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表”成為稅收稽查重點 已有公司被罰40萬!

工資表是體現員工收入的基礎報表,也是企業經營分析的基礎數據。但隨著境內稅務政策的更新和換代,工資表也逐漸成為稅務稽查的重點關注對象。

今天,通惠管理顧問就和大家分享一個稅務處罰案例,而導致這次處罰的,就是員工的“工資表”。

“工資表”成為稅收稽查重點 已有公司被罰40萬!

近期,廣東省鶴山市稅務局稽查局根據舉報信息,對某製造企業實施稅收檢查,通過核查“賬實”差異、細審工資費用數據,稽查人員確認,該企業在2014年~2016年期間,通過非法冒用他人的個人身份信息的方式,虛列10多名企業人員,虛增工資費用60多萬元,以此偷逃個人所得稅20多萬元。面對稽查人員出示的證據,企業承認了違法事實。鶴山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補徵了稅款,並對企業進行了處罰。作出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40餘萬元的處理決定。

在這個案例中,雖是被舉報引起稅務機關的關注。但舉報信中並無實質性證據,稅務機關主要依靠的是金稅三期系統中,同行業信息和徵管數據來蒐集企業出現的破綻。現在監管更加嚴格、精準,以前使用多年的“避稅”辦法幾乎都已經過時。如果堅持使用,將面臨非常嚴重的稅務風險!

企業經營管理者,應高度重視稅務安排的合法性!否則,不止要補回以前逃的稅款,還需要按每天萬分之五計算滯納金並處以及大額罰款。還會給企業帶來名譽和納稅信用評級等方面的損失!

1、稅務主要稽查四個方面

根據企業情況,稽查人員針對企業賬簿中的工資費用項目,從四個方面入手實施核查:

1.審核工資支出憑證。

檢查企業的人員花名冊、考勤表、工資明細賬和計算表,審核工資發放憑證與銀行代發工資卡等憑證資料的數據是否對應無差異。

2.核查企業職工人數、薪酬標準是否存在異常。

稽查人員分析企業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結合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和生產規模,核實從業職工人數和薪酬標準,重點核實月工資額低於3500元的人數佔比情況。

3.檢查“賬實”差異。

審查分析企業“應付職工薪酬”賬戶與實付工資總額是否對應,核對各種津貼、補貼、獎金的發放是否正確。檢查“應付福利費”賬戶支出情況,核實企業通過該賬戶發放現金和實物的具體情況。

4.結合第三方信息分析企業數據。

利用金稅三期系統和社保系統,核查工資表中人員與企業繳納社保人員在數量上是否存在較大差異,並對企業申報個人所得稅人員的比例和收入情況實施核查。

2、工資表9個涉稅風險

1.工資個稅計算是否正確

重點檢查工資表中代扣的個稅金額是否依法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是否存在人為計算錯誤、故意少交個稅的情況。

2.人員是否真實

重點檢查工資表上的員工是否屬於公司真實的人員,是否存在虛列名冊、假髮工資現象。

3.工資是否合理

“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稅務機關在對工資薪金進行合理性確認時,可按以下原則掌握:

(1)企業制訂了較為規範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2)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

(3)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4)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5)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4.是否申報個稅

重點檢查企業工資表上的人員是否均在金稅三期個稅申報系統中依法申報了“工資薪金”項目的個人所得稅。

5.是否存在兩處以上所得

根據《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國稅發[2006]162號)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選擇並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個人取得兩處及以上工資、薪金所得,應固定一處單位,攜帶個人身份證及複印件、發放工資、薪金的合同及發放證明,於每月15日前,自行向固定好的單位所在地稅務機關合並申報個人所得稅,多退少補。

6.是否存在已經離職人員未刪除情況

重點檢查企業工資表中是否還存在人員已經離職、甚至已經死亡等,但是仍然申報個稅,未及時刪除這些人員的信息的現象。

7.適用稅目是否正確

重點檢查企業是否存在在計算個稅的時候是否故意把“工資薪金”項目轉換為“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等,把高稅率項目轉為低稅率項目,造成少申報個稅。

8.年終獎計稅方法是否正確

對於僱員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採取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的計稅辦法。

注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

9.免稅所得是否合法

重點檢查工資表中的免徵個稅的所得項目是否符合稅法規定,如免徵個稅的健康商業保險是否符合條件、通訊補貼免徵個稅是否符合標準等。

3、公司發工資如何合理避稅

1.合理籌劃月薪與年終獎

2.實物福利代替津貼

3.公司合作代替工資、提成和佣金

由此可見,隨著國家稅務管理系統的更新換代,內地企業所使用的避稅方法幾乎都已經過時。為避免給企業和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企業和個人都應自覺承擔稅務責任。如果您對內地公司財稅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與我們聯繫,通惠管理顧問必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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