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產權的車位能買嗎?

女潮人89873141


作為一個財經工作者,目前我還沒有看到有產權證的車位。

我在單位小區買了房子,也買了車位,但這個車位在購買時就已經申明瞭沒有產權證,也沒有辦理正規的類似房產的產權證,購買者只有使用的權力;單位小區物管也只是打了一張收據,收到某某人購買多少號車庫款。如果要賣給(轉讓)別人也是沒手續的,只能這麼憑口說個價格,自己讓給轉讓人作用就行了,被轉讓人也不可能有合規合法的購買手續的,兩者也只能開具一個空白的收據了事。

還有開發商修建房子之後,一般地下停車場的車位也都是對住房進行單位拍賣的,但拍賣的這個車位也是沒有產權的,只能由物管中心出具的購買車位的收據,說明該車位歸某某人停止專用區,事實上也是沒有產權證的。

總之,現在車位或國庫沒有產權證似乎是我國慣用的規則,這個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事實上我認為應該有產權才能更有利保護購買者的利益。


財經深思


小區裡沒有產權的車位買賣,實際上是購買使用權。而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產權,與商品房不同,不會有不動產證,最多跟你籤一紙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給你,也算有一絲保障。



有的地方,地產公司與業主簽署的是車位租賃協議,租賃期為20年,這也是租賃合同的最長期限,其中有到期自然延續條款等等。大致有這樣兩種。

以上這些車位是開發商投資,擁有收益權的人防車位。這些車位性質有別於產權車位,也有別於同時配建小區的人防車位。


值得注意的是小區露天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如地產公司拿出協議跟你約定這露天車位怎麼怎麼,千萬別答應!

後一種,政府要求配建的人防車位,在建成交付後是由當地人防辦接收,同時他們代表國家行使收益權、管理權。地產開發公司一旦開發建設完成小區,這些車位在過保期後,基本上就與開發公司無關了。

無論是哪一種人防車位。絕大多數都委託\\交由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出租給小區業主。當然,如果在車位充足的情況下,得到業主的允許,也是可以出租給小區之外的人,但租期不能超過六個月。

以上非產權車位的“購買",老實說確實存在一定的風險,沒有一本不動產證,業主心裡確實不踏實。如果相對於一個小區有產權車位出售,價格也只是略少個兩三萬塊錢。那心裡更是有點忐忑。


非產權車位的“購買″風險來自哪裡?

1、人防車位屬性不明確,存在政策變更的風險。據有些悟空問答的評論留言來看,個別省市是將人防車位出售並頒發不動產證的(待核)。這種情況會不會推廣難以預料。

2、簽訂了20年的車位租約,到期以後房地產公司如果註銷,其他的業主出來質疑怎麼辦?

3、簽訂了人防車位永久使用權轉讓權,如果遇到政策變化,與房地產公司扯皮怎麼辦?

以上幾點的風險是存在的。


老包有時不在線


說一下我的觀點,求輕噴!!!謝謝!

我覺著車位必須買,至於有沒有產權的看樓盤的實際情況!

我首選有產權的車位,這更有保障一些!但我也買了沒有產權的車位!我們小區有產權的車位都在地下二,所以我買了兩個挨著的(一套房只能辦兩個車位產權證),雖然現在只有一個車,但將來可能家裡會有兩輛!但是,由於樓盤的設計,這兩個有產權的車位相對不是很方便,所以,我又買了一個地下一層靠近單元門的無產權車位!如果將來賣房子,無產權車位是和房子一起轉讓的!兩個有產權車位一個留著自己用,另一個如果漲錢了,可以賣了,也算是一個投資!我心裡價位50萬!(此處請噴我,哈哈)即使不漲錢,我也可以對外出租,我感覺車位肯定是稀缺資源在濟南,還是比較看好的!再如果,租不出去或是租金價格太低,我就空著車位,也不礙事,畢竟是固定資產!(怎麼有點資本主義大蕭條時期,往莊稼地裡倒牛奶的意思——!)

