副都御史是正三品。至於後面的督師,權力很大,但很可惜,這個官職是新設的,還沒有品級,所以袁崇煥確實只能算正二品的高官。

有人說袁崇煥手持尚方寶劍,應該可以殺毛文龍。其實這也是個笑話,尚方寶劍是可以先斬後奏不假,但也不是可以見人就殺啊,按照大明律——凡京官及在外五品以上官有犯,奏聞請旨,不許擅問。

就算毛文龍犯了天大的罪,事實上袁崇煥也不能不經允可就殺了他的,這一點,毛文龍知道,袁崇煥也知道。

袁崇煥在事後給崇禎帝的奏摺中也主動提及了自己的過錯——文龍身為邊鎮大帥,非臣所可以擅自誅殺者。這就是說他知道自己沒這個權力殺毛文龍。

毛文龍也知道,那麼毛文龍為什麼還是引頸就戮了呢?因為袁崇煥騙了他,袁崇煥騙他說——今日非本部院意,乃是上旨。

可見。袁崇煥能殺毛文龍並不是因為東江鎮理論上確實隸屬袁崇煥的管轄範圍,也不是因為袁崇煥有尚方寶劍,而是因為袁崇煥拉崇禎做大旗騙了毛文龍。

至於為什麼毛文龍那麼好騙,就是另外的原因了,朝廷裡三天兩頭都在討論他的問題,建議殺毛文龍的不在少數,毛文龍自己也知道這一點,所以才這麼容易被袁崇煥騙了,以為崇禎這次是真的下定決心要料理了他。


所以這個問題,我的認知是

袁崇煥確實是二品,毛文龍也確實是一品。袁崇煥殺毛文龍跟品級沒關係。

袁崇煥確實有崇禎給的尚方寶劍,毛文龍也確實有天啟給的尚方寶劍。袁崇煥殺毛文龍跟有沒有尚方寶劍也沒關係。

東江鎮理論上是隸屬於登州的,所以毛文龍在理論上確實要受袁崇煥管轄的,但是根據大明律袁崇煥還是沒有權力擅殺毛文龍。

袁崇煥之所以能殺毛文龍,是因為他騙毛文龍說這是崇禎的意思,所以袁崇煥在這件事上確實有罪。

毛文龍之所以能被袁崇煥騙,引頸就戮,是因為他早就知道朝廷袞袞諸公整天在謀劃著對付他,他有這個心理準備,所以不覺得奇怪。



鳳嫵一


首先,毛文龍的尚方寶劍是前任天啟皇帝的,而袁崇煥的尚方寶劍是現任崇禎皇帝的。毛文龍的尚方寶劍已經成了紙老虎,沒有什麼用了。

另外,袁崇煥的職務是兵部尚書兼任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並被加封為太子太保。而毛文龍的官職是左都督、平遼總兵官。左都督雖然是一品,但在明朝中後期已經毫無實權,只是個虛職而已。而袁崇煥擔任的兵部尚書、督師薊遼等職務,都是掌握實權的要職。袁崇煥是毛文龍的上級,拿尚方寶劍殺他沒有問題。

袁崇煥是有權力殺毛文龍的,當時崇禎皇帝也沒有表示異議。後來袁崇煥被誣陷勾結清兵,這件事才被重新提起。

但雖然袁崇煥有權自行殺大將,但他殺毛文龍之前沒有請示崇禎皇帝,還是做的不合適。


國史拾遺


因為毛文龍是被袁崇煥矯詔所殺的,他事先根本毫無準備。而且,毛文龍其實並不是一品官。他最後官至左都督平遼總兵官,這個官職還不是一品。明朝時期,一品官一般就是太師、太傅、太保、殿閣大學士這類虛職,一般是追贈或者追賜的。

袁崇煥之所以能殺毛文龍,主要就是出其不意,以矯詔殺之。當時袁崇煥以閱兵為名,乘船到達雙島,毛文龍前來會面。此後,袁崇煥與毛文龍設宴飲酒、行樂,每每到半夜才罷。這種舉動讓毛文龍放鬆了對袁崇煥的戒備和提防。

