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李明博死在拘留所,文在寅需要承擔什麼後果?

操什麼名都註冊了


這種問題屬於沒事找事的問題,朴槿惠的案子還在那裡像豆腐掉進了灰堆裡,讓文在寅苦惱萬分騎虎難下,630天的拘留一再延期,苦於找不著證據無法送到三審大法官那裡去,後邊的李明搏案還在那排隊等著呢,按照文在寅先前的意思,朴槿惠案,李明搏案辦下地後他還要辦盧武弦案,給恩師盧武弦洗白,兩個前總統一鍋燴了,以解自己的心頭之恨,給盧武弦報仇,哪曉得第一個報復的目標就咬在鐵核桃上,以朴槿惠的堅強根本耐合不了她,就這樣拖著李明搏的案子更是辦不下去,以李明搏的老奸巨滑,背後還有韓國最大財團三星集團的支持,辦來辦去搞不好還得把自己弄進去,文在寅的心情現在是五味雜陳,什麼茲味都有,民意支持度也為兩位前總統的蹲監受到了影響,韓國國民對文在寅的執政能力打了一個大大的問號,只會一味報仇,對復活韓國經濟一竅不通,文在寅也在後悔了,看著街頭風起雲湧的挺樸運動,他恨的牙癢癢,懷裡像抱著兩個扎人的剌猾,虧吃大發了!



周建華楊家將王者歸來


77歲的韓國前總統李明博接受著每週兩次的傳訊(朴槿惠每週四次),最近由於體力不支,扶牆進入法院,庭審中間李明博因體力不支,法官推遲半小時續繼庭審。

李明博申明患有比較嚴重的糖尿病,由於年事己高,不適宜長時間庭審,但是韓國法院確要求李明博必須出庭,配合檢方和法院的司法調查。

那麼如果李明博在韓國法院或抅留所突遭意外死亡,韓國總統文在寅有沒有責任呢,按韓國法律文在寅沒有責任,因為韓國政治體制是司法,立法,行政三權獨立,文在寅沒有權利干預司法,司法有權監督總統,所以李明博死在拘留所文在寅不會承擔行政責任。

文在寅不能過問李明博的案件審理,李明博的身體狀況由拘留所方面負責,因為韓國對犯罪嫌凝人保外就醫有嚴格的規定,必要的時侯拘留所會聽從醫院的見意作出判斷。

但是如果真的發生李明博死亡事件,在野黨和李明博的支持者,藉此會攻擊文在寅,會引起一些連鎖反應比如對政府工作不滿,對經濟政策不滿,意在拉低文在寅支持率。奇怪的韓國司法,為什麼在朴槿惠時代不對李明博採取"司法獨立“調查,而非到文在寅執政才進行司法調查呢。

謝謝各位





快樂老張


盧武鉉跳崖自殺,李明博沒有承擔什麼後果;如果李明博死在拘留所裡,文在寅也不會承擔什麼後果,因為李明博和文在寅都是當時和現任的總統。在韓國現任的總統不會對任何案件承擔責任,不過卸任後,李明博的結果就是文在寅的結果。
盧武鉉案沒有證據,李明博案和朴槿惠案也沒有證據。韓國檢方辦案好像不看證據,只憑推斷。總統身邊的人有經濟問題,總統一定有經濟問題,你不承認就強行認定。這一派的人下臺,另一派的人上臺,首先拿卸任總統“開刀”。這是韓國的“傳統”。

李明博6日出庭時陳述說:“對我的大部分起訴都與錢有關,我無法容忍自已掉入這種陳詞濫調的陷阱。我現在所有的財產就是一套房子,檢方所說的嫌疑,我一概不知。我最討厭的就是瀆職腐敗和官商勾結,給我冠上這樣的罪名,太恥辱了。”盧武鉉當時也是這麼認為的,還是無路跳崖。當時李明博沒有惻忍之心,文在寅現在仍不會被其所動。怪就怪在朴槿惠交友不慎,被文在寅有機可乘當上總統,怪就怪在李明博拿掉盧武鉉,卻不把“影子”一起拿掉,李明博只能怪自已,還有朴槿惠。


盧武鉉跳崖死,李明博有病死,大同小異都是個死。盧武鉉的死,李明博“揚眉吐氣”了;李明博的死,文在寅“報仇雪恨”了。李明博留下了“禍根”,文在寅把李明博的親信都抓起來,但都沒死,還有“翻身”的機會。韓國總統是“常在河邊站,哪有不溼鞋的?”,李明博的親信也一定會在李明博死的忌日那天去第一次庭審文在寅。

