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準備賣房,發現房子“改姓”,原來前妻偷偷把房賣了

楚天都市報記者 張理晶 通訊員 東成

原本屬於自己的房子,到了賣房時,卻被房管部門告知房屋登記在別人名下,並且還抵押給了銀行。這是怎麼回事?

為了要回房子,武漢市民王先生歷時8年,終於得到滿意的結果。

前妻暗渡陳倉,請人假扮夫妻偷偷賣房

2010年9月,王先生與孫某協議離婚。雙方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原本屬於王先生的礄口區一處房屋仍歸王先生所有。同年11月,王先生準備賣掉這套房屋到外地發展,可是當他到房管部門查詢房屋信息時,卻被告知房屋戶主是楊某。

自己的房子,戶主無緣無故變成了別人,這讓王先生深感詫異。為查明真相,他到房管局查詢房屋交易記錄,發現房子是被張某賣掉的。而據瞭解,張某又是接受王先生和前妻孫某的公證委託,才將房屋賣給楊某。

王先生更加不解,因為他並未與孫某去過公證處。王先生隨後報警。

經過公安機關偵查,真相浮出水面:王先生的前妻孫某為了借錢,將房子抵押給楊某、張某經營寄售行。之後為了還債,孫某決定將房子賣給楊某。為了繞過王先生,孫某與伍某假扮夫妻,伍某偽造了房屋產權證書和身份證明,二人瞞過公證處工作人員,辦理了公證委託。而後,孫某委託張某,將房子賣給楊某。

2015年9月,伍某被公安機關抓獲。2016年2月,礄口區法院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伍某有期徒刑7個月。

八年舊案審結,房屋產權重歸原告所有

為了從孫某手中購買房子,楊某向銀行貸款35萬元,期限60個月。但他沒有按期還款,2016年8月,銀行起訴查封該房。

房屋過戶的問題還沒解決,反而還被法院查封了,2017年初,王先生將楊某起訴到礄口區法院,要求確認買賣合同無效,同時確認房屋產權屬於自己。

因案情複雜,礄口區法院先後開庭三次。庭審過程中,楊某表示,自己基於對公證文書的信賴才購買該房,並支付了合理對價,並且房屋產權也已登記在他名下,因此,自己的購房行為屬於善意取得。

法院認為,張某與楊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訴爭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是王先生,而王先生並未委託張某售房。同時,楊某與張某此前是寄售行合夥人,楊某與孫某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係,難以認定楊某在購房時屬於善意,楊某也未舉證曾支付相應的房屋對價。而且,楊某雖然已經取得房屋產權,卻沒有主張王先生騰退,也不符合常理。所以,房屋買賣合同應當無效。

2018年3月,法院判決支持王先生的訴求,即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房屋產權重歸王先生所有。法院宣判後,各方當事人都沒有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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