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上午,清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伟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爱平、毕德祥、刘志伟、周建新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实到20人,出席会议的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前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清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清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清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清水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县人民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宝玲,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彦珠,县人民法院院长周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彦群;县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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