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固始“暴躁男”擾亂交警崗亭被拘留

日前,信陽固始一男子因駕駛車輛交通違法被交警查處後採取魯莽行為,致使固始縣城區陳元光廣場交警崗亭工作不能進行,被固始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2018年11月26日15時許,信陽固始縣交警大隊城市中隊騎警隊在城區紅蘇路北段開展城市治理“百日攻堅”集中行動執勤巡邏時,發現一輛無牌紅色四輪燃油車輛違反限行通行規定從黃河路向南拐到紅蘇路上。執勤交警於是讓駕駛人靠邊停車,並要求駕駛人出示相關證件,而駕駛人葉某禮(男,漢族,身份證號碼:41152519531228****,戶籍所在地:河南省固始縣城郊鄉淮堰村)當場不能出示任何相關證件。於是,執勤人員將葉某禮帶至附近陳元光廣場交警崗亭進行進一步調查處理。

信阳固始“暴躁男”扰乱交警岗亭被拘留

在崗亭裡,執勤交警向駕駛人葉某禮指出其交通違法行為及違反的相關法律規定。不料,駕駛人葉某禮突然情緒暴躁起來不耐煩地說:“你給我碗飯就給我碗飯吃,不給拉倒”。執勤交警勸其冷靜下來,慢慢處理,葉某禮仍不予理會,繼續“指手畫腳”,並朝輔警劉林強的臉上戳點,隨後還把上身衣服脫光躺在了地上,招來圍觀群眾,致使崗亭工作無法進行。在勸說無效的情況下,執勤人員撥打了110。隨後,葉某禮被西關派出所民警帶走。後經西關派出所民警調查取證,葉某禮的行為構成了擾亂單位秩序違法行為,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給予葉某禮行政拘留七日。

信阳固始“暴躁男”扰乱交警岗亭被拘留

信陽交警溫馨提示:開展城市治理“百日攻堅”集中行動,是為廣大市民創造一個文明、整潔、暢通的交通環境,確保市民安全出行。作為交通參與者,應當理解、支持和配合交警部門開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服從交警的管理,自覺做到遵守交通法律、文明出行,為營造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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