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十多個人去要賬,欠帳人三天後服毒自殺,要賬人需要負責嗎?

悟空網友


帶十多個人去要帳,三天後欠帳人服毒自殺,要帳人需要負責嗎?

首先說一下本人親身體驗到的事,本人2013年在老家做建材生意,有個同鎮的人向我借了1萬多元的鋼筋和水泥去建房,借時說好一個月拿錢給我,可半年後沒有給,我便打電話催他,他說等下個月,又過了一個月,我就上他家裡去要,他找幾十個理由說現在沒有,我就這樣等等又去催,催了一年多,錢沒拿到,他得腦溢血死掉了,我一萬多元就這樣泡湯了。

現在要賬人是孫子,欠債人是大爺。

像你這去要帳,去多少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們有沒有對他進行威脅或攻擊,如果有,那你們就會有責任。如果你們沒有,你們只是正常的要帳,個人認為,他的死與你們無關,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假如每個人借出去的錢都不能去催債,那豈不是都不用工作了,靠借為生了。

像欠債不還的老賴還真不少。


貴山貴水龍阿哥


這就看具體情況了。

一、如果要賬人到別人家要賬,沒有采取什麼過激行為。與欠帳人只是和平地協商,並沒有發生爭執。

欠賬人三天後服毒自殺,這與要賬人沒有任何因果關係,要帳人不需要負任何責任。

二、如果要讓人到別人家要賬,採取一些不正當的手段,侮辱、漫罵甚至毆打欠賬人,使欠賬人精神受到了刺激。

欠賬人三天後服毒自殺,這與要帳人的行為有因果關係,要帳人應當承擔責任。

三、現在暴力催收帳款的事件時有發生,對於欠賬人造成人身危害的案件也大量存在。所以如果說因要賬出現事件,要賬人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合法的債務受法律保護,所以要賬要合法地進行。再說也沒有必要帶十多個人到人家處要帳,如果欠帳人確實不給,也沒有必要與其發生爭執,依法起訴就可以了。有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比任何催討行為都更有效。

所以說:依法維權,才不至於承擔不必要的責任。


法重情深


帶十多個人去要賬,然後欠賬的三天後自殺了,大家想一想這意味著什麼?你是催收公司的吧?要不就是那種社會閒散人員,別人給你點好處費,你就拉一幫人去收這個債!


這種情況明顯已經違法了,我要是沒估計錯的話你們肯定是暴力催收!正常人誰會去自殺?就算欠債也不會自殺的,你們已經涉嫌非法拘禁了,帶那麼多人去別人家裡屬於私闖民宅,你自己做好準備吧!

像你這種事情小編見得多了去了!但是從來沒有參與過,帶了那麼一幫人去別人家裡整天逼別人,一般人扛不住這個壓力的,那最後的結果就是自殺

你們這一幫人都要負刑事責任的,崔債其實擔的風險挺大的,沒出事還好,出了事誰都逃不掉,雖說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如果暴力催收、或者安排人天天在別人家裡帶著,甚至限制人身自由,那就是犯法的!



崔債一定要理性,最好的方式是談判,不能使用暴力!我認識一個人,是別人欠了他的錢,後來把欠他錢的人找了過來不讓他走,最後欠債的人報警了,那一幫人全部被抓了,最後以非法拘禁罪把他們判了八個月。


雲山耕田人


十多個人鬧鬧哄哄去別人家要債,然後欠債人三天後就服毒自殺了。難道這之間沒有必然聯繫嗎?當然不可能,很明顯,欠債人就是受不了催收的巨大壓力而服毒自殺,所有參與催收的人員當然難以逃脫法律的制裁。



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是這也是應該有其條件的。如果債務人本身從事的是不法行為,靠的是不法手段借錢出去,這樣的借貸關係難道還應受到保護嗎?



債務人催收借款也是理所當然,但是如果採用非法手段暴力催收方式,那引起的後果,必然應受到打擊。


華華看三農


公司讓你做法人代表,你要小心了!背鍋的就是你



職場痛點:員工被公司要求做法人代表

王璐:1988年生,北京大學應用數學學士、經濟學碩士。作為法人的企業(19)家:人人行科技有限公司、九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昌都人人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德威嘉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人人行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思運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陽科技分公司、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朝陽第一分公司、北京人商鼎誠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億創恆通科技有限公司、九友四海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成都嘉寧正道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成都環融易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人人行百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人人行控股有限公司、成都人人行元盛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人人行天元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人人行元實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人人行天啟科技有限公司。



運營“借貸寶”的人人行科技有限公司,就不得不提到它的控股股東——即大名鼎鼎的九鼎控股。九鼎控股是一家國內領先的金融控股集團。九鼎控股旗下之九鼎投資是國內頂級的私募股權投資管理機構(股票代碼:430719),為中國PE第一股,市值超過1000億元。
公司先是高調宣佈要成立新的分公司,作為居間方來開展業務,說白了就是搞一個空殼公司。然後私下底跟他商量,讓他來做新公司的法人代表,老闆暫時兼任總經理,他掛總經理助理頭銜,全權負責新公司的經營和管理。這讓他受寵若驚,覺得自己一下子從業務員,變成了新公司的高層管理。後來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公司註冊成功後,公司公章、法人章、營業執照等他連見都沒見過。全部是總公司在管理,而這家分公司的實際經營權他根本沒辦法參與。公司法人代表,說簡單點就是要承擔公司一切法律責任,法人代表不一定要參與管理,僅僅是公司出問題以後的背鍋人,替死鬼。拒絕不了公司的遊說或誘惑,明知道有風險,還抱著僥倖心理跟著公司一起幹,那些違法犯紀的公司,有許多是被一鍋端了,從高層到普通員工無一例外,真的讓人費解又感到可惜,本來打工就是為了求穩定,反而把自己推到刀口上。