說是不影響,其實也影響。文在寅整天搞什麼“清算積弊”,而忽視了經濟和民生。7日文在寅施政支持率首次下降至49%,朴槿惠執政兩年半的時候支持率才49%,文在寅僅僅一年半。照此下去朴槿惠的結局或許就是文在寅的結局。如果李明博真的死在拘留所,那麼對於文在寅下臺後的影響可就大了,迫害李明博致死的罪名就會扣在文在寅的腦袋上。
朴槿惠“隕落”於“親信干政門”,“網紅門”雖然被文在寅強行壓制,那是因為反對派當中沒有像文在寅這樣的強勁對手,不過3年多的時間一晃即逝,文在寅下臺以後呢?韓國對付卸任總統的手段可是“花樣百出”的。盧武鉉和李明博也許就成為一面鏡子。


適情雅趣


李明博一審已經被判16年,目前正在等待二審。如果李明博死在拘留所,文在寅不會承擔任何後果!李明博被捕入獄,是因為確實存在腐敗問題,而且非常嚴重。

當然,文在寅在李明博案中確實扮演了推動者的角色。但是,李明博自身沒有問題,也不會被韓國檢方起訴。李明博的政治生命已經結束,淪為“落水狗”一般的角色。在此情形下,文在寅已經出了好友盧武鉉被李明博逼迫自盡的惡氣,不可能再利用個人權力打擊報復李明博。所以,李明博死在監獄或拘留所,只能是病死,與文在寅毫無關係,文在寅自然不需要承擔任何後果。

李明博與文在寅

2007年,李明博當選為韓國總統;2012年,李明博卸任韓國總統。李明博一度被認為打破了韓國的“青瓦臺詛咒”,在卸任以後的5年裡面沒有被清算。但是,沒有被清算並不是說李明博是清白的。早在2008年,韓國檢方就對李明博涉嫌設立秘密基金展開調查。然而,李明博畢竟是大權在握的總統, 這一次調查無疾而終。李明博卸任以後,同為新國家黨的朴槿惠成功當選為韓國總統。朴槿惠當選總統以後,又保證了李明博5年的平安。

李明博與朴槿惠

不過,到了2017年,朴槿惠自身深陷“親信干政案”等,被韓國檢方調查。“拔出泥巴帶出水”,李明博也難以倖免。客觀的講,朴槿惠除了“親信干政案”,其他指控基本屬於捕風捉影,打擊報復的嫌疑非常大。李明博則不同,貪腐事實非常清楚,屬於罪有應得。

李明博的貪腐觸目驚心,與之相比,被李明博清算的盧武鉉簡直是“小白兔”!韓國檢方一共指控李明博貪汙、受賄、濫用職權等共計16項罪名,貪腐總金額高達450多億韓元!其中,李明博收受了三星電子60多億韓元的賄賂、收受友利金融20多億韓元!更為嚴重的是,李明博利用自己的權利為自己兄長掌控的汽車零部件公司非法牟利,共獲得非法利潤349億韓元!除自身腐敗以外,李明博兒子李時炯、兄長李相恩、侄子李東炯、妻弟金載政都捲入了李明博案。可以說,李明博一家是碩鼠一窩!

歡迎大家討論,你認為李明博落得如此下場值得同情嗎?


美國觀察室


如果李明博死在監獄,文在寅需要承擔什麼後果嗎?可以說,如果李明博在監獄死了,文在寅基本不用承擔什麼責任,除非李明博後面的罪證被推翻,那文在寅可能會因為汙衊罪被韓國法院逮捕。


李明博在今年三月份被韓國法院逮捕,隨後在9月6日被韓國法院判決監禁20年,並且處以150億韓元的罰款,又被沒收他110億韓元個人財產,韓國法院判決他收受三星公司的鉅額賄賂,在任期間翫忽職守,可以說罪證基本被石錘,不過李明博前段時間表示將提起上訴,如果他上訴失敗,他在監獄待20年基本沒什麼問題了,當然了他的二十年監禁和朴槿惠的34年監禁相比輕得多,不過李明博能不能熬過二十年還是個問題。