幾天後,袁崇煥在一次談話中,高聲喝斥他,並命人扒下他的官帽和袍帶,宣讀毛文龍的十二條罪狀:

按我朝祖宗定下來的制度,大將領兵在外,必須接受文官的監視。你在這邊一人專制,軍馬錢糧都不接受核查,一該殺。

大臣的罪沒有比欺騙君主更大的,你送上奏章全都矇騙,殺害投降的士兵和難民,假冒戰功,二該殺。

大臣沒有自己的將領,有則必殺。你上書說在登州駐兵取南京易如反掌,大逆不道,三該殺。

每年餉銀幾十萬,不發給士兵,每月只散發三鬥半米,侵佔軍糧,四該殺。

擅自在皮島開設馬市,私自和外國人來往,五該殺。

部將幾千人都冒稱是你的同姓,副將以下都隨意發給布帛上千匹,走卒、轎伕都穿著品官官服和袍帶,六該殺。

從寧遠返回途中,劫掠商船,自己做了盜賊,七該殺。

強娶民間女子,不知法紀,部下效仿,使得百姓不安於家,八該殺。

驅使難民遠遠去幫你盜竊人參,不聽從的就被餓死,島上白骨累累,九該殺。

用車送金子到京師,拜魏忠賢為父,並在島上雕塑他加冕冠的肖像,十該殺。

鐵山一戰敗北,喪師不計其數,卻掩敗為功,十一該殺。

設鎮八年,不能收復一寸土地,坐地觀望,姑息養敵,十二該殺。

宣佈完後,袁崇煥隨即命人一刀將毛文龍正法。

但是,毛文龍其實死得比較冤,那十二條罪狀很多都是袁崇煥的藉口而已。而且袁崇煥殺毛文龍本來就是不合朝廷法度的,他沒有這個權力私斬大將。因此,這也成了袁崇煥的一個汙點,以及日後被處死的罪證之一


這些歷史要讀


毛文龍在明末確實算的上一個傳奇人物,率孤軍坐鎮皮島,極大的牽制了後金在遼東地區的用兵,因功被升為皮島總兵,左都督,官至一品,並被賜予尚方寶劍。

而袁崇煥在斬殺毛文龍之前的官職是兵部尚書,右副都御史,督師,正二品官員,斬殺毛文龍之後才被加太子太保銜為從一品。

先說“尚方寶劍”的事,“尚方寶劍”是一種皇權的象徵,遇到緊急情況,持有尚方寶劍的大臣可以代行皇權,從萬曆之後“尚方寶劍”的賞賜頗為頻繁,滿桂,王之臣等都有“尚方寶劍”。

有人說袁崇煥的“尚方寶劍”是崇禎所賜,而毛文龍的為天啟所賜,當朝的寶劍肯定比前朝的更有效力,對此我並不十分贊同,崇禎的皇權是天啟的延續,並沒有僅是換代並沒有改朝,所以毛文龍的上方寶劍效力並不差。而且所謂的“尚方寶劍”大多數情況下只是一種榮譽的象徵,帶有一定的威懾作用,說明得到皇帝的信任。

再看兩人的官職,毛文龍雖然地盤不大,但是作用不小,皮島總兵官居一品,袁崇煥雖然是二品,但是別忘了袁崇煥卻是個文官,而且又是當時最流行的“文官武將”。所以從官職上看,袁崇煥斬殺毛文龍並沒有什麼問題。

但是無論官職還是“尚方寶劍”都不是袁崇煥能殺毛文龍的真正原因。

毛文龍之所以被殺

首先,毛文龍自己確實有問題,袁崇煥殺毛文龍時例舉的十二條罪狀並未空穴來風,當毛文龍聽完“十二該殺”時也是半晌無語,叩頭請免一死。

其次,袁崇煥鑽了了漏洞,首先袁崇煥並沒有矯詔,而是按照制度,毛文龍該死,其次袁崇煥此時請出“尚方寶劍”,更多的意思是想表達,“是皇上讓我來殺你毛文龍的”,而被嚇蒙了的毛文龍也正是錯誤的領悟了這一點,所以未作反抗就被殺了。

