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遭公婆辱罵,兒子與兒媳被迫遷出到異鄉落戶,公婆找上門來要求養老,這樣是否合理?對此你怎麼看?

一生許三願


依我之見:這十分合理,而且合法。

因為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父母有教育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撫助年父母的義務。既父母與子女之間這種義務是相互的,以本案例為例,‘’公婆‘’,既然他二老能成你的公婆,就意味著你老公是他二老的‘’兒子‘’,作為父母與兒子就具有了撫養與贍養的法律規定一一既父母對其子從出生至年滿十八週歲己履行了撫養教育長大成人的義務,不然,你老公,即他二老的兒子又怎麼與你結婚呢?

現在公婆年事已高,依法作兒子的就應開始履行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你,提問者的確不具有對年老公婆贍養的義務,但是,你老公作為你公婆的兒子卻具有不可推卸的贍養年老父母的法定義務,無論過去與公婆關係怎麼不好,即使依民間習俗過公婆與你們夫婦共處時公婆有不少做得不好丶甚至很過份之處,作兒子的也不得找藉口逃避這種義務。如果作‘’兒子‘’的不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公婆是有權利向法院起訴判決其兒子強制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如果其‘’兒子‘’不依法履行贍養父母義務,並具有打罵父母、有病不給治丶不給飯吃等情況惡劣情節構成‘’虐待罪‘’,依法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唐先明75443043


生活中我也見過有老兩口,仗著年輕身強體壯不講理,對老實本分的兒子媳婦耍橫撒潑,各種難聽的話罵個遍,打個過癮,別人勸他們,說你們老了不能動了,還是要指望兒子媳婦的,趁著年輕對兒子媳婦好點兒少作些孽吧!人家聽了把眼一橫, 說哪個王八蛋才指望他們!

後來兒子媳婦實在不堪其辱,過不下去,帶上才出生沒多久的孩子,全家去外地打工謀生去了。

當時那對公婆也就五十來歲,一晃二十多年過去了,兒子媳婦憑著打工做小生意,在打工的城市買了房子安了家,過得很幸福。

老兩口欺負走兒子媳婦,佔著兒子媳婦的田地房子很是得瑟了十多年。眼看年齡越來越大,身體越來越差,老兩口聽說兒子媳婦在城裡混得不錯,就想過去讓兒子給養老,還非要住進兒子家,媳婦死活不同意,鬧得天翻地覆。後來直鬧到派出所法院,鬧到小兩口要離婚的地步,後來兒子媳婦真離了,房子歸女方才罷休。他們老家的人沒有一個不罵老兩口攪家星的。

據我觀察,公婆年輕時不是省油燈,到老了更難纏!兒子有義務出於人道主義給他們養老,媳婦沒有,而且最好永遠別跟這樣的父母公婆住一個房簷之下,這無異於慢性自殺!


春江水月傾落星河


應養,兒子可以給一部分錢,必竟也養了兒子許多年。


幾木76


清官難斷家務事,浪費時間。


田宏洲512


不應該不講理公婆太多了我家就是的


悆123


至少得有時間,地點,人物吧,


手機用戶70347958914


總有老的時候


qzuser


我有一個遠房親戚,我叫他們舅舅舅媽,舅媽因事打婆婆,舅舅站旁邊看。後來舅媽也做婆婆了,兒子兒媳在兒媳父母的城市工作,生活,由於兒子好吃懶做,發生糾紛,舅媽不遠幾十裡去和親家吵架,還動手,結果吃了虧,滿地打滾,貽笑大方。


qzuser17369433


其實很簡單,打個官司,該給多少就多少!就這麼簡單。


曲普瑞林


俗話說得好,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庭矛盾最後造成的後果,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總之,一個巴掌是拍不響的。

公婆再辱罵,你們夫妻再一走了之到他鄉安家落戶,在這裡我不評論誰對誰錯,也不指責任何一方。公婆找上門來,要求養老,要想借故自己已經背井離鄉,拒絕贍養老人,這個理由是永遠也不成立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撫養小孩和贍養老人,是每個公民不可推卸的責任。所以公婆找到你們門上,要求你們養老,是有法律依據的。法律規定;媳婦沒有贍養老人的責任,同時也沒有公婆財產的繼承權。但是,你老公對父母的贍養和生老病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要是老公的兄弟姐妹多,公婆卻專挑你老公一個人負責贍養,這是明顯的偏心和不公正的,老公的兄弟姐妹就有共同擔負起贍養老人的責任,同時也有共同繼承老人的遺產的權利。

要是公婆只有你老公一個兒子,不論再對你們不好,再有錯,你老公就得承擔起贍養他們的責任。想開了,就算你這一輩子倒黴罷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