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董事長帶被子住債務人客廳催收,要回老賴欠賬,這種做法需要全國推廣嗎?

_做一棵微笑的明媚花朵


這是非常滑稽的一幕,不值得推廣。


首先,銀行催收也要遵守法律。老賴是很可惡,但用對付老賴的辦法對付老賴(你不還我錢,我們銀行的人就賴在你家裡不走),本身自己也就變成了老賴。從法律關係上講,老賴的房子還是他的個人財產,受到物權法保護,是有權拒絕他人進入的(在美國,可以判非法入侵)。


那對老賴就沒辦法了嗎?有。走法律途徑,到法院起訴,申請法院查封財產,強制執行。當然有人會說,走法律途徑成本更高,不但包括訴訟費,還有時間上的成本,但這就是法律,必須遵守。


第二,銀行自己也有問題。裡面也說到,60萬的欠款,到現在2年多沒還,最後老賴決定賣掉房子還債——這說明銀行之前放款的時候,是沒有拿到抵押物的,如果這套房子抵押給了銀行,銀行直接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了(拍賣),不需要這麼麻煩。


第三,老賴在中國是一個特殊問題,暴露了社會信用制度缺失的弊端。我們都知道,“老賴”是這幾年興起的一個概念,以前對這種人是一籌莫展的,這些年才會有限制其消費、社會公開曝光等措施,讓老賴們寸步難行,為自己的信用缺失付出代價。即便如此,這樣的信用制度還是覆蓋面有限,以至於老賴們的違約成本很低。這需要一個較長期的過程,才能形成效力。


第四,就是缺乏個人破產製度。有些人,確實沒有錢,也沒有什麼資產,那麼按理說個人破產,將破產後清算的財產給銀行,然後就兩清。債務人也有重頭再來的機會,而不是揹負一輩子的債務,甚至子女父母也有連帶受累。對於這類人,銀行也就不必上門去催款了,債務人完全可以自己申報破產,大家都省事。


總計一下,銀行董事長帶著被子在客廳催債,是破產製度缺失、個人信用制度不完善、法律觀念淡薄、放款太過隨意的綜合形成的結果,解決的根本之道在於整個社會法律制度的完善。

全國推廣,顯然沒有任何價值——尤其是工農中建這樣的大銀行,那麼多欠債的,董事長只有一個,怎麼做得到?


或許這樣的辦法看起來起到效果了,但終歸是治標不治本,而且是非常老套陳舊的辦法,我們看到的新聞稿是他們成功催收了,但那些沒有催收到的,我們是看不到的(他們自己不會公佈)。歸根結底,還是要整個社會形成一套完整的規範,債務人老實還錢,債權人依法催債。


關注孔方財經,讓你第一時間瞭解熱點財經事件背後的經濟原理。


孔方財經


對待老賴,就要用老賴的辦法對付他,雖然方法不體面,但是我還是要給董事長點贊,畢竟這很敬業啊!而且很有效!

正好最近聽老爸講了件事,有個人做生意,有次喝酒的時候,說到很少有人欠他的款,原因是他要賬實在太厲害了。



怎麼要呢?他都是在快中午的時候去找別人,別人要吃飯了,問他要不要吃,他說吃啊,窮的沒錢吃飯了。總不能不讓他吃吧,於是蹭頓飯,還賣頓窮,一舉兩得。下一次,故技重演,次數多了,債欠的人家裡受不了了,只好給錢。


現在社會,有句話叫做欠債的是爺,大概是因為要債難的緣故。由此也催生了專業催債的公司。

這個行業現在發展的也挺大了,不少也遊走在法律邊緣,比如之前報道過的艾滋病催債隊,要債效率也是很高的。還有些通過約吃飯喝茶,用磨的方式來讓人還錢。這就有點限制人身自由的感覺了。

要是正規途徑能要回來賬,誰會劍走偏鋒啊?都是被逼的。

都不容易。希望都能誠信點,誠信社會對大家都好。


趙冰峰財經


銀行董事長帶被子住債務人客廳催收,是否合法還有待考證。具體細節“問題上”沒有詳細披露,其行為有無“私闖民宅”無法確定。

即使採用這個方法合法合規,但還是值得商榷,似乎不宜在全國推廣。因為此類行為,很容易造成債務雙方的肢體衝突,最後導致悲劇的產生。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勿能採取“私闖民宅”、或者“非法囚禁”等手段強行討債。