後世對於袁崇煥殺毛文龍有頗多爭議,而我個人也僅僅是分享了我一點不成熟的建議,如有不足歡迎指正,點評。


一點點歷史


袁崇煥和毛文龍都持有尚方寶劍,袁卻殺了毛,原因很簡單,袁崇煥是“矯詔謀殺”了毛文龍,是“矯詔”和“謀殺”,而毛文龍絲毫沒有要殺袁崇煥或者反抗的思想準備。

毛文龍是在遼東失陷後,留在皮島繼續抗擊後金的,就憑這一點不管出於什麼原因,都是值得敬重的一個人物。

毛龍文打仗的確不行,沒打過幾次勝仗,很多時候都是被後金軍打,結果只能蝸居在皮島了。就憑毛文龍那點兵力,大家也不會認為毛文龍是滅後金的主力,那不是毛文龍存在的主要價值。

毛文龍的作用,主要在於牽制後金軍。兵部對毛文龍的評價:“毛文龍滅奴(努爾哈赤)不足,牽奴則有餘”。只要後金軍外出劫掠,毛文龍就出兵去騷擾,讓後金軍首尾不能相顧,因此也被天啟皇帝稱讚為:“多方牽制,使奴(努爾哈赤)狼狽而不敢兩顧。”

正是因為毛文龍的牽制效果很顯著,才被授予總兵、左都督(正一品,雖然是有名無實,但也是正一品官職),掛將軍印,並賜尚方寶劍。正因為此,毛文龍也日漸驕縱。這是可以理解的,毛文龍孤懸海外,沒人節制,當然是自己說的算了,可以理解,只要他不投降後金,對於明朝廷來說,都是利大於弊。

這也是前面幾任節制毛文龍的官員都沒有處置毛文龍的原因,如袁可立、熊廷弼、孫承宗,雖然都跟毛文龍有嫌隙,但是卻都以大局為重,盡力支持毛文龍在皮島駐兵,這就是大局觀和氣度。

毛文龍有了驕縱的習氣,袁崇煥上任後,跟袁崇煥產生矛盾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袁崇煥卻沒有了前幾任的眼光和氣度,《明史》中寫的很簡潔:“崇煥始受事,即欲誅毛文龍”。

袁崇煥上任之後就開始預謀殺毛文龍了,所以,才說是“謀殺”。

袁崇煥以閱兵、犒軍為由跑到了雙島上,並把毛文龍請了來。袁崇煥天天和毛文龍飲酒到深夜,麻痺毛文龍的戒心,在毛文龍拒絕離職返鄉後,就在山頂設帳,埋伏甲士,隔離了毛文龍的部下,把毛文龍給拿下了。

袁崇煥殺毛文龍時,還列舉了所謂的十二大罪狀,然後請出崇禎給他的聖旨說:“臣(袁崇煥)今誅文龍以肅軍。諸將中有若文龍者,悉誅。臣不能成功,皇上亦以誅文龍者誅臣。”說話是要負責任的,袁崇煥殺了毛文龍,卻沒能成功抵禦住清軍入關劫掠,還導致了皮島官、兵的叛亂,失去了牽制,崇禎殺了他袁崇煥並不冤枉他。

這裡袁崇煥偷換了概念,讓毛文龍認為袁崇煥列舉的十二大罪狀是已經被皇帝認可過的,讓毛文龍認為這道聖旨就是針對他毛文龍發的,所以,毛文龍就沒有反抗。其實,袁崇煥拿的聖旨,只是皇帝賜尚方寶劍時給的旨意罷了,“一切佈置遵照敕諭行事,闌外原不中制”,並不是針對毛文龍一個人的。