李明博出生於1941年,也就是說他已經77歲了,這已是古稀之年了,而韓國男性平均壽命不過87歲,女性略高,可以突破90歲,韓國壽命算是比較高的,這也許和他們的生活水平有關。韓國生活水平高,僅僅是相對於平民而言,也就是生活在比較安穩的環境下的壽命,李明博是在監獄度過,他剛進監獄的時候還是神采奕奕,不過到了9月份出庭受審的時候,他面容憔悴,衣衫襤褸的,看起來和進監獄前完全判若兩人。可見他在監獄的日子並不好受,可能有以下幾點原因:監獄環境非常差,飲食也跟不上營養,導致他日漸消瘦;他目前每天都在為上訴做準備,可以說是操粹了心,而且他還沒有把握勝訴,因此他每天都在悲傷中度過,才短短五個多月他就變得如此不堪入目,你認為他能熬過二十年嗎?答案是他熬不過二十年,可以說他的壽命達不到97歲,頂多90歲就很了不起了,所以呢,如果他無法勝訴,他肯定是要在監獄終結自己的。



李明博進監獄和文在寅有很大的關係,李明博卸任後本來什麼事都沒有,準備在家打打麻將,喝喝茶過餘生的,可是文在寅上臺後就對他的政敵進行清算。李明博就是一個犧牲品,或者說他是自作自受其實也不為過,李明博上臺後也對盧武鉉進行清算過,最後盧武鉉被逼的跳崖自殺,可以說李明博根本不給盧武鉉退讓的機會,然而盧武鉉和文在寅的關係卻非同一般,文在寅可以算是屌絲逆襲了,文在寅出生在一個貧窮的小村莊,後面參軍,再後來參政認識盧武鉉,盧武鉉可以說是文在寅的貴人,因為盧武鉉對文在寅一直都是提拔有佳,盧武鉉被李明博清算,文在寅自然不會放過李明博。文在寅上臺後就提出廉潔勤政,藉此機會對一些有貪腐行為的韓國現官員和韓國前政府官員進行清除,李明博自然也脫不了干係。



如果李明博在幾年內發生意外,死在監獄裡,不過後面韓國法院又重審李明博案件,推翻之前對他的判決,認定李明博無罪,也就是說,李明博案件事一件徹頭徹尾的冤案錯案,那文在寅可能就危險了,那個時候文在寅可能會被韓國法院以誣陷罪逮捕,對文在寅執政期間的所作所為進行整理,目前文在寅執政也不是和他承諾的那樣,據說在文在寅清算的一些官員裡面有文在寅貪腐的證據,如果韓國法院對文在寅進行審訊,那麼文在寅的一些罪行都會被搬出來,那文在寅可能就是非常慘的下場。他可能就是因為誣陷罪而引出大量的其他罪證,可以說那時候文在寅估計也要在監獄呆過後餘生了。

可見,李明博在監獄發生意外死亡,文在寅可能相安無事,那是李明博罪證被鐵定且無法被改變的情況下,如果相反,李明博翻案了,那文在寅誣陷罪肯定是存在的,不知道韓國法律對誣陷罪,而且是誣陷前總統罪的處罰是怎麼樣,估計不會很輕。


國際時評


李明博已經被韓國檢方求刑20年,在10月8日羈押期滿前,韓國法院會作出判決,所以即使李明博“死了”也是會在監獄中,而不是拘留所裡。

李明博已經77歲了,身體狀況也不是很好,再加上沒了“權力的春藥”,身體狀況更是每況愈下,如果最後法院真的判處他20年監禁的話,李明博是真的要病老獄中了。

此外,這次檢方起訴李明博的只是他所犯的一部分罪行,還有一系列的罪名在等著他——就像朴槿惠一樣,雖然已經身在監獄且已經被判刑,但是還是在不斷被加刑——李明博很大概率上也會被加刑的。

文在寅對李明博可以說是恨之入骨的,應該不會對其進行特赦,且李明博的犯罪事實比較明顯,所以也不會出現無罪釋放的可能。當然,如果下一屆是李明博政黨的人物當選總統,還是有一定特赦可能的。

那麼前總統病死牢中,現任總統需要負責麼?顯然在法律上是不需要的,但是在人情上還是會受到一定的指責。

因為李明博是犯罪在先,入獄是對他的懲罰,也是他贖罪的過程,所以即使在這期間發生意外,文在寅也沒有什麼責任。

但是,畢竟李明博長期混跡韓國政壇,並且也當過總統,儘管如今是階下囚,但還是有一定的支持者。此外,文在寅的政策也受到一批民眾的反對。因此,如果李明博真的病死牢中,肯定會有一大批人出來指責文在寅不人道,沒有人文關懷,甚至還會編造陰謀論指責是文在寅害死了李明博等,讓文在寅陷於被動局面。

