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採融資通道仍需打通銀企“梗阻”

■ 本報記者 昝妍

“政策剛出時,本以為備受融資困擾的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會給予積極回應,但未曾料到,銀行、企業參與度並沒有預期高。”採訪中某省級財政部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透露道。

他所說的政策,便是政府採購合同融資——中小企業以政府採購合同為依據,無需任何抵押物、擔保費,便可向金融機構申請信用融資,藉此解決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然而再好的政策如不能落地,便如一紙空文。融資“渠道少”“成本高”“效率低”彷彿緊箍咒一般牢牢套在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頭上。即便如此,為何部分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仍不願意接受政府採購遞出的橄欖枝?究竟是什麼原因讓政策落地猶豫不決?

“審批太慢。”採訪中,一些不願意參與政採合同融資的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負責人對貸款審批時間詬病頗多。他們認為自己公司參與的採購項目金額小,遇到資金問題時,寧願遵循“土辦法”——向內部員工、親朋好友借錢,或拖著原料購貨款不還,直到項目資金支付。

此外,還有一些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較為混亂,或存在某些“不合規”的地方,他們擔心在與銀行打交道的過程中暴露出來。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政府採購供應商就坦言,自己曾經“圍標”受過處罰,不希望銀行查出來產生不良影響;此外,記者在採訪了多家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後發現,其中絕大部分企業並不知道“政採貸”的項目,更談不上如何利用好這一政策了。

除了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自身的原因,一些金融機構的“私心”也是阻礙政府採購合同融資進一步發展的重要原因。據悉,某些省市推動政府採購合同融資有難度,跟銀行工作人員積極性不太高也有關係。某銀行工作人員向記者“掏心掏肺”地講道:“說實話,我們銀行日子也不好過。貸款給企業,我們需要查詢企業的中標信息、預算資金狀況等程序耗時耗力,同樣的工作成本我們確實更願意貸款給大型企業和‘鐵公基項目’。”

此外,銀行方面想通過“政採貸”達到綜合授信業務提高的目的,但貸款的都是民營企業和中小微企業,信譽度還存在一定問題,綜合授信業務沒有明顯提高,“坑銀行”的典型案例也屢見不鮮。

針對政府採購合同融資推廣過程中遇到的這些“梗阻”,中央財經大學財稅學院副院長姜愛華認為,政府應加大對政府採購合同融資的宣傳,在各種媒體上發出合同融資方式的具體說明,特別是要說明政府採購合同相對於其他合同的優勢所在,並對中小企業政府採購合同融資給予政策傾斜。例如,可考慮對以合同融資方式成功完成生產任務的企業予以一定的獎勵;另外,要完善銀行與企業間信息傳輸渠道,使銀行對企業的發展前景、還款能力等有更清晰的瞭解,增強對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的信任度;同時,在全社會建立完善的徵信體系,建立健全失信懲戒制度,減少銀行因中小企業信用低和貸款時間長引起的後顧之憂;政府還更應該採取措施給予進行中小企業政府採購合同融資的銀行優惠待遇,提供放貸優先權是一個比較行之有效的方式,也可以考慮將對中小企業的合同融資納入政府對銀行的評價體系中,或許可以吸引更多銀行的參與。

招商銀行天津分行產品經理王博認為,響應政府普惠金融的工作精神,踐行社會責任,銀行有義務為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提供貼合自身的特色全流程金融服務。招商銀行針對中小企業貸款專設了一部門,有專職工作人員負責這項工作。王博建議,中小企業在選擇政府採購合同融資的銀行合作,應該多比對不同銀行所給出的融資利率、融資額度、審批放貸時間,最終一定會選到自己的滿意的金融機構。

“中小企業融資難與貴的問題不能將其責任都歸結於銀行信貸門檻高”,中國民營經濟研究會理事譚浩俊認為,實體經濟的中小企業也要自我反思。首先,中小企業要自覺按照國家政策發展目標,提高管理水平;其次,要時刻關注國家優惠政策,轉變傳統融資觀念,提升信用水平,積極與多家銀行合作,建立良好守信關係。(中共政府採購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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