這就是說袁崇煥“矯詔”殺毛文龍的原因,崇禎根本就不知道袁崇煥竟然要殺毛文龍。

如果是臨陣殺一個普通將領或者官員,用這道聖旨及尚方寶劍就足夠了,但是殺一個朝廷任命的一品大員,至少要請示一下朝廷,這是很必要的呀。袁崇煥卻直接把毛文龍給殺了,只說明一點,袁的私心太重,毫不顧忌大局,這也就顯露出了袁崇煥能力的侷限,袁自己最終也被崇禎殺掉,不也是袁崇煥自找的麼。


奕天讀歷史


首先,以袁崇煥手裡的“尚方寶劍”,放在當時明朝的法律制度下,是根本殺不了毛文龍的。

別看在野史演義裡,“尚方寶劍”是個非常威風的傢伙,“先斬後奏”的權力十分強大。但放在明朝真實歷史上,“尚方寶劍”的實力卻很縮水。首先出現時間很晚,一直到明朝萬曆晚期“三大徵”時,才有賜給主帥“尚方寶劍”的事情。然後權力也很有限,能“先斬後奏”不假,但持有尚方寶劍的高官,也只對其職權範圍內的官員,有管轄的權力。袁崇煥與毛文龍的關係?顯然不符合這條。

當時的毛文龍,品級為左都督,職位是“平遼總兵官”。他的職權有多大?以《大明律》規定,總兵官的軍事工作,就連可以隨便開罵的御史言官們,都是“皆無得干預”。
就算總兵官有罪,那也要“具奏請旨,不許擅自辱慢”——再大的錯,也要按照司法程序走,想殺就殺?嚴重違法。

而此時的袁崇煥呢?他是“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號稱明朝開國以來“最大地方官”。但毛文龍駐守的東江鎮,卻並非在袁崇煥的管轄體系內。也就是說,毛文龍並非袁崇煥的直接下屬。

《大明律》在這一條上更有明文:凡京官及在外五品以上官有犯,奏聞請旨,不許擅問。

這也就是說,就算毛文龍的罪狀,狀狀都是事實,袁崇煥的合法做法,也只是“奏聞請旨”,連“擅問”的權力都沒有,更不要說登上島去一頓數落,數落完了直接殺人。

所以,綜合這一條說,袁崇煥登島處決毛文龍,本身就是大錯。這個錯,袁崇煥在處決毛文龍後,也是十分認賬。在給崇禎帝的奏摺裡也認真檢討:“文龍身為邊鎮大帥,非臣所可以擅自誅殺者”。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明明袁崇煥殺不了毛文龍,可袁崇煥上島之後,卻能輕鬆將毛文龍捆綁,然後當場處決,並沒有遭到任何反抗呢?

而在《明季北略》裡,毛文龍受死前,袁崇煥與毛文龍的最後幾段對話,應當是直接答案。

當時袁崇煥在島上勃然變色,下令拿下毛文龍,且歷數毛文龍的“十二條大罪”(多數都是有爭議甚至汙衊)。此時毛文龍還非常淡定,冷冷回答說“督師惟恃節制,何得殺我?”也就是你的權限殺不到我。可袁崇煥接下來一句話,卻叫毛文龍瞬間沒了脾氣——“今日非本部院意,乃是上旨。”誤以為這是崇禎旨意的毛文龍,這才徹底心灰,隨即向西面北京方向叩拜,而後淡然受死。

也就是說,直接原因是,袁崇煥把殺毛文龍的決定,當場甩鍋給崇禎,這才叫毛文龍上了當。但問題是,為什麼在連聖旨都沒有的情況下,毛文龍就上了這個當,淡定受死了呢?