文在寅作為政壇老手肯定會避免不利局面的產生,所以一旦李明博行將就木時,我認為他會“大發慈悲”,讓李明博在監獄外走完他走後的人生。


小溪解局


韓國政府御任總統李明博不可能走出拘留所。命運掌握在韓國政府總統文在寅與美國政府總統特郎普。己經結束了政治生涯。

韓國政府地方法院審理關於韓國政府總統李明博《受賄》承認不承認韓國政府地方法院判決有罪。看見李明博出現韓國政府地方法院法庭,身體非常差是否堅持受審,可能因為糖尿病,三高症,堅持不了多長時間,必定77歲高領。李明博出庭受審,走路困難,盡幾個月時間,李明博身體健康差不會走路摔倒。





韓國政府總統悲慘遭遇,悲哀結局。

韓國政府總統文在寅執政期間不會放過李明博與朴槿惠,就是生病,身體差也不可同意就醫,住院治療。李明博可能出不了拘留所。即使李明博全部認罪,韓國政府總統文在寅也不會同意韓國政府地方法院馬上判刑。

判刑可以保外就醫。特赦,但是韓國政府總統文在寅執政期間,不會原諒李明博。為盧武鉉報仇,無法預測李明博身體能堅持多久,韓國政府地方法院審理宣判,會不會向朴槿惠一樣韓國政府地方檢察廳檢察官會不會"上訴"韓國政府中級法院"起訴"漫長司法程序,李明博可能堅持不下來,也許死在韓國政府拘留所。當然韓國政府總統文在寅希望李明博死在韓國政府拘留所。

等自己任期滿掃平障礙,在沒有讓李明博翻身機會,報復也變成韓國政府總統悲劇在自己身上發生,整死李明博與朴槿惠,全鬥奐。目前韓國政府總統文在寅執政時期最大收穫。

韓國政府總統文在寅報復,報仇李明博與朴槿惠武器。

就是寫韓國政府總統悲劇歷史,朴槿惠韓國政府總統,百萬韓國政府民眾燭光聚會彈劾罷免"親信門干政""受賄"永遠翻不了身經濟犯罪。而不是政治。李明博也一樣"受賄"等罪名。

韓國政府總統文在寅執政期間,有沒有韓國政府民眾聚會,彈劾罷免或任職滿也會給自己選擇一位接班人。是自己不能向李明博與朴槿惠一樣下場在監獄度過,但是現在無法預測未來韓國政府總統文在寅下場與結局。

但是韓國政府民眾。政黨,不會原諒,韓國政府總統文在寅。。。。。。


劉愛源



第一,李明博死在拘留所的可能性不大。雖然李明博身體不好,但還沒有到申請保外就醫的時候,李明博方面目前沒有申請保外就醫,僅僅提出能夠不出庭的庭審希望不出庭,但沒有得到法院的批准,李明博還得每次庭審親自出庭。


第二,即使李明博死在拘留所,應該是拘留所和韓國司法部門的責任,與文在寅關係不大。拘留所和韓國司法部門承擔李明博在拘留所的管理和醫療責任,如果李明博出現過激行為,或者在拘留所自殺,或者因為身體原因治療不及時,導致李明博死在拘留所,拘留所方面甚至韓國司法部門難辭其咎。


第三,雖然與文在寅關係不大,但外界尤其是李明博的親屬和支持者,一定會將矛頭指向文在寅。一者,李明博堅持認為,自己走到今天這個地步,是遭到文在寅的政治迫害,是文在寅為跳崖自殺的韓國前總統盧武鉉報仇。二者,文在寅和韓國檢方、法院是“一夥”的,這從李明博和朴槿惠的首次受審日期均定在盧武鉉的忌日(5月23日)可見端倪,也許文在寅不承認,但文在寅應該知道“瓜田李下”的道理。


毛開雲


李明博出生於1941年,今年他已經是77歲高齡,比1952年出生的朴槿惠大了整整11歲,所以即便李明博最終的量刑比朴槿惠少十多年,但他的監獄時間顯然是一點也不比朴槿惠熬起來容易,我們更不能排除李明博會在拘留所或者監獄去世的可能性。當然,就算李明博最終在拘留所去世,文在寅對此也根本不會上心,因為李明博在監獄中去世並不會給他帶來任何麻煩。
(李明博被捕)