獨角獸金融


帶十多個人去要賬,欠帳人三天後服毒自殺,要賬人需要負責的。為什麼這樣說呢?原因如下:

欠帳人向朋友借款,還款是有時間規定的,並且經過甲乙雙方認可簽字蓋章,具有法律效益。若乙方欠帳人超過規定的還款時間,不問不理,甲方借款人完全有理由帶著借條收據去問乙方欠帳人。若乙方欠帳人態度不端正,無理取鬧,口是心非,甲方借款人應該採取明智的手段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然而人心隔肚皮,兩眼不認人,甲方借款人不懷好意,心裡總是嘮叼著:“你對我無情,我就對你不義,當今世界,誰怕誰。”於是借款人帶著十多個人去要帳,若欠款人不給就拉倒。當時欠款人看到十多個人來要帳,心裡愣了,傻眼了,成了啞巴吃黃連,有哭說不出的感覺,咋辦呢?給沒有錢,不給走投無路。正當欠帳人猶豫不決的時候,借款人說話了,而且語氣比較重,大聲的說道:“限制你三天把錢全部還給我,否則吃不完兜著走。”此時此刻,欠帳人深深的吸了一口氣,接著長嘆一聲。

三天時間到了,欠帳人想盡了一切辦法,到處借錢,結果一無所有。原因是親朋好友和左舍右鄰都對欠帳人冷眼相看,認為欠帳人不講信用,人品不好。欠帳人在萬般無賴之下,最後選擇了輕生,服毒自殺,引起了社會各界人士的高度關注。

綜上所述,若借款人不帶十多人去要帳,欠帳人不會服毒自殺,問題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也許事情不會弄得如此糟糕。唉!一切的一切,人願不如天願。既然悲劇發生了,借款人帶十多人去要帳,明顯的耍流氓行為。雖然沒引起發生口角和肢體衝突,但十多人去要帳,性質不同了,屬於硬攻強行的手段,導致欠帳人服毒自殺,成了人命關天的地步。
最後借款人的不良行為理所當然需要負責,甚至接受法律制裁,追究刑事責任。


董永根


帶十多個人去要帳,欠帳的人三天後死服毒自殺,要帳的人需要負責嗎?答,應對現在黑社會手段放貸收錢逼死人猖厥的現象,帶十多人去收帳三天欠帳人服毒自殺應該負責,原因是什麼,你帶十幾人去收帳,你的目的以明明白白的了,我今天來收不到錢,就是要弄死你的架子,等於就是黑社會放高利貸收錢沒人性收錢的手段一樣,在不叫這種行為弄死人負責,這種行為會把善良人逼死弄死完。帶人收帳逼死人跟弄死人一樣現在都負責。


韓海青


要賬人需要負責嗎?這要看要賬人有沒有采用非法手段。

(1)首先,本案中,欠賬人服毒自殺是屬於其自願放棄生命的行為。如果要賬人在要賬過程中,沒有采取非法措施的話,那麼要賬人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2)其次,如果要賬人在要賬過程中,採取了非法措施的話,則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過程中還採取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行為的話,則還構成了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等。

附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許婷律師


要賬人必須負責任,十幾個人要賬基本都是涉黑的催收,對欠賬人用盡了各種人身侮辱,打罵!還有可能逼欠賬人寫下高額的借條,欠賬人迫於壓力自殺!!建議相關政府部門出臺嚴厲打擊暴力催收的法律法規,高利貸入刑!讓那些高利貸嗜血惡魔受到法律嚴懲!


無名666777


沒有本事還錢,就別欠別人的,自殺有什麼了不起。特別是欠工資的,就是淨化社會,順應民心。要自己的錢有罪,欠錢的人光榮,這樣的話是什麼邏輯,簡直就是強盜邏輯,這樣的社會現象正常嗎,有這樣思想的人,唯恐天下不亂,只要是正常人是不會說出這樣的話。

正因為如此,才有很多老賴,彷彿借錢借到就他的,別人的錢,風吹來,充話費時送的,還不能打電話,一打還騷擾!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負責任的態度就是制定還錢計劃,分期分批還欠款,給債權人協商,消極的辦法就是以命抵債,一了百了,這又何必?現在這個社會說真的,欠缺不還的人你不用一些手段,他拿你當空氣!起訴時間長效果差!暴力催收是不該!但他不還錢,法律還不健全的情況下,怎麼才能合理合法的把錢要回來!



我錢借出去了不少有朋友有玩的好的客戶!好些個因為錢變成了仇人!最後還錢還是喊的社會上的兄弟去拿回來的!你說這些人不催收,你還能怎麼辦!有多少能力,就辦多大的事情,人家好心借錢,你回人家沒有,人家也是血汗錢,也不是偷的搶的,知道嗎?沒有本事還錢就不要去借錢,有些人家把錢借給你要不回來,老人想不開會生病,也會自殺的,有些家廷會離婚。我有個朋友,現在就遇上這事了,三個要帳的,把她家門撬開,住進二十多天了,(錢是她前夫借的,她是在威逼下籤的字,八萬下塊,錢,)因為欠的是在公安上班的錢,報警派出所也不敢管,非要她一套房子,她就不想活了,請問該咋辦?如果是代款公司的,叫人催收的,肯定要負法律責任的,我們多不在現場,有好多事也不能聽別人的,亂寫亂說,如果欠個人錢,一定要還的,爭錢真的不容易呀,如果一下還不起,可協商分月還也行呀不自如自殺了呀,多少有厲害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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