更深的原因,卻在毛文龍的奏報上。

早在袁崇煥上島前,毛文龍就預言了自己的命運,《東江疏揭塘報節抄》記載,他給妻子的信裡就哀嘆“外有強敵而內有公卿,必死不久”。這句話,才是他真正的死因。

自從當年在遼東戰場上憤然一吼,率領明朝殘兵拓展後方,打下東江根據地起,之後八年的毛文龍,一直處於苦戰階段。看上去他轄下的東江鎮,兵馬人丁十分興旺,還做起了商貿生意,但身處後金背後,艱難程度可想而知,斷糧缺彈藥都是常事。偏偏他專鎮一方,又犯了朝中文官們的忌諱,從建工沙場的第一天起,各種彈劾就雪片般飛來,諸如他“剋扣軍餉”“貪汙腐敗”“通敵”之類的黑料,早就被明朝言官喊了無數遍,也被毛文龍駁了無數遍。

所以,早在崇禎元年時,毛文龍就感嘆“諸臣無心除奴(後金),只是一門心思要除臣”。這一刻,不幸應驗。那時的他,就已經心灰意冷。被袁崇煥宣告罪狀後,更是心寒。

毛文龍之死,
表面看死於袁崇煥之手,其實,卻死於明王朝病態的政治,還有那病態政治造成的黨爭惡風。

毛文龍死後,東江鎮動亂頻發,最終徹底淪陷,沒有後顧之憂的後金八旗,從此放心大膽入塞劫掠,加劇明朝亡國前兩線作戰的困局。苦果,終於是大明朝自己嘗。


我們愛歷史


袁崇煥殺毛文龍一事,近年來是爭論不斷。有人說毛文龍囂張跋扈,危害一方,該殺,也有人說袁崇煥濫用職權,擅殺朝廷命官,有通敵賣國之嫌。但是也許大家沒注意,毛文龍和袁崇煥都有皇帝御賜的尚方寶劍。


《明史》中記載:“賜尚方劍,以便宜誅賞。總兵不用命,立奪其帥印,簡一副將代之。監司、副將以下,悉以尚方劍從事”。由此可見,尚方寶劍可以斬殺總兵以下的官,而總兵,只能奪去他的帥印。


天啟三年二月,明熹宗賜毛文龍尚方寶劍,崇禎二年,崇禎皇帝賜給袁崇煥尚方寶劍。毛文龍官至一品,而袁崇煥只有二品。從理論上來講,即便毛文龍沒有尚方寶劍,以他的官職,袁崇煥也是不能夠殺毛文龍的。



但是,袁崇煥必須要殺掉毛文龍,毛文龍曾是一個混混,靠著人際關係登上高位,雖兵權在握,但也稱霸一方,被稱為“土皇帝”,他極其貪財,平定遼東之時,曾虛報十八次大捷。袁崇煥知道,毛文龍不是一盞省油的燈,所以必須殺掉毛文龍,其實是想以此在軍中立威。至於兩把尚方寶劍,由於崇禎是當權者,所以袁崇煥的這一把效力是大於毛文龍那一把的。


歷史密探


明朝規定:凡京官、及在外五品以上官有犯、奏聞請旨、不許擅問。袁崇煥肯定沒有權利殺毛文龍。但是,人家袁崇煥會忽悠!

首先,“矯詔”!袁崇煥綁了毛文龍,宣佈他的“十二斬罪”。然後,把尚方寶劍當成崇禎給他的旨意:"我今天殺毛文龍是為了整頓軍紀。將領中間有和毛文龍一樣的,都要殺了他們。我不能成功的話,請皇上也像殺毛文龍一樣殺了我。"

《明史·袁崇煥傳》“臣今誅文龍以肅軍。諸將中有若文龍者,悉誅。臣不能成功,皇上亦以誅文龍者誅臣。”

這個“尚方寶劍”代表的旨意是什麼?袁崇煥給的暗示就是“崇禎要他殺毛文龍”。毛文龍自己理解尚方寶劍代表的意思,也是“崇禎讓袁崇煥來殺他”!皇帝既然都賜給袁崇煥尚方寶劍來殺他了,他也就無話可說了。

其次,毛文龍的屁股也不乾淨。所以,聽了“十二斬罪”以後,他說不出話來,只是叩頭請免他一死。

《明史·袁崇煥傳》:文龍喪魂魄不能言,但叩頭乞免。


最後,當一個高級別的文官,宣佈斬將的時候,大家也是懵逼的狀態。但是,當時毛文龍已經磕頭求饒了。而其他人的級別又不夠,沒法阻止袁崇煥。所以,毛文龍被殺了!