作為韓國前總統,李明博如今論為階下囚也是讓人唏噓不已,如果李明博是在家裡和朋友一起頤養天年,那他或許還可以過很長的一段時間。心理上的巨大壓力總是會加速一個人身體狀況的迅速惡化,如今的李明博估計也是整天以淚洗面,所以他到底能不能堅持到自己被釋放出獄的那一天,這可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今年10月5號,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李明博貪汙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李明博因罪被判處15年監禁,隨後李明博因不滿法院判決而對案件提起上訴。李明博今年3月在被韓國法院批准逮捕之後曾給家人和朋友留下信件表示:自己內心已經經歷了很大的痛苦,我不能責怪任何人,一切都是自己的錯。雖然李明博因為對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不滿而提起上訴,但他大概也只是希望減少自己的量刑,想要徹底洗清罪名是基本不可能的事情。
(文在寅給李明博鞠躬)


李明博想要通過二審減少自己的量刑,然而韓國檢方現在卻是在想方設法挖出李明博的新罪名,按照韓國檢方的想法,李明博應該是要被判處20年監禁的。15年的監禁對於已經77歲高齡的李明博來說已經算是很漫長的了,要是他真的被判20年監禁,那李明博基本也就別想再活著走出監獄了。

韓國現任總統文在寅對於李明博的恨固然是無可懷疑的,畢竟文在寅的好友盧武鉉當年就是因為李明博的反腐敗調查而逼得跳崖身亡,現在文在寅有機會之後給李明博一點顏色瞧瞧這也是完全說得過去的事情。不過李姓先生始終還是認為,我們並不能因為文在寅和李明博之間存在過節就認為李明博的鋃鐺入獄是文在寅政治迫害的結果。李明博必然還是自己有錯在先,要不然韓國檢方也拿他沒有太多的辦法。
(盧武鉉和文在寅)


文在寅作為韓國總統只是有權讓檢方對李明博進行調查,李明博被逮捕入獄之後,相關案件跟文在寅就沒有太大的關係。關押李明博的是韓國警方,而審判李明博的是韓國法院,文在寅平時只是正常行使自己的行政權,在這樣的情況下就算李明博最終真的在監獄中去世,這跟文在寅也並沒有太大的關係,文在寅自然也不用為此承擔任何的責任。雖然文在寅現在不用擔心自己因為李明博的事情而承擔什麼後果,但就是不知道將來文在寅下臺之後能不能得到善終。


李姓先生


木叔先說個判斷吧。如果李明博出事,文在寅從法律上不會承擔什麼後果。不過處於韓國兩派的政治紛爭考慮,他離職後的結果就很難說了。可以參考“盧武鉉案”。

畢竟韓國是我們鄰國,關注度高,木叔就仔細說一些其中的來龍去脈以及自己的判斷。分三部分,2000多字,5分鐘讀完吧。

第一,李明博身體情況確實不太好。儘管不能說他一定會在看守所出事,但任何可能性都應該有所準備。

圍繞韓國前總統李明博腐敗案,似乎蓋過了朴槿惠“閨蜜門”審判的風頭。最近又有了幾個新的進展。木叔簡單說兩個。

一個是韓國審計委員會7月6日已經公開證實,李明博在擔任首爾市長時的政績工程“四河治理”與他本人的責任直接相關。

比如專家的建議是河道疏浚挖2.5米-3米就可以了,李明博作為外行卻指示挖4米深,後來在沒有任何技術分析的情況下,挖了6米深。這被很多環保人士認為是一場災難。

(李明博當年在“腐敗工程”前輕鬆愉快地騎自行車)

不過審計委員會認為儘管李明博不會承擔法律責任,但不少民眾和輿論則越來越多地要求他在政治和道德層面上負責。他們指責李明博以前一直在圍繞這項工程做政治秀,比如在河岸騎自行車之類的,為自己撈取政治資本。這等於給已經接近身陷囹圄的李明博更大壓力。

壓力這個東西,對韓國人而言是非常重的。比如盧武鉉,他自己就是在接受審訊的時候受不了壓力而自殺的。其實警方審訊他是關於他兒子和親屬的問題,與他本人無關。即使如此,他也選擇了不歸路。

再一個消息是7月5日李明博前往法院受審時顯得很蒼老、體力不支,甚至用手扶牆才能行走。期間他還用手比劃地面,似乎告訴法警他行動有問題。

這個畫面經過媒體廣泛傳播後,外界認為李明博健康狀況似乎不容樂觀。相信任何看到這幅照片的人也會有這種感覺——李明博頭髮稀疏、焦黃、面容憔悴、無精打采,精神狀態很不好。當然他這樣的身份,並且已經77歲,在安穩下臺5年後以為沒事了,結果突然被當嫌疑犯反覆審訊,身心疲憊是必然的。

