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加計扣除是一種國家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的稅收優惠政策。
政策優惠方式:
按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的175%進行加計稅前攤銷;
什麼是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在實際發生額基礎上再加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政策,可直接登陸“凌波政通”進行申請。
【例】某企業符合175%的加計扣除標準,當年實際研發支出為100萬,可按照100萬×175%=175萬在稅前扣除。(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在常規扣除基礎上多抵扣75萬,如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企業當年可少繳納75萬×25%= 18.75萬稅款。)
可參與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範疇
1.人員人工費用
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2.直接投入費用
1)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2)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製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製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製產品的檢驗費。
3)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
3.折舊費用
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
4.無形資產攤銷
用於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包括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
5.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製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6.其他相關費用
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諮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鑑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註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等。此項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費用
可以進行研發費用稅前扣除的企業
研發費用稅前扣除只適用於財務核算健全並能準確歸集研發費用的居民企業。
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重難點
1.研發活動界定
企業的研發活動難以準確認定,企業研究開發活動在技術、工藝、產品(服務)方面的創新是否取得了有價值的成果、是否對本地區相關行業的技術、工藝領先具有推動作用,如何合理整合、拆分。
2.研發費用準確歸集
在實際執行中,對於一些尚未設立專門研發機構或者研發機構同時承擔生產經營業務的企業,劃分是否合理、準確難以確定。
3.委託研發費用核算、梳理
對企業委託給外單位進行開發的研發費用,受託方應提供該研發費用支出明細情況,但受託方應該提供哪些資料,如何證明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問題。
加計扣除常見問題
企業研究開發活動怎麼界定?
企業研發活動應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1.具有創新性,對本地區相關行業的技術、工藝具有推動作用;
2.具有價值性,企業通過研發活動在技術、工藝、產品(服務)方面的創新取得了有價值的成果;
3.符合重點支持的高新領域,《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如果有更多不瞭解的問題,可以登陸“凌波政通”進行評估、諮詢及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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