等毛文龍的死訊傳到崇禎這裡的時候,崇禎非常震驚!但是,崇禎想到毛文龍既然已經死了,還要靠著袁崇煥,所以就以讚揚的態度下詔書褒獎袁崇煥。不久,崇禎又傳旨公開毛文龍的罪行,用以穩定袁崇煥的心。

(文|勇戰王聊歷史)


勇戰王聊歷史


按制度是不能殺的,袁崇煥冒著犯法的危險殺毛文龍完全是利益衝突以及袁崇煥極端自私果敢的結果。1,袁崇煥的5年平遼承諾直接敢忽悠皇帝2,孫承宗得勢,袁以守為戰討好孫,送3000兩銀子給孫祝賀。孫失勢後袁又全面支持宦官政策3袁地位穩固後已是遼東軍閥貪官的代表,保持滿清不滅,獲得朝廷利用價值跟軍餉是他的根本。毛對滿清的攻擊分化已經讓滿清踏進了崩潰的邊緣,袁不果斷誅殺毛文龍將會讓這種平衡徹底打破


sungeoZ


可以參考我的這篇文章《為何二品袁崇煥殺了一品毛文龍,崇禎沒有追究,在於袁崇煥又此物》,其中或許可以找到答案:

在拜讀明朝歷史的時候,也許許多人會認為袁崇煥不死,滿清就不能入關。雖然這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崇禎殺袁崇煥是否是出於對袁崇煥的懷疑,其實這是需要思考的,因為畢竟如果袁崇煥一直剛正不阿的話,崇禎帝不敢輕易就處死袁崇煥,而袁崇煥之死離不開一個人,這個人就是毛文龍。

當年袁崇煥誅殺毛文龍時,有一個不可忽視的事實就是毛文龍官比他大,當時袁崇煥是二品,而毛文龍卻是一品大臣。所以說袁崇煥在沒有取得朝廷的同意之下,私自處死了大明的一品官員。袁崇煥這種做法,無疑使得朝野震驚,也就各種說法都會有,袁崇煥從那一刻開始就已經失去了崇禎的信任。

並且袁崇煥誅殺毛文龍,其動機不純,要知道毛文龍在當時開闢了東江根據地,這個從戰略上來說牽制了大量金軍,極大緩解了大明的壓力,因為有毛文龍的存在,後金不敢傾巢而出去進攻大明。而毛文龍一死,最可悲的莫過於其手下十幾萬軍民都投靠了後金。而後金也沒有後顧之憂了,把全部的兵力都用於侵擾大明。

但是當年袁崇煥為何殺得了毛文龍,而且崇禎最後沒有追究,原因就在於袁崇煥擁有御賜的尚方寶劍。當時袁崇煥就是依靠這把尚方寶劍來號令部將誅殺毛文龍的,也就是說這把劍代表著崇禎旨意,所以也就沒有人反對。並且在上報崇禎的時候,也是列舉了毛文龍十二條罪狀,其中包括欺君之罪,以及通敵。所以崇禎無憑無據就沒有追究,但是崇禎有疑心是一定的。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毛文龍也有尚方寶劍在手,作為戰績輝煌的一名戰將,毛文龍的東江鎮受到了朝廷的認可,賜了毛文龍尚方寶劍,封為一品大將。所以如果毛文龍不死,其實遼東的局勢是很預測的,或許毛文龍不死,也就沒有後來的袁崇煥被凌遲了吧。歷史就是如此,冥冥之中似乎都有安排。


袁崇煥當年誅殺毛文龍,其實是有私心的,動機是不純的。但是最後袁崇煥也間接的因為誅殺毛文龍而死,不由的令人感嘆。若是大明可以內外一心,區區三百萬人的滿清何足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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