作為追債的過來之人,鄙人建議還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為好。可以根據借條、借款協議書等書面證據,向法院起訴立案。法院民事庭將會依據法律進行判決,如果債務人拒絕還款,法院執行局將採取強制執行的方式。現在法院執行局劃歸公安局管轄,這就加強了案件執行的力度。

對此,郴州農商行亦有責任,輕率貸款給企業風險很大。如果此項貸款有企業擔保,可以追究其擔保企業的連帶責任。

總之,面對“老賴”,各地都有大型公告披露期欠款情況;高鐵和飛機正在考慮限制“老賴”出行,這些措施正在逐步產生效果。

至於董事長出面“討債”,確實能夠鼓舞士氣,但是,在策略上還是請銀行律師辦理為好,律師更加懂得法律,在法律框架內處理起來得心應手。


陸燕青


此舉,實在有點可笑。作為銀行的董事長,理應把精力放在研究大事方面,研究如何來處理諸如老賴這樣的問題和方法,而不是自己扛著被子上門討債。如果這樣,這家銀行也到了關門的時刻了。

想一想,既然是老賴,還會考慮面子嗎?會因為前來討債的是銀行董事長,就心生憐憫,向銀行還款。如果原本就沒錢,別說董事長去,再大的官去,一樣還不了。如果是有錢不還,只能說他原本就下決心賴賬了,去誰都是一個樣。

董事長到老賴處討債,正面地說,是想給員工做個表率,激發員工收債的積極性。負面地看,這些債務是否與董事長有關係,是不是董事長的關係戶。不管怎麼說,董事長都不該自己上門討債,不該以這樣的方式討債。最好的辦法,還是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渠道解決。


譚浩俊


彬州農商行董事長周松柏掂著被子到老賴家裡催討欠款,是一種無奈和不得己的辦法,也是一個討債的計策,以此來給債務人形成心裡上的壓力。這個辦法並不是對任何人都適用。首先遇到頑固不化、死不要臉的老賴就會失去作用,另外若是一名普通的銀行職員這樣做,可能債務人的心理壓力會小很多,這個辦法也許湊不了多大的效果。

周同志拎被討債,給債務人傳達和表明了一種決心,是一種心理震懾手段。周同志也未必會在達不成協議的情況下真去住到老賴家裡。假設要真是住到債務人家裡,這問題就變得複雜了,如果債務人不同意,採取強制驅離,勢必會遭成肢體衝突,激化矛盾。另外這種方式還涉嫌違法,極易將有理的事把自己變被沒理的加害方。周松柏董事長這種催討方法雖然達到了預期目的,但並不是恰當的處理方式,不值得宣傳和推廣。

現在國家推行以法治國,我們的任何形為都應納入到法制的框架裡。老賴不還欠債,我們完全可以通過訴訟渠道,由人民法院去審理去執行。再頑固的老賴也扭不過法律的威嚴。有時候走法律程序成本可能會高,但國家在逐步改變不合宜的狀況,我們要相信法律相信政府。不能為了降成本丶不能為了怕繁瑣而以非法制非法。依法辦事,遵守規矩仍是我們應取的底線。


君154177930


看著這個新聞我著實覺得深深的無奈,即為銀行和銀行從業者感到無奈,同樣也為借款人感到無奈。

其實這個現象在年終歲尾發生的太多太多了,而這個在信貸行業其實暴露出我們借貸逾期處置和銀行業中業務處置核銷及賬務處理的不足之處。

之所以銀行行長帶人去逾期戶家裡催債本身其實就是一種浪費人力物力的不專業行為,銀行一直本著誰放貸誰負責的問責制。而其實這個負責應該把專業放在銀行信貸經理的專業上,發揮貸前審查的優勢,以及貸中貸後的管理,而不是把精神浪費在要賬上。而這種賬務的核銷和呆帳處置,甚至應該把抵押質押物的處置發揮出來。

更多的應該把司法處置判決放在首位,利用合理的判決,執行進行窮盡追索即可,前期也可以進行外包催收即可完善銀行的專業性。而銀行面對真正發生危機的企業,應該更多的是幫助解決問題,而不是催賬,面對無法收回的貸款也不應該不放棄眼前利益,應該從長遠考慮,專業考慮,及時的轉移經營風險,而不是眼前的得失。


