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華業資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收到《執行通知書》及《執行裁定書》的公告

股票代碼:600240 股票簡稱:華業資本 編號:臨2018-132

關於收到《執行通知書》及《執行裁定書》的公告

特別提示: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案件所處的階段:執行階段

●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被執行人之一

●該案的金額:人民幣301,868,900元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由於本案尚未開庭審理,對公司本期及期後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

北京華業資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業資本”或“公司”)於2018年11月29日收到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以下簡稱“法院”)發來的(2018)川71執258號《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等法律文書,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案的基本情況

(一)訴訟各方當事人:

申請執行人:中鐵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鐵信託”)

被 執行 人:西藏華爍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藏華爍”)

被 執行 人:北京華業資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 執行 人:成都瑞欣達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瑞欣達”)

(二)訴訟請求:

申請執行人中鐵信託依據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證處於2017年11月2日出具的(2017)川成蜀證執字第903號《執行證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經審查認為申請人的申請符合法律法規,裁定如下:

1、被執行人西藏華爍、華業資本、成都瑞欣達,自收到本裁定之日後,應向申請執行人中鐵信託履行債務本金人民幣3.015億元,並應當支付延遲履行期間債務利息等實現債權的合法費用;同時負擔案件受理費人民幣368,900元。

2、查詢、凍結、扣劃被執行人西藏華爍、華業資本、成都瑞欣達應當履行上述義務的銀行存款;查封、凍結、扣押、拍賣、變賣被執行人西藏華爍、華業資本、成都瑞欣達應當履行上述義務的財產。

二、本次公告的執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次執行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產生的影響尚不能確定。公司將根據案件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董 事 會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股票代碼:600240 股票簡稱:華業資本 編號:臨2018-133

北京華業資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涉及執行案件的進展公告

●該案的金額:人民幣312,606,301.37元

北京華業資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業資本”或“公司”)於2018年11月27日披露了《關於收到執行通知書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128),公司於2018年11月28日收到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發來的《執行裁定書》{(2018)粵03執2536號},具體情況如下:

北京華業資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華業資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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