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可依 今後在義烏養犬要“按規矩來”

2018-11-30 07:48 | 義烏商報

有法可依 今后在义乌养犬要“按规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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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類問題整治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難點和重點,同時也是義烏文明城市創建的一項重要內容。文明養犬是文明城市的應有之義,為進一步做好義烏犬類管理工作,昨日《義烏市犬類整治實施方案》下發。

據悉,這是繼去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義烏市區犬類管理暫行規定》之後,義烏推出的又一項犬類管理舉措。

齊抓共管,《義烏市犬類整治實施方案》出臺

根據新出臺的實施方案,此次犬類整治行動從即日起開始,共分為宣傳發動、集中整治和長效管理三個階段,採取宣傳與整治相結合、日常管理與專項整治相結合的方式,持續深入推進犬類管理工作。

為解決犬隻管理亂、管理難等問題,此次整治打出部門聯動“組合拳”,建立犬類管理協調工作和聯合執法機制,齊抓共管。集中整治階段從即日起至明年4月30日,相關職能部門各就各位,將聯合開展犬隻強制免疫和養犬登記、違規養犬行為的查處、犬隻捕捉以及信息平臺建設等工作。

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由養犬主管部門、農林局牽頭,結合犬隻免疫事項,同步實施養犬登記。其中,養犬主管部門負責養犬資格審核、養犬登記、發放養犬登記證和犬牌;農林局合理設置免疫點,配置人員和設施,負責犬隻狂犬病強制免疫;執法局配合做好養犬登記,負責提供芯片式犬牌;各鎮街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養犬主管部門按照《金華市養犬管理規定》,負責未經登記飼養犬隻、攜犬進入犬隻禁入場所等多種違法行為的處罰。其中,執法局負責對飼養犬隻在城市道路、其他公共場地排放糞便和無照商販室外犬類交易等違法行為的處罰;農林局負責犬隻未按規定免疫、無證診療等違法行為的處罰;衛計委負責對違章養犬或者拒絕、阻撓捕捉違章犬,造成咬傷他人或者導致人群中發生狂犬病等違法行為的處罰;市場監管局負責犬隻室內無照經營、超範圍經營等違法行為的處罰;公安機關負責犬隻擾民、犬隻傷人糾紛的處理,以及對妨礙犬類管理執法等行為的處罰。

各鎮街根據實際需要,設置犬隻收容點,進一步加大流浪犬、無主犬、無證犬、不牽狗繩等犬隻的捕捉力度,規範犬隻認領、領養、無害化處理工作;對捕捉的未經登記飼養的犬隻,辦理登記、免疫後再予領回。其中,執法、農林、衛計委、公安等部門協助鎮街開展犬隻捕捉。

有法可依,金華養犬管理規定12月31日實施

今年8月13日,金華市養犬管理規定的公告正式發佈,並決定從12月31日起在整個金華市範圍內正式實施。

據悉,金華是我省除杭州、寧波外的第三個對養犬進行地方立法的城市,以地方性法規形式對市民養犬進行正式規範,此舉讓執法部門有了明確的執法標準和依據。

根據相關媒體報道,該規定共有30條,對禁養規定、養犬條件、養犬行為規範、犬隻禁入區域以及對違法行為的處罰等作出了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阻止和舉報違法養犬行為。

今後,金華市養犬管理將按照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採取分區域管理模式。在重點管理區內,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除了因輔助、導盲、導聽等需要而飼養的大型服務犬以外,禁止個人飼養大型犬;單位除了因護衛需要以外,禁止養犬。個人在重點管理區內飼養犬隻的,每一戶籍和每一固定居住場所限養一隻。

對於養犬行為規範,規定攜帶犬隻外出時,應當為犬隻佩戴犬牌,使用束犬鏈牽領或者採取裝入犬袋、犬籠等防止傷害他人的措施。在樓道、電梯及人員密集場所,應當採取懷抱犬隻、收緊犬繩貼身攜帶犬隻或者為犬隻佩戴嘴套等措施。除了小型出租汽車以外,也禁止攜帶犬隻乘坐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違反養犬行為規範和犬隻禁入區域規定的,根據情節輕重,將由養犬主管部門給予警告、罰款、沒收犬隻等處罰。

(原標題《【義規則之文明養犬】有法可依,今後養犬要“按規矩來” 義烏多部門聯動助推文明和規範養犬》,原作者林曉燕。編輯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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