張小帥說理財


銀行行長,應該與這位借款人,以前一定是好朋友,假如不是好朋友,借款人去銀行貨款,用不著行長作保借貨。今天,銀行行長,表面上看,是一個國家工作人員,去借款人家去催討。而實際上,因為是,(借款前的好朋友,)為了自已的責職,無法推卻應有的責任,只有卷蓋帶鋪去這位,忘恩負義的朋友家中,去討借款。做為朋友抓破臉皮,也就無法拖欠借款,不然日後再也無人會幫助自己。 有人會說,這是私闖民宅,但大家可否知道,作為一個好朋友去催討,本家也不會對行長咱樣,比境借錢前邦了自已。。。。。。如今,只要能把錢討回來,只要不犯法,做什麼都可以,沒有必要去議論人家如何討錢。。。。。。


247742442


從法律的層面上來講,屬於私闖民宅,屬於違法行為行徑,不可取與不予以支持,應該嚴予制止。應當走法律的途徑,起訴債務人——老賴。作為債權人與債務人的關係,屬於民間借貸糾紛、糾葛,人常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是民間的口頭禪,就連三歲的小孩都知道和知曉這樣的道理。

如果是你做生意或者是做其它什麼事情賠了的話,一時資金緊張週轉不靈,你可以告訴人家債權人原因,或是付息或是要求適當延緩、延長還款日期等,應當說明。日後連本帶息一併歸還人家,別讓人家等的太久。如果再還沒有辦法,可採取“拆東牆補西牆”的老辦法,借甲方錢暫還給乙方,以後再想辦法儘快補還上甲方的錢款。但是,關鍵的一步就是:“堂々男子漢要信守諾言跟承諾,大丈夫一言九鼎,擲地有聲,既然一言既出,就要駟馬難追”。要有男子漢的血性和氣魄,一口涶沫一個丁的,要“言而有信”。言必行,行必果。古人云:“言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對於那些常々有錢和欠錢、欠債不還的人跟老賴等,就得采用非常的手法跟手段,採取非常之措施對待。對此,國家出臺制定了一些相應的相關手段措施,專門針對那些老賴的辦法跟方法,例如,諸如起訴與訴訟,納入欠債、欠錢不還的“黑名單”行列,裝置告誡、提醒親戚、熟人跟親朋好友,坐車出行,購賣高鐵、地鐵、飛機票、火車票等都受限制與制約約束等,使其充分認識到他失信後的嚴重惡果,促其反省。根據本題中的反饋描述等信息得知,近日,郴州農商行“五大戰區”清收不良貸款專項活動提前進入“白熱化”階段。催收當天,“中部戰區”隊員好話說盡,道理講遍,口水講幹,“老賴”胡某(2016年借款60萬,至今欠息11萬)都是不見黃河不死心,以家裡現在困難沒錢為由,推脫逃避,反正賴賬成本低,銀行清收不到肯定就會走,以為還可以能拖就拖,就不想還錢!“中部戰區”隊員焦灼憤怒,困難可以想辦法,但逃廢債務,欠款逾期還耍賴,不講情面不講道理,是可忍孰不可忍!董事長周松柏一到現場,提起被子往地上一放,就開始了談判。2個半小時後,借款人心理防線崩潰,簽訂還款計劃,同意在次月末變賣房產償還本金。

根據以上郴州農商行“中部戰區”的描述依據,“老賴”胡某拒不執行和履行2016年借的60萬元本金,以及至今欠息未付的11萬元與銀行達成的定期還款協議計劃,而且還百般繼續耍賴和胡攪蠻纏,根本就沒成想履行還款計劃意願。在此情況下,作為銀行董事長的周松柏一到現場,無奈之舉,無可奈何地提起被子往地上一放,與借款人老賴胡某開始了長達2個半小時的艱辛談判。2個半小時後,借款人心理防線崩潰,簽訂了還款計劃,同意在次月末變賣房產償還本金一事,從表面上屬於違法,但是對於和關於那些故意推脫以各種理由搪塞和敷衍、應敷銀行貸款人的做法,就應該採用和採取相對應的非常手段,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逼其還款、還錢,我們應為周松柏的做法嗤之以鼻,但是其實也不失其為一很好解決問題的一劑妙方良藥,解決老賴胡某的最好方式方法,為他點贊和喝彩……

L:2018年11月28日。


回憶19561


老賴實在可恨,沒錢時求爺爺借,借到手了,就認為是自己的了,對這些言而無信之人,應從重處罰。這種人渣,對老賴不要把他當人來看,因為老賴實在可惡


實話實說114117


不可以推廣,

第一通過法律形式,要回欠債。董事長個人的行為,不具有法律法規的要求。

第二,這種做法不符合規定,銀行的錢,不能通過個人行為去要賬,私自闖入民宅,屬於犯法行為,不可取。

第三,加強法律法規教育,絕不能因集體的事,當成個人的事,來處理。儘快走上法律道路,取得良好的成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