別管誰誰誰怎麼說,不為停車煩心,高高興興回家,比花點錢更重要!!!(別說你沒錢!不努力掙錢,永遠也沒錢的!)


投調盆子多


我買的就是地下車位負一層的。沒產權。9.2萬,和我籤的20年合同,說20年後免費續簽,和房子的實用期限一樣是70年。車位可以隨意買賣,物業配合我轉賣。我知道沒產權的車位不能買,有風險,但是我必須有地方停車,沒辦法。路邊停車也違法,永遠有人停。中國就這樣,你不買,就沒地方停車,停車比住房更剛需。


葬煙


現行法律下,有產權的車位可以買賣,無產權的車位規定是不能買賣的。也就是說,沒有產權的車位是不能買賣的,只能轉讓。

但是如果沒有產權的車位買賣,只能算是一種租賃行為。本質上講是停車位的租賃合同,而根據《合同法》第214條的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即:消費者租賃車位(庫)(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銷售使用權),最長得期限只能是20年,20年之後不受法律保護。即使你掏了這個車位的錢,還簽了合同,物業還說你有無線期的使用權,但是,20年後,你所籤的合同就沒有法律效益了,不換物業還好,一旦物業更換了,你的車位就會陷入糾紛,到時候就算打官司也贏不了。

不過現在沒有產權的地下停車位太普遍了,有些城市由於無法可依,所有車位(無論地上地下)都不予辦理產權登記,地下地下車位不必拘泥於是否有產權,取得使用權也行。


強叔說房


車位可分三種:一是有產權,可買賣;二是沒產權,屬於全體業主;三是沒產權證,是開發商投資的人防工程,開發商享有投資收益權。開發商賣的沒產權車位,基本屬於第三種,這種車位法律上不能買賣,實踐中名為買賣,實為租賃,即與開發商簽訂的這種合同本質上屬於20年的車位租賃合同。


Leslie杜哥


現在大家生活條件好了,基本上家家戶戶都買得起車,代步問題解決了新的煩惱又出現了,那就是有車沒地方停。家裡面有車如果不買車位,可能小區都進不了,即便進去了,繞小區幾圈也找不到停車的地方。小區住戶,購買車位是必不可少的。

小區都有賣車位,但是有的車位卻根本沒有產權證,即便買下了,車位也不是你的。這其中地面用白線畫的編號車位,是沒有產權證的,他屬於全體小區業主共有,這個地方開發商無權處置,如果收錢就是違法行為,業主可以起訴。

人防工程改建地下停車場,這種也是無產權的,戰時歸國家所有,平時是誰經營誰收益,業主最好不要購買。一旦發生糾紛,也是討不了好的,不過這種車位在生活中很普遍,業主可以選擇租賃減少自身損失。

說到租賃車位,很多開發商會混淆租賃和購買的概念。租賃一般是二十年左右,購買則是永久使用權,簽署購買合同的時候一定要看清你的使用權是多久,看看開發商有沒有篡改使用年限。

租賃車位還存在一個糾紛,那就是在房屋買賣過程中,買家很難知道這個車位還有多長的使用年限,如果使用年限不長,買家很容易吃虧。再買二手房的時候,如果有車位,一定要問清楚這個車位是租的還是買的,如果是租的租期還剩多久。

有產權車位必定有產權證,如果該車位在購買時開發商沒給產權證只給了證明,買家就要小心了


吉家網


沒有健全的法律法規,總是苦了百姓!


未醜子



君臨天下1331


有沒有產權 你現在開發商愛買不買,車位配比低,只賣不租,你不買就沒地方停,大家都買了,我沒有產權這不重要了。反正是停車,不可能小區幾千業主都買了,就算沒有產權,又能怎樣,難道開發商以後收回?不可能了,有轉讓協議,政府收回?更不可能了。你不買就只能租別人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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