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支付寶微信藏錢不申報 意圖規避執行被拘留

「法律」支付宝微信藏钱不申报 意图规避执行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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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李某與劉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安徽省霍邱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後,判決李某償還劉某借款3.3萬元。後李某拒不履行義務,劉某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支付宝微信藏钱不申报 意图规避执行被拘留

11月7日,霍邱縣法院向被執行人李某送達了報告財產令,責令李某如實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之後,李某向法院遞交了財產申報表,表示自己每月只有3500元的工資收入,去除每月生活費用還需要繳納住房按揭貸款,沒有多餘的錢以供執行。但是她萬萬沒有想到,執行法官早已經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摸清了她的“底細”,其支付寶餘額及微信錢包裡共計有一萬餘元。

因被執行人李某拒不如實申報財產,11月26日,霍邱縣法院決定對其實施拘留十五日的處罰。李某的小聰明不僅沒有得逞,反而因為自己的行為承擔了相應的法律後果。當天,李某積極籌錢,將所欠款項3.3萬元全部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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