(李明博接受審判入場時,扶牆進入,形容憔悴)

第二,審判李明博其實反映的是韓國左右兩派的政治鬥爭。李明博的任何問題,都會被視作文在寅的“報復”。

剛才木叔說了,李明博下臺已經6年多,朴槿惠都已經幹完了一屆總統。此前李明博沒有任何問題,當然朴槿惠作為同一陣營的朋友也不可能命令檢查機構或者警方調查他。

但文在寅上臺後下令對李明博調查,再加上媒體的推波助瀾,李明博兒子、親信、甚至哥哥以及哥哥的孩子都被調查。所謂的嫌疑罪名也多種多樣,除了說他收受鉅額賄賂之外,對他的親屬的一些情況也被查了個底朝天。

對已經退休的前前總統這麼調查,在很多國家也不多見。調查之初李明博通過推特公開表示,這是文在寅的“政治報復和打擊”。

兄長、侄兒、兒子和親信也紛紛被調查。對上述醜聞,李明博在社交媒體上反駁稱,這是文在寅的“政治報復”。李明博既然能這麼說,自然一定是證據或者說自己的獨特看法的。畢竟他也是做過總統的人,知道政治鬥爭的險惡。

李明博和文在寅又幾次交手,他熟悉對方的性格和套路。因此無論從事情發展的脈絡,還是李明博的反應,都能看出這件事背後是文在寅的“以權謀私”。當然前提還是李明博有問題——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他要是乾乾淨淨,文怎麼能找到突破口?

第三,對李明博的生死存亡,文在寅不會負什麼政治和法律責任;但搞掉李明博,未來一定會有李明博朴槿惠一派的人來搞他。這幾乎就是韓國政治的“必然輪迴”。

就如同李明博對卸任後的前總統盧武鉉自殺一事,不會負什麼政治和法律責任一樣;一旦李明博出事,文在寅也不會負責。又不是他直接造成的問題,他只是從反腐敗的角度來合理調查而已。因此,就算李明博稱這是“政治報復和打擊”那也沒有什麼回天之力。還是那句話,自己不乾淨,就別怪被別人抓住把柄了。

木叔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李明博在幾次警方的問詢時承認有腐敗問題了,比如今年3月,在接受21小時的馬拉松問訊後,李明博承認接受過國家情報院的10萬美元。但對這是否是賄賂不承認,只是說這是情報院通過秘書長交給夫人的助理(關係很混亂啊)。他後來才知道此事。但對其他的所謂十幾項指控一概不承認。

即使按照他的說法,這也是他的問題。10萬美元又不是個小數目,何況韓國反腐敗十分嚴格。能接受10萬,誰都相信他可能接收更多。韓國檢察方面就認為他受賄超過900萬美元之多。所以文在寅對李明博的生死存亡一定心安理得,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但是文只能幹5年,下臺後如果反對派上臺,啟動對他的調查或者他的親屬的調查,對他而言,不就等於又走了一回“調查李明博”的程序嗎?其實這是“調查盧武鉉”的程序。

(文在寅未來是否也會牽扯到黨爭中,需要多多留意)

文在寅是盧武鉉的“影子人”,正因為李明博上任後政治報復盧武鉉,調查他的家人導致盧武鉉抑鬱墜崖身亡,文在寅才被視為是“調查李明博”的第一人。這可不是政治小說,而是現實發生的場景,韓國媒體報道了多次,甚至韓國官員私下也有人這麼認為。不然也很難解釋,李明博退休5年了,突然被提起調查,文在寅怎麼就這麼“閒”呢?

因此,木叔總結一下——

1)從本質上講,李明博及其家人手腳不乾淨,做了錯事,當然應該被調查,接受法律的審判。這是正常的程序。

2) 文在寅作為啟動對前總統調查的現任總統,從法律層面講是符合所有邏輯與現實制度的。這沒有任何問題。

3)從韓國黨政和個人恩怨來講,李明博與文在寅是充滿矛盾和鬥爭的對立面,彼此任何一方的問題,都可能與另一方有關。今天李明博出問題,明天可能就是文在寅。

如果這種左右政治互博的怪圈不打破,誰都不能笑到最後,真應了那個讖語——總統府青瓦臺風水不好!


對李明博